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初期以道家思想治国有哪些具体表现?
西汉初年,汉文帝和汉景帝以道家思想治国,使人民从秦朝的暴政中休养生息。历史称之为文化场景的规则。
后来儒生董仲舒向汉武帝倡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被后来的皇帝采纳。道教从此成为非主流思想。
虽然道教没有被官方采纳,但它在中国古代思想的发展中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魏晋玄学和宋明理学都是融合道家思想发展起来的。
佛教传入中国后,也受到道教的影响,禅宗在很多方面受到庄子的启发。在道家的先秦诸子中,虽然没有儒家、墨家那样多的弟子,地位也没有儒家那样崇高,但随着历史的发展,道家以其对宇宙、社会、人生的独特理解,在哲学上显示出了永恒的价值和生命力。
西汉文帝、景帝四十年左右,政治稳定,经济生产显著发展,历来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史称“文化之治,风景之治”。刘恒(公元前203年~公元前65438年+公元前057年),汉高祖刘邦忠,其母为姬伯。高帝十一年(196),立为代王。公元前180年,吕后死了,朱禄作乱。宰相、邱、朱、等宗室大臣* * *统治朱禄,立为帝,在位23年。刘启(189 ~ 141)汉武帝是文帝的太子,他的母亲是窦皇后。他于公元前157年登基,在位十六年。
西汉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等都致力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文景帝相继即位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疏于纳税,与民同息的措施。
汉文帝非常重视农业生产。他即位后多次颁布诏令,劝说农民教桑,按照户籍比例设置若干雇工,并经常给予奖励,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他也注意减轻人民的负担。第二年(178前)和第十二年,文帝两次“撤田租一半”,即租率降为30税,第十三年全部免田租。此后,汉朝又定制了三十税。文帝时期,赋税由每人每年120元降为40元,徭役降为三年一役。景帝二年(前155年),将秦代17岁赋役给府徭役的制度改为赋役20岁,而汉代书赋赋23岁。文帝还颁布了“禁止放宽山川”的诏书,即将原本属于国家所有的山川开放,从而促进了与国计民生关系极大的农民副业生产和盐铁生产的发展。文帝十二年,取消了通关制度,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地区间的经济联系,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汉文帝也对秦以来的刑法进行了重大改革。(1)秦代的罪人,即被判官役且比官役重的人,大多没有刑期,终身服苦役。文帝颁布法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规定刑期;一个罪人将被免除作为庶人服刑。(2)秦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儿要坐在一起,重的处死,轻的埋为官婢,称为“接死坐法”。文帝明令废除。(3)秦代有四种肉刑,分别是舐、舔、宫(见云梦秦律)。汉文帝下诏废除笞刑、鞭笞、剜刑,代之以鞭笞。景帝也减少了鞭刑。虽然后两项改革在当时和后来都没有认真执行,但文帝很多官员都能轻破狱,政务大方,不苛求,所以狱务简单,百姓所受的压迫也比秦时明显减少。
文景两朝并没有轻易与周边少数民族作战,尽力维持和平关系。吕后时,南越王赵佗,自立为帝,在福建、越南、瓯、罗等地任职,以黄家为对手与汉朝为敌。文帝即位后,为赵佗修祖坟,孝敬赵昆弟,又派陆贾去南越给赵佗上书,于是赵佗去了黄武左阁,加入了汉朝。元后第二年(公元前162年),文帝与匈奴交战。此后,虽然匈奴毁约,屡次侵犯边境,但文帝只下令边境郡严加戒备,不举兵进攻,以免扰民。
文景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的盛世,与文帝的个人努力是分不开的。他登基不久,就废除了谗言恶语罪,使臣们也能大胆提出不同意见。从秦朝开始,就有所谓的“秘愿”官员,每当有灾难发生,他们就会大动干戈。文帝十三年,废之,并宣皇帝对官员的错误和罪过负责。第二年,他禁止寺庙官员祝福他。文帝也相当节俭。在他在位的二十三年里,宫殿、车子、皇家的东西都没有增加。他多次发函禁止郡县贡献稀有外物。他心爱的沈太太不拖地,也不绣窗帘。邓文迪曾经想建一个露台。听说要一百金,相当于十个中国人的产量,他就放弃了。由于文帝提倡节俭,当时国家财政支出有所节制和减少,贵族官僚不敢挥霍,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也是“休养生息”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由于文景两代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当时的社会经济取得了显著发展,封建统治秩序日益巩固。西汉初年,诸侯只有一万,小国五六百。在文景的世界里,流民回到农村,他们的户口很快就多了起来。全国三四万人,小户翻了一倍,比过去富裕多了。农业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食品价格。文帝初年,小米每石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据《汉书·粮食志》记载,从汉初至汉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间,由于国内政局稳定,只要不发生水旱灾害,百姓总是给家人足够的粮食,郡内粮仓粮食充足。太仓的粮食因为陈翔殷而烂了,不能吃了,政府国库的钱多了。京城有几百万的钱,连钱的弦都断了。这是对文景之治非常形象的描述。
但文景时期的“息民”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加强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巩固封建统治。一些看似对农民有利的措施实际上对地主和商人更有利。比如文景减免土地税,地主收益最大,也有助于提高商人的政治地位。同时,文帝为了实现政治稳定,一度限制同姓诸侯的权力,但未能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动乱隐患;景帝三年(前154)吴楚七国密谋造反(见吴楚七国造反),应该与此有一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