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八天”:切割竞争对手,收保护费,犯21大案。后来怎么样了?
高斌,何旭,1974,高斌人,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不到20岁的时候,他因为抢劫被警察抓过几次。在此期间,他认识了自己团伙的得力干将,也就是所谓的“二少爷”杨复舟。
27岁的高斌看到了当时武汉东西湖区荷包湖的经济发展,道路桥梁建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决心在当地沙界成立一个“建材经营部”,和那个“兄弟”一起赚钱当然让他赚到了钱,但是技术没那么“体面”。
高斌在各种项目上都赚了钱,但总是受到伤害而不是公平竞争。
他曾经命令手下的人砍掉竞争对手20多次,以迫使他退出同一个项目。
这是他第一次非法获利,但肯定不是最后一次。
5年后的一天,他又以同样的方式,命令第二任司令员杨复舟撕毁长江输变电工程部的工程合同。他继续作恶,拦下了他控制下的运沙车,把沙子全部倒进了河里。这个项目自然落到了高斌手里。
就这样,假借他人名义,高斌涉嫌非法抢七个项目,涉嫌金额高达654.38+0.7万。不仅如此,他的力量还在增长。
2004年下半年,高斌不再满足于这个项目。他把目光投向了当地的养殖业、瓜果业和煤炭业。
他统治当地人,强迫当地人、渔民和歌利亚卖给他某些商品,并向他收取保护费。当地人怨声载道。
一年后,高斌的犯罪团伙恶意破坏当地的鱼车,重量超过65,438+0,000磅的鲜鱼全部死亡。
这成为压垮当地农民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样,人们就不想再忍受这样的生活了。他们团结一致,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了情况。
到目前为止,高斌这个黑暗势力已经犯下了21起重大罪行。
由于群众集体上访,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公安局局长立即对群众说:“我们将消灭高斌的黑暗势力。如果没有,我们将负责辞职。”说完,他下令逮捕高斌。
但一开始并不那么顺利。就这样,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和深入走访,7个月后高斌邦终于落网。
这个案件也给了当地人民希望:高斌的被捕意味着黑暗会过去,没有人能一手遮天,必须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违法乱纪。
此后,公开报道层出不穷,因为这个案件给了人们希望。
2006年9月1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审理此案,判处本案负责人高斌有期徒刑20年,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而且犯罪团伙的每个成员都受到了惩罚,这就是“八天高”团队的结局。
面对高斌的行为,当地人和他的对手最初选择了宽容,但这只会增加高斌队的士气,让他们更加无法无天。如果一开始就选择和这些恶势力斗争,可能会少受点苦。
它还教导我们要相信党的领导、法律和正义。我们将依法行事,铲除邪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