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简介

王羲之(303-361年),汉族,少言寡语,身长七尺多(约1.83米),原籍临猗(今山东),后迁居殷珊(今浙江绍兴),任右军将军。他儿子王献之的书法也很好。人们称他们为“二王”,另一个儿子王凝之是右军的将军,被称为“王右军”和“王会吉”。代表作品有:楷书《乐毅论》、《黄庭经》、《草书十七卦》、《行书大姨妈卦》、《快雪晴卦》、《丧卦》、《行书兰亭集序》等。精研体势,心仿手追,博采众长,熔铸于一炉,创造了“天成自然,丰神盖世”的行书,被后人誉为“书之圣人”。其中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为书法家所推崇,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对真迹、草书、书法都有很深的造诣。现代刘多曾称赞王羲之的书法:“唯一的好字是王羲之”。

一生

我跟舅舅学书,后来又跟魏夫人学书,让我看到了汉魏以来的著名书法家,草书的张芝,正书的钟繇。我善于做一个好官,大大咧咧,刚正不阿,多才多艺,博采众长,准备了各种风格。我摆脱了汉魏的文风,自成一家。笔法开阔明快,结构严谨。《黄庭经》和《乐毅论》是最重要的楷书。《兰亭序》是最重要的行书;草书为“贴晴雪”“贴第一眼”。作为国宝,唐太宗号召世人临摹他的书法,他的书法变得正宗而不是汉魏笔法。他的字素有“飘如浮云,灵巧如龙”和“铁书银钩,古今之最”之称,后佛相传为“书圣”,他的行书《兰亭序》与李世民合葬。现在代代相传的都是复印件。

他认为养鹅不仅可以陶冶情操,还可以从鹅的一些姿态中领悟书法的道理。一天清晨,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乘船游览绍兴的风景。当他们到达鲜水村附近时,他们看到岸边有一群白鹅,摇摇晃晃,磨磨蹭蹭。王羲之被这群白鹅迷住了,想把它们买回家。王羲之问附近的道士,希望道士能把鹅卖给他。道士道:“若右军大人要,请为我写一本道家养生书《黄庭经》!王羲之渴望鹅,爽快地答应了道士提出的条件。这就是“王羲之赠白鹅书”的故事。

二十岁时,阿丘·郗鉴派人到王导家挑选女婿。当时人们讲究门第,门当户对。王导的儿子和侄子听说秋家要来提亲,都乔装打扮,希望能被选中。只有王羲之,仿佛什么也没听见,躺在东边的竹榻上,一手吃着烧饼,一手画着衣服。当人们回来时,他们向Xi·太尉报告他们所看到的。当他知道还有一个安静的王羲之倚在东榻上时,不禁拍手称快,这才是我要的女婿!于是郗鉴把他的女儿Xi君嫁给了王羲之。这个故事就成了“东床”和“灵潭”两个典故。

他身上出现的成语比那还多。据说有一次,他把自己的话写在木板上,交给雕刻师雕刻。那人用刀切开木板,却发现他的笔迹印进木板三分之二深。这就是“开门见山”这个成语的由来。

唐峰·苏城临摹了王羲之一生最好的书法作品《兰亭集序》,而《兰亭集序》是第一部。那是他中年时的作品。

东晋有个习俗。每年农历3月3日,人们都要去河边玩耍,以消除不祥。这叫【修复】。永和九年三月三日,王羲之和一些学者,41 * * *,到兰亭河畔修庙。大家都在一边喝酒一边写诗。诗写完之后,大家收集起来,合成了一本书《兰亭集序》,王羲之自荐为序。这时,王羲之喝醉了。他趁着酒劲,拿起小胡子笔,在茧纸上挥了挥。此序为《兰亭集序》,千古名篇。这个帖子是草稿,28行324字。描述了当时文人雅士收藏的场景。因为作者当时兴高采烈,写得很得意。据说后来写不下去了。其中有二十多个“之”字,写法各不相同。宋代米芾称之为“天下最好的行书”。相传唐太宗李世民生前珍藏《兰亭序》,死后葬于昭陵。剩下的只是别人的翻版。今天人们看到的是一本《兰亭序》。王羲之的书法作品非常丰富。除了《兰亭集序》之外,还有其他著名的书法作品,如《官奴帖》、《十七帖》、《二谢帖》、《橘帖》、《姨妈帖》、《快雪晴帖》、《乐毅论》、《黄庭经》等。其书法的主要特点是平和自然,笔法委婉含蓄,婉约婉约,后人评价为“若浮于云端,恐被青苔所惊。”王羲之的书法美极了。

