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区春节聚餐有什么规矩?

春节临近,国内疫情仍在蔓延。为防范风险,减少聚集活动,在继续严格执行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50号文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聚集活动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1.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庙会、节庆、大型文艺演出、展览、促销等活动。

2.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业、商会、企事业单位除必要外,不举办庆典、跨年晚会、答谢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

3.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尽量召开网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要控制人数,追究人员。50人以上的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4.减少农村集市的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落实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5.提倡不超过10人的家庭聚餐、聚会。

6.倡导“延迟婚礼、简单丧事、不办酒席”,承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席等聚餐活动,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7.宗教活动场所人数不得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一,迎新客、烧香、鸣钟等聚集活动暂停,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时关闭。

8.酒吧、网吧、KTV、游艺厅、电影院、图书馆、健身中心、麻将室、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店、SPA、艾灸馆、剧本杀室、桌游室等封闭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9 .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馆等。应严格执行“限量、预留、错峰”的要求,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