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方案出炉!显然,云南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是...

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详情如下: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有效遏制区域分化、规范区域发展秩序、促进区域一体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到2025年,“壮大滇中、搞活沿边、多点支撑、连廊贯通”的发展布局基本形成。滇中城市群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以上,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源。373个边境行政村全部建成新时期小康村,形成便捷畅通的交通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通关便利化,沿边开放经济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构建我国陆海联动、东西双向互助的开放格局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到2035年,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到本世纪中叶,建立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三)强化“强滇中”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推动以制造业为重点的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群发展。以滇中新区为龙头,推动各类开发区提质增效,重点培育若干万亿级、千亿级产业,改造提升烟草、冶金、石油、化工等产业,加快钢铁产业转型升级,稳步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打造绿色铝、绿色硅材料等产业集群。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鼓励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

——构建连接县市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重点实施滇中城市群高速公路环线,建设武定至若甸至寻甸、昆明至若甸高速公路,建设长水至双龙、吕梁至寻甸高速公路,拓展国高“卡脖子”路段,加强县级节点互联互通。逐步实施滇中铁路环线建设,完成重庆至昆明高铁、米蒙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昆明至楚大高铁、成昆高铁云南段、深南至昆明高铁云南段,规划研究重庆至昆明、沪昆高铁连接线。把昆明建成国际综合交通枢纽,重点推进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建设蒙自、宣威、楚雄、玉溪等新机场和昆明第二机场,合理布局一批通用机场,加强与玉溪、曲靖、红河、楚雄等城市的互联互通。

——推进城市化进程。推进昆明与滇中新区“城市一体化”,形成以昆明为龙头,曲靖、玉溪、楚雄、蒙自为带动,其他县区和特色小镇为支撑的发展格局。构建以昆明为中心的1小时经济圈和以节点城市为中心的半小时经济圈。提高滇中城市群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全省城镇化率。

——提高创新能力。与中央在滇科研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我省设立R&D机构,推进铝工业研究中心、硅工业研究中心等R&D平台建设。建立滇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高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双创”升级版。

——推动教育卫生高质量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支持云南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内涵发展质量。推进心血管疾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取在云南设立呼吸系统疾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肿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促进消费和房地产健康发展。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申报国家级步行街试点。引导家政服务与养老、托幼、育婴融合发展,形成新的消费业态。增加服务消费中高端供给,加快服务消费结构调整升级。完善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房地产供给侧改革,引导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四)以“搞活沿边”和“联动走廊”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主动服务,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合作水平。积极融入孟中印缅、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中缅、中老泰、中越经济走廊建设。高水平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老磨憨-墨锭经济合作区,增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与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沿边公路,建设腾冲至龙川、瑞丽至孟连等高速公路,建设泸水至片马港、瑞丽至弄岛港、金平至金水河口等高速公路,升级改造G219国道、S327省道云南段。建设大瑞、大林、玉墨等铁路,建设西南边境猴桥至那坡(百色)、临沧至清水河铁路,规划研究连接重要景区的高速铁路和连接重要边境口岸的铁路。新建勐腊机场,实施西双版纳嘎洒机场、澜沧景迈机场等改扩建项目,推进普洱思茅机场迁建前期工作,规划研究新建孟定机场。打造一批区域性港口城市交通枢纽。推进中老高等级电力互联互通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推进省级天然气支线管网与中缅天然气管道的互联互通。

——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通关便利化。加强与周边国家口岸的功能衔接和信息交流,为跨境贸易提供一体化通关、便捷运输等综合物流服务。建设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口岸(通道)联检查验设施建设,争取在磨憨口岸探索实施“一地两检”等便利措施。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落实。推动商业银行在边境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推进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守边固边工程,制定实施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聚焦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生态宜居、社会进步、乡村治理等领域,确保用3年时间把373个到达边境地区的行政村建设成为基础扎实、产业繁荣、环境优美、生活良好、边疆稳定、党的建设有力的新时代小康村。