汉朝以后,经过六十多年的三足鼎立,进入了晋朝。书法达到了又一个高峰。隶书的草书写法称为隶书,将隶书的基本结构进行分解,只保留波浪,主要用于书写奏章,所以又称为章回。写曹彰的代表书法家有尤氏、黄翔和索靖。在曹彰的基础上,这种草又出现了。同时出现了楷书和行书。可以说,到了晋代,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一应俱全。

晋代楷书和行书成就最大,对后世影响也最大。代表书法家是钟繇和王羲之。

钟友(151-230)颍川长社(今河南省长葛县东)人。在曹魏时期,他是一名教师。擅长隶书、楷书和各种行书,尤以楷书见长。宋代《宣和朴树》中评价他的书法为“楷书之祖”。他的楷书继承了东汉隶书的遗风。分为八部分,左右浪挑,巧妙而密集,自然而古雅。他写的《鹤解表》,颇有鸿鹄之志,被梁武帝的萧炎誉为“海中戏水,天中舞鹤”。他的楷书里,也有隶书的笔法。作品还有《显灵表》、《原力生命表》、《回帖》。

东晋永和九年(353年)农历三月初三,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41人在绍兴兰亭(一种驱除疾病和不祥的活动)时,大家饮酒作诗,诗被收入文集,Xi即席作序。这就是著名的《兰亭序》。这个帖子是草稿,28行324字。描述了当时文人雅士收藏的场景。因为作者当时兴高采烈,写得很得意。据说后来写不下去了。其中有二十多个“之”字,写法各不相同。宋代米芾称之为“天下最好的行书”。相传唐太宗李世民生前珍藏《兰亭序》,死后葬于昭陵。剩下的只是别人的翻版。王羲之(303-361,321-379之作),本名邵毅,琅邪建邑(今山东临猗)人,后迁居会稽,晚年隐居金亭县。擅长书法,被誉为“书圣”

王任秘书、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后来是会稽的文史,右将军叫“王右军”。永和十一年(355年)三月,自称有病弃官,随子曹迁居金庭。建图书馆,种桑果,教孩子,写诗,做书画娱乐。并与许逊、支遁等各路名士,遍游山水。自王定居金庭后,书法兴起。他的后人擅长书画,作品挂满厅堂和书房,故称“华苑画堂”。后人将该村命名为“华堂”,此后一直如此称呼。王羲之的遗骨遍布全县。胜西之西的独秀山是王羲之的读书之地,山上观音堂挂着“右军旧游处”的牌匾。桃源乡的主庙建在山麓,王右军为乡主。圣胜北面庐山的西支坪、圣胜东面的印青庙、圣胜交界处的王汉岭等。,都是王消遣的场所,至今仍有迹可寻。

东晋五年(361),王葬于金亭瀑山(又名紫藤山),其第五任孙恒的家为金亭寺,遗址犹存。梁大同年间(535-546),墓前建有孙建佑君庙,庙旁建有书店和墨池。唐培通著有《金庭观金佑君书屋墨池之书》。隋大业七年(611),七僧孙智勇指示弟子商高(吴兴永新寺少门)前往金庭祭祀扫墓,撰写《瀑布山墓展》在墓前立碑。明朝永乐年间,张土官为墓右立碑。弘治十五年(1502),重修“王进幽君墓”石碑,至今仍存。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冬,王的继承人在金亭关修建了右军牌坊,至今保存完好。

说到对鹅的喜爱,晋代大书法家王羲之是最突出的一个。这里有一个故事:

据说王羲之,一个高洁贤淑的人,对做官兴趣不大,于是离开了喧闹无聊的京城,来到了风景宜人的江南。当他住在绍兴时,他经常在水乡泽国游荡,以观察鹅。鹅一只接一只,羽毛整齐美观,姿态优雅。他们有的飘,有的唱,有的玩。..................................................................................................................................................................................

有一天,他惊喜地发现一只鹅的外表很不寻常。它的羽毛像雪一样白,它的皇冠像宝石一样红,它的叫声特别悦耳。他非常喜爱,立即派人在附近打听。他想买这只鹅,即使它要花两倍的钱。原来鹅的主人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老人身边没有亲人,只有这只白鹅为伴。她家虽然穷,鹅也舍不得。王羲之得知这些情况后,完全理解老人的心情,表示不会买这只珍贵的鹅。为了进行观察,他决定打电话到家里。况且,老婆婆听说书法家王羲之要去她家做客,心里很高兴,可是怎么招待客人呢?老人正在发愁,突然院子里传来一声“哦——啊——”的叫声。哦,对了,为了招待客人,老人杀了心爱的白鹅,做了一道美味的菜,等待王羲之的到来。不一会儿,王羲之迈着急促的脚步走进了这间简陋的小屋。当他得知热情大方的主人带来了唯一心爱的东西招待客人时,眼睛湿润了:他为这只鹅的死感到惋惜,更为主人的善良感动...于是叫人找来一支墨水笔,在随身带来的六角竹扇上写下,递给老婆婆,说:“老伯,我没有什么好谢你的。请把这把扇子拿到市场上卖100元。老人拒绝了,喜之深情地说:这是我对你老人家的一点心意!

