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湖村在哪里?有什么区别?

元湖村隶属孝感市孝南区斗岗镇,土地面积6.63平方公里,人口1.458,耕地1.282亩。它位于豆岗镇的最南端。上世纪80年代,这里是“下大雨整个村子都被淹,一年只亮两次电(过年和三伏天)”的著名“水袋穷窝”。村民们无法出行,他们的孩子也没有学校。就连别的村的姑娘,一说元胡二字都摇头。如今,元湖村是孝感最美的村庄,也是全国文明村。

4月3日,新华社等6家中央主流媒体记者来到孝南区斗岗村元湖村,聚焦“最美基层干部”袁少敏。

此次采访的媒体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6家中央媒体。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大背景下,我区涌现出许多基层典型。作为陡岗镇元湖村党支部书记,袁少敏坚持发挥党组织领导自治组织的作用,凝聚群众力量,发动群众为自己服务,激励群众自我管理,总结出一套有特色、切实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探索出一条农村民主管理的新路子。即推行村党支部领导下的“理事会+协会”模式,构建讨论、决策、处理村务的三位一体运行机制。村“两委”换届时,同步选举村委会,由常年在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村民当选为理事会成员。根据村民生活中的各种需求,成立了文明新风、和事佬、老人互助、自来水路灯管理等专门协会,实现了群众说了算、群众自己做了事、群众齐心协力做了事,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

在实践中,袁少敏群众工作法解决了乡村治理中“议难、议难、解难”的问题,以发动和服务群众为主线,让群众自己商量、自己决定、自己办,提高了村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实现了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

去年2月,100个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法案例征集评选,孝南区袁少敏工作法成为湖北省唯一入选案例,成为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推广案例,袁少敏被授予当地“最美农村干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