——推动边境特色产业发展。引进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高水平零部件企业,推动新能源汽车进入周边国家市场。积极发展跨境旅游,推动珠宝玉石等特色资源深加工产业发展壮大,拓展跨境金融合作,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建设一批产业基地。率先推动瑞丽在跨境电商等领域取得创新成果,河口在加工贸易方面取得新进展。

(五)建设“多点支撑”的城市体系

——推进城市群建设。开展城镇品质提升行动,以昆明与滇中新区“城城融合”推进滇中城市群建设;以大滇西旅游环线带动滇西、滇北城镇建设;以面向北部湾、面向越南的区域合作,推进滇东南、滇西南城镇建设;以孟中印缅、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推进滇西南程楠城镇群建设;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示范区,推进滇东北城市群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做强做大县域特色产业,形成高原山地型、边境口岸型、民族文化型、生态自然型等多元化小城镇体系。

——深化滇西开发。以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为抓手,建设沿线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腾冲、德宏等旅游城市,加快大理古城、大研古城、和顺古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杨康小镇、大型文化旅游综合体和中档酒店。构建以大环线为主干、小环线为辅的滇西公路网,加快实施德公公路改造升级工程。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推动老君山、独龙江、梅里雪山、巴拉格宗、泸沽湖创建5A级景区,推动景区景点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把大滇西旅游环线打造成世界独一无二的旅游胜地。

(六)加快特色区域发展。以怒江州、迪庆州、昭通市等深度贫困地区县为重点,瞄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打赢“直通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现行标准下贫困县全部摘帽。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把革命老区、老工业区、资源型地区、生态退化地区等特殊地区的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七)完善市场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高标准建设“一部手机服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充分流动。完善区域交易平台和系统。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部署,适时推进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鼓励和引导水权交易的发展;适时扩大碳排放权交易的行业覆盖面;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建设区域性国际电力交易中心;加快建立花卉、中药材等国际交易中心,推动咖啡、茶叶等国际交易中心提质增效。

(8)拓展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区域合作。引导建立州(市)间重大问题协调机制,有序发展州(市)间行业协会和商会,鼓励组建州(市)间合作平台。深化省际区域合作。积极参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建设,推动落实《滇、粤、滇、黔、滇、川、滇深化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开展国际和区域合作。鼓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领域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兰州-湄公河合作机制的作用,深化云南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推动与周边国家农业政策对接和标准互认,深化跨境农业合作。

(九)深化区域互助合作机制。深化沪滇粤扶贫协作交流合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来我省投资和参与扶贫。实施东西部职业教育合作行动计划。促进干部双向挂职、人才双向交流。探索建立省内经济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十)完善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实施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给予更多支持,完善全省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长江流域、南盘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确保资源价格能够覆盖开采成本、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成本;对于在贫困地区开发能源资源的新项目,通过将资金和资产折价量化为集体股权的方式进行补偿。

(十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州(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省级分担比例较高的基础上,实行各州(市)差异化分担,贫困地区承担相对较低的支出责任。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类型地区倾斜。加快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全面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支持各地区与教育、卫生等优质公共服务机构合作,推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跨区域共享,建立健全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流通和衔接体系,完善区域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探索推进“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建设。

(十二)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发挥各州(市)的比较优势,增强金融、产业、土地、环保、人才等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和联动性。保障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向边境地区和特殊困难地区倾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强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监管。鼓励各地区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

(十三)完善区域发展保障机制。加强州(市)与县(市、区)规划的衔接,鼓励州(市)与县(市、区)共同编制区域规划,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建立区域发展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区域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区域发展风险识别、防控和应急体系。

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区域协调发展的领导,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方案,及时与国家部委对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州(市)要建立工作落实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平稳运行。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跟踪、分析、协调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情况,加强对全省县域经济运行的监测,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