王羲之写字染一池水。

王羲之年轻的时候,非常努力地练习书法。据说他用一支破毛笔练字,堆成一座小山,人们称之为“笔山”。他家旁边有一个小游泳池。他经常在这个池子里洗毛笔和砚台。后来,小池子里的水变黑了,所以人们把这个小池子叫做“墨池”。

王羲之写鹅。

王羲之是东晋时期一位伟大的书法家。他出身于士族,凭着出众的才能,朝廷所有大臣都推荐他做官。他是右军的刺史和将军(人们也称他为王右军)。王羲之从小热爱写作。据说平时走路的时候,我也随时用手指练字。时间长了,连衣服都剪了。做官的时候,从后院的池子里练字,从池子里洗笔。久而久之,池边一片漆黑。经过刻苦学习,刻苦练习,王羲之的书法越来越出名。当时的人们把他的书法视为珍宝。据说有一次,王羲之去了一个村子。一位老妇人提着一篮六角竹扇去义卖。那种竹扇很简单,没有任何装饰,吸引不了路人的兴趣。好像卖不出去,老婆婆很着急。看到这种情况,王羲之很同情这个老妇人,于是他走到她面前说:“你不能卖这把竹扇,因为它上面没有图画和文字。我给你题词怎么样?”老妇人不认识王羲之。看到他的热情,她把竹扇给他写字。王羲之拿起笔,在每把扇子上写了五个字,还给了老婆婆。老婆婆不识字,觉得他写的字潦草,很不高兴。王羲之安慰她说:“你放心。你跟粉丝买家说是王右军写的。”王羲之一走,老太婆就照他说的做了。收藏的人看到王右军的书法后都争相购买。一篮竹扇很快就卖光了。很多艺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爱种花,有的爱养鸟。但是王羲之有他特殊的爱好。哪里有好鹅,他就有兴趣去看,或者买回来享用。殷珊有一个道士。他想让王羲之给他写一本道德经。但他知道王羲之不会轻易为别人抄经。后来他发现王羲之喜欢白鹅,所以特意养了一批品种好的鹅。王羲之听说道家有好鹅,就真的去看了。当他走近道士的房子时,他看到一群鹅悠闲地漂浮在河里的水面上,白色的羽毛和高高的红顶,真可爱。王羲之在河边看着,舍不得离开,就派人去找道士,要求把鹅卖给他。道士笑着说:“既然王公们这么爱吃,就不用花什么钱了。我会把这些鹅都送给你。但我有一个请求,就是请你为我写一卷经书。”王羲之毫不犹豫地给道士抄了一卷经书,那群白鹅被王羲之收了回去。

王羲之教儿子学书法。

王羲之的第七子王献之,从小聪明好学。他擅长草书和隶书,擅长绘画。他七八岁开始学书法,师从父亲。有一次,王羲之看到仙芝正在聚精会神地练字,就悄悄走到他身后,突然伸手去画手中的毛笔。仙芝紧紧握着笔,没有被抽掉。父亲非常高兴,称赞道:“这个儿子又要出名了。”小贤听后沾沾自喜。还有一次,羲之的一个朋友让贤在扇子上写字,然后他就用毛笔写了。突然,笔掉在扇子上,污染了字。小贤灵机一动,一只小牛在扇子上活了过来。此外,人们对提供的字画赞不绝口,小小的报价培养了自豪感。给它的父母看到这一幕,考虑得很周到...有一天,肖显志问他的母亲Xi:“我只需要再写三年,对吗?”妈妈摇摇头。“五年总行了吧?”妈妈又摇了摇头。我急了,对我妈说:“你看要多久?”“记住,你在院子里写完这18坛子水之后,你的字迹会很有力,有血有肉,你会站得笔直。”当我转身时,我父亲站在他身后。王献之拒绝接受,什么也没说。他咬着牙练了五年,给父亲看了很多写好的字,希望能听到几句表扬的话。谁知道,王羲之一个个摇头。当“大”字被举起时,父亲露出了满意的表情,在“大”字下面随便填了一个圆点,然后把所有的手稿都还给了献词。小贤心里还是不满足,就把自己的书法全部给母亲看,说:“我又练了五年,完全按照父亲的话练的。你仔细看看,我爸和我有什么区别?”母亲真的仔细看了三天,最后指着王羲之在“大”字下面加的点,叹了口气说:“我儿子磨坏了三缸水,只有一点像西河。”他听了之后很气馁,弱弱地说:“难啊!这样下去,什么时候能有好结果?”母亲见他的嚣张气焰已经消失,便鼓励他说:“孩子,只要你努力,就没有过不去的河,爬不上去的山。只要你像这几年一样坚持练习,就一定会达到目的!”听了奉献,深受感动,坚持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练字用了18大桶水,书法进步很快。后来,王献之的文字达到了穿透纸面、炉火纯青的程度。他的词与王羲之并列,被称为“二王”。

