生活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1)商业服务。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完善流通设施,优化消费环境。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和循环经济理念在商贸流通、特许经营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总代理等现代经营方式领域的广泛应用。优化城市大型百货商店、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的结构和布局,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鼓励发展专卖店、专业店、会员店,大力发展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区食品店等社区商业。通过实施社区商业惠民工程,构建社区商业便民消费体系,促进居民便民服务发展。统筹城乡贸易发展,支持城市商业企业在农村开设商业网点,发展农资和日用工业品下乡配送服务,引导农产品进城直销。鼓励商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业流通企业。加快商务服务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商务服务业统计和城乡市场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面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引导住宿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十二五”期间,传统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商贸流通业多种业态、多种形式发展,商业设施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商业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现代商贸服务体系初步建立。(2)文化产业。实施重大项目推进战略,加快组织实施一批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支持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整、规模效应明显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加快特色文化城市建设。培育骨干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重组。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非公有资本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入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各类文化产品和产权、信息、技术、版权等要素市场,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研究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业态。大力发展演艺产业,加强演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国文艺演出剧院和电子票务系统发展。加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骨干广播影视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广播影视品牌,实施一批广播影视精品工程,促进广播影视产品和服务出口。整合提升图书、报纸等纸媒传统出版产业,发展数字出版等新型出版产业,加快数字环保技术普及,创新出版传播手段和渠道,建设一批大型出版传媒、印刷复制和发行企业集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快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推进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版权服务和保护水平。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得到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为将其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专栏1文化产业发展重点1。文化艺术产业与网络文化产品开发的重点。鼓励演艺节目内容和形式创新,推动国家级文艺演出剧院发展,加快剧院、剧场、电子票务等演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1-2个国际知名演艺产业集群,形成约10个国家级或跨区域文艺演出剧院。制定动画相关技术标准。发展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等游戏产业,推动国产游戏产品走出去。积极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健康、科技先进的新型娱乐形式。繁荣艺术创作,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艺术产业健康发展。发掘民族文化元素,突出地域特色,促进传统手工艺产品发展。大力发展艺术创意设计产业。加强文化内容与高科技数字技术的结合,培育和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民族特色的网络文化产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性和文化品位,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网络文化品牌。2.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重点。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卫星直播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普及应用、广播覆盖传输数字化、高清电视、城市数字影院、国产影视剧、影视动画、纪录片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基本建成全国城市数字影院覆盖网络。大力发展移动多媒体、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媒体新业态,加快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全国运营。加快发展影视产业、影视动漫产业、影视纪录片产业、影视制作产业和网络视听产业。3.新闻出版业的发展重点。加快实施新闻出版质量工程,构建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网络体系,引导精品出版物创作生产,支持动漫游戏出版产品和民族原创网络出版产品创作研发。加快新闻出版产业带和基地建设。提高新闻出版企业的装备水平和新闻出版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力实施新闻出版科技创新工程。加快新闻出版领域新业态基础标准和核心标准的制(修)订,加大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力度。鼓励建设海量数字内容资源平台。完善出版物发行流通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的出版物物流体系,提高网点覆盖面,努力实现“城有书店、县有书店、乡有网点、村有书店”。提升印刷复制业发展质量,实施绿色印刷和数字印刷工程。大力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加快国际交易平台建设,拓展出版物国际营销渠道,打造国际知名出版传媒企业品牌。(3)旅游。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科学利用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观光旅游质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和生态、文化、红色、乡村、森林、湿地、草原、海洋等特色旅游,提升旅游发展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国家旅游目的地和精品旅游线路,推进民族特色名镇(村)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旅游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支持民营和中小型旅游企业发展。加快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实施人才兴旅工程,推动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加快旅游立法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旅游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十二五”期间,旅游业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专栏2旅游发展重点1。乡村旅游发展。推动实施《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示范村和示范县,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2.旅游精品建设。推动实施《全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升级建设一批国家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精品景区,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演艺和精品旅游线路以及文物、森林、海洋、温泉、草原、工业、科技、会展、研学等特色精品旅游景区。3.红色旅游开发。推动实施《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加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和重点旅游区建设,加强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的结合,完善配套服务,提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4.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44号),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海南旅游管理、营销、服务和产品开发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4)健康服务业。统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依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促进非基本医疗服务发展。合理规划医疗资源,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技术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积极推动医疗、健康检测、保健、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业。加强健康管理教育培训,鼓励技术产品研发,制定标准和规范,加快健康体检行业规模化和产业化。支持健康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健身活动,促进健康咨询、健康保险、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十二五”期间,基本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医疗管理格局,构建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产业体系。(5)法律服务。大力发展以律师、公证员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稳步扩大从业人员数量,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拓宽服务领域和方式,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法律服务广泛有效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稳步扩大法律服务规模,完善组织形式,推动业务转型升级,推进专业化分工,扶持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制度,完善失信评价、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规范服务秩序和服务行为。提高法律服务业开放水平,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改善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扩大服务规模和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十二五”期间,建立了比较成熟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6)家庭服务业。完善家庭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健全家庭服务业促进体系。研究制(修)订家庭服务业服务标准(规范),扩大标准(规范)覆盖面,研究制定家庭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加快家庭服务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家庭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连锁经营的大型家庭服务企业,积极扶持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推动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鼓励各类人员在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便民利民的家庭服务体系,优化城市服务网点布局结构,积极推进家庭服务网点进社区。规范家庭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支撑,以家政、养老、社区护理、病人护理服务等形式为重点,创新家庭服务业发展模式,整合家庭服务资源,实现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十二五”期间,家庭服务业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运营机构,初步建立了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家庭服务体系。专栏3家庭服务业重点项目1。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电话,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依托该平台,完善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管等功能,形成便捷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2.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项目。以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和病人护理服务为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培训。“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训1万人。加强基础培训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培训资源,在地级市和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建设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为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创业培训。3.家庭服务业百强户创建工程。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单位)专精做细,支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单位)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形成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服务水平高的企业(单位),加大对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企业(单位)的支持力度,提高我国家庭服务业的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水平。(7)体育产业。以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和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为导向,促进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产业联动发展。推进体育服务运营管理模式多元化。积极提供满足中低收入群体需求的体育服务,合理引导高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坚持重点体育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培育特色体育产品,着力培育体育产业骨干企业。合理规划体育产业基地布局,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延伸体育产业链。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体育活动的名称、标志、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推动体育服务贸易发展,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十二五”期间,体育产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打造一批富有活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逐步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和重大赛事品牌。(八)养老服务业。引入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开发养老服务项目,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支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大力拓展养老服务领域,逐步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健康服务、辅助器具、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领域延伸。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日间照料中心、托儿所、敬老院、互助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产业链长、领域广的特点,促进养老服务与餐饮、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房地产开发等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加强老年护理人员培训,实施老年护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提高其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推动养老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业规模显著扩大,社会化养老覆盖率显著提高。以居家、社区、机构为基础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促进老有所养的实现。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将拥有30张老年病床。(9)房地产业。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引导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土地评估和登记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制度,大力推进房地产经纪人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制度,加强中介行业自律管理。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土地登记代理制度建设,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加强乡村建设技术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服务,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市场。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行业责任边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和市场规律的价格机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保障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积极开展以物业保值增值为核心的资产管理。继续推进物业经理制度建设,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对城镇所有新建小区物业实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绩效考核、人员准入、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房地产和土地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建筑节能服务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培育了一批骨干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