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可以向公司要生活费吗?

法律主观性:

以上问题分析如下:可以。(1)医疗费用1。要求: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3.备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需要到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3)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标准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项。3.备注: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需要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5)辅助器具费用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的。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2.要求: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超过12个月:遇有重伤或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带薪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4.备注:带薪停工期限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带薪停工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按照当地规定。(七)护理费1,标准:(1)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2)经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者。根据统筹方案,地面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40%不能自理,30%不能自理。2.要求:生活护理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八)一至四级伤残抚恤金1。标准:一次性伤残津贴: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工资:月伤残津贴: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持劳动关系,辞去工作。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停止领取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九)五级、六级伤残抚恤金:1。标准: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五级伤残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工资16个月:本人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占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占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要求,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十)七至十级伤残津贴1,标准:一次性伤残津贴:七级伤残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11)工伤死亡待遇标准为1,丧葬补助金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40%,其他亲属30%,老人或孤儿10%。(3)、核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3.受扶养亲属:(1)、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职工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要求:一是因工伤在带薪停职期间死亡的残疾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停薪留职期满后死亡的二级、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