王羲之在天台山的徒弟

王羲之在兰亭重修前来到天台山,被天台山神奇美丽的景色所吸引,于是在国内进行反抗。他欣赏日出和云、浪、雾的奇观,这些都打磨了他的书法。他不停地练字,不停地洗笔、洗砚,甚至把一池清澈见底的水染成了黑色。这就是墨池名字的由来。一天晚上,王羲之在灯下练字,练着练着。他写了一张又一张白纸,铺了一地。深夜,他一字一句地看着并思考着。他不满足于他所写的,他阅读并练习。他实在是练累了,就拿着笔摔在桌子上。突然,一阵微风吹过,一朵白云飘过。云端上,一位银须老者笑着看着他说:“你的字写得不错!””“哪里,哪里!”王羲之主动提出坐下,谦虚地回答。看到老人认真地看着自己的字迹,便问道:“老张,请多多指正。”老人看出了王羲之的诚意,说:“你伸出手来。”王羲之不知道老人要做什么。他见老人一本正经,不喜欢开玩笑,就慢慢伸了过去。老人接过笔,笑着说:“我看你学写字是有诚意的,让你明白一个钢笔公式,以后会起作用的。”老人说完,在王羲之的手掌上写了一个字,然后点头说:“你会进步得更快。”说罢,走了。王羲之急忙喊道:“你丈夫的家在哪里?”只听得空中一个微弱的声音:“屋顶上的白云……”王羲之看到,他的手心是“永远”二字。他比、划、写、练,终于领悟到,方块字的笔画、架子结构,都体现在“永远”二字上。白云老师的教真的是一笔好笔!从此,王羲之练字更加刻苦,书法更加洒脱,妙不可言。后来,王羲之回到绍兴,在兰亭与文学朋友聚会,写下了传世的书法瑰宝《兰亭序》。王羲之念念不忘白云先生在天台山写下的“永”字,诚心诚意地写了一本书《黄缝洞》,放在山顶一个突兀险峻的山洞里,后人称之为“黄缝洞”。今天,一些大胆的游客不得不爬上黄荆洞,看看王羲之的《黄庭经》是否还藏在洞中!

在东方的床上选择一个丈夫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有一个伟大的官员名叫郗鉴。他是一个非常热爱人才的人。为了给女儿选个合适的对象,老板Xi绞尽了脑汁。后来他得知王家的孩子长得帅,又有才华,就想缩小范围,在这些年轻人中选一个做女婿。消息传来,王家的孩子们又兴奋又紧张。他们听说Xi小姐个性很好,很有才华。谁不想娶她呢?于是,他们一个个被精心装修,坐在学校里,看似在看书,心早已飞了起来。然而,在书案的东侧,有一个人与众不同。我看到他像往常一样随意,好像根本没有这回事,还在专心的写着。这一天,天气并不热,但小伙子热得把外套解开,露出了肚子。也许他早上没时间吃饭。他一边写,一边抓了一口凉馒头,自由地嚼着。他的眼睛仍然盯着他面前的书法。握着毛笔的右手一刻也没有松开,有时还会挂起来写。那严肃的表情让人忍俊不禁。郗鉴派他自己的代表去学校观察和了解,然后他就回去了。在他看来,王家的孩子都很好,有礼貌,年轻,帅气,有才华,几乎不可能说哪个最好哪个最差。不过,要说表现不那么尽如人意,还有一个。他袒露着胸腹,一边写,一边吃着馒头。看起来太随意了。对于老板挑选女婿这么重要的事情,他似乎一点也没放在心上...这位大人听了回报,对这个举止“随便”的年轻人很感兴趣。他详细询问了情况,高兴地双手合十说:“这就是我要找的女婿。”这是怎么回事?老板Xi认为,这个年轻人不把个人事情放在心上,而是专心于书法,这是一个有前途的表现。有了这样的热情和迷恋,他并不担心成为一个人才。猜猜这个年轻人是谁?不是别人,正是王羲之,后来他真的成了杰出的书法家。这说明老板Xi很有眼光。顺便说一下,王羲之的妻子和郗鉴的女儿,也是书法家,对王羲之很有帮助。她的儿子王献之后来成了著名的书法家,这也是她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