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涉嫌集资诈骗超6543.8+02亿死刑未经批准改为无期的事件介绍。
新华社呼和浩特65438+10月3日电(记者唐吉刘一德)涉嫌集资诈骗1.29亿元,实际实施集资诈骗5.53亿元的苏叶女,在2013一审、二审中,分别被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但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苏叶女在死刑中有自首情节10月3日上午017 10,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被告人苏叶女减刑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65年10月25日依法对鄂刑字(2012)第19号刑事判决,判处死刑。被告苏叶女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3,10,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2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在死刑复核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苏叶女有自首情节。2015年3月30日作出(2013)第74503010号刑事裁定,将苏叶女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重审。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于2015,15年10月22日裁定将苏叶女发回鄂尔多斯中院重审。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6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被告人于2006年开办美容院后,在无经济担保的情况下,以投资煤矿为由,以月息4-5分钱为条件,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并将吸收的资金融资给高使用。后来,由于高未能归还本金和利息,遭受了巨大的资金赤字。为偿还前期借款人本息,苏叶女捏造事实,以投资煤矿、酒店、开发别墅项目、资金周转等名义,以每月4-5分钱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
2009年6月10日至9月2011日,向王、高翠娥、柴桂娥等327名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229万元,扣除已归还的本金和支付的利息后,实际骗取人民币5.53亿元。在集资过程中,苏叶女因为怕出事,把10从2006年到2009年的账目和借条都烧掉了。
被告人苏叶女筹集巨额资金后,一部分用于开办公司、农家乐、养生馆、火锅城,一部分用于投资养殖场、煤场,用于支付苏自来等人的债务及利息。同时用巨额资金为自己购买房产和车辆(大部分是针对别人)。集资期间还买过各种首饰,手机昵称,福利彩票,参与赌博。
2011年9月20日,苏叶女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苏叶女非法集资的情况下,为苏叶女提供银行账户,存入、取出集资款,收取、归还集资款,出具借条,进行虚假宣传、核对账目,帮助苏叶女吸收人民币654.38+0.229亿余元。其中,任文祥以低利息向张雪飞、刘芸等10人非法吸收567.92万元,并以高息给予苏叶女,收取利息差额。2011 10 16被告人任文祥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了苏叶女22处房产及相关案件,其中部分房产因无手续未被查封。扣押汽车三辆,现金654.38+0.4万元及部分黄金首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叶女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捏造投资煤炭、开发酒店、别墅等事实,制造自己实力雄厚的假象,采用诈骗手段,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与募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构成集资诈骗罪。
苏叶女集资诈骗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集资诈骗事实,构成自首。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苏叶女非法集资的情况下,向被告人苏叶女提供账号、集资款的存取款情况,核对账目,进行虚假宣传,帮助苏叶女非法集资。同时,向张雪飞等10人非法吸收资金并高息发放给苏叶女,收取利息差额,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苏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任文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查封、扣押的涉案资产应当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