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保健品200万元的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
非法销售保健品200万的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保健品非法经营相关处罚:1。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处罚。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依照现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罚。除没收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和原料外,并处以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所谓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认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无证生产行为不仅包括未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保健食品,还包括未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保健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生产保健食品。2)查处无证非法生产时,一定要注意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的关系。《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目前存在两种格式,卫生部和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都是有效批文,相互之间没有重叠和重复。这两个部门的有效批准号可以在它们的基本数据库中找到。如果在数据库里找不到,基本可以认定是假货。3)无证经营主要指未取得县级以上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鉴于工商部门对保健食品流通许可作出了相关规定,即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原则和精神,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先行进行许可前置。因此,对未经药监部门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应依法查处。但需要注意的是,原卫生部门应当认可有效期内经营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2.对假冒品种的处罚假冒品种的问题包括几种情况:一是假冒其他企业的合法保健食品品种,即盗用获证企业的合法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此类违法行为包括盗用国家批准的合法进口保健食品的进口注册号;二是编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国家监管部门的数据库中查不到。此类违法行为包括编造保健食品进口注册号;三是盗用合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名义;四是编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对上述四种行为的处罚,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方面。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各种假冒行为,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无证生产行为进行处罚。如果在流通环节发现假冒保健食品,有两种意见:1)国家局的文件通知已经明确,生产经营中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可以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进行处罚。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产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以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满654.38+0000元的,处以654.38+0000元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处以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处罚。基本的违法事实是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51条第二款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批准文号或者生产企业名称的虚假是最大的虚假。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保健食品、用于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工具、设备及其他物品,并处罚款。非法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关于假冒品种处罚的法律法规适用问题,基本原则是,能够适用法律的,不应采用法律法规或更低级别的处罚依据;凡是能适用《食品安全法》的,不要考虑其他法律规定。特别规定的罚款都在5万以上。如何保证案件顺利审结,是执法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3.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很多。当前,在执法过程中,要重点加大对以下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标签、说明书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表述,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二是标签、说明书标明的主要原料、功能成分、含量与国家批准的不符;三是标注的保健功能与国家批准的不符;四是适合人群和不适合人群的标签与规定不符;五是其他相关项目明显违法。对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主要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86条。4.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的处罚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非法添加行为比较突出的几类保健食品是:调节血糖、改善睡眠、减肥、抗疲劳、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查处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生产经营企业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情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四)项进行处罚。2)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经检验含有药物成分。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声称可以治疗疾病,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其中很多为了达到夸大其广告的效果,增加销量,都会添加药物。《食品安全法》对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经检验含有药物成分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一种观点认为,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就不追究。另一种观点认为,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影响恶劣,必须严厉查处,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查处。5.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处罚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点类似于将非药品冒充药品。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必须根据不同的违法情节,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查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违法行为一般都具有一些基本特征,如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内容往往是违法的,往往存在直接或间接显示保健功能和防治疾病的内容,标注的原辅材料往往含有药物成分,也存在虚假宣传和欺骗促销的情况。处罚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普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保健功能和疾病防治的,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实施处罚。2)在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一些不法分子虽然在普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没有虚假内容,但却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性促销等手段大肆销售其产品。执法部门要高度怀疑其产品中非法添加了药物成分,可以取样检测,然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随着中国公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老年人退休后都有养老金保证自己充足的经济来源,人们也越来越注重个人保健,这让一些销售非法保健品的不法商家有机可乘。在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国家有关单位处以200万元的行政罚款,不能说太高,这些可能卖给人的保健品所造成的危害是无法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