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无证使用医疗器械的处罚依据
法律解析:未经许可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10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未经许可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10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和单位提出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没收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违法行为期间该单位所取得的收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