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补助标准是什么?
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按照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同等标准享受各项补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伙食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年2000元,初中生每年2500元;学习和生活用品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在落实本省现有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和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费、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学前教育阶段,在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阶段,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每个学生每年得到1000元的住宿和教材补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生活费按照每生每年3500元的标准补助;400元标准每年补贴每个学生的课本费用。
根据各市县实际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补助政策同样适用于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和特困供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