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考村官考什么?录取了怎么分配!待遇怎么样?有前途吗?(党员有什么优惠)
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而是村级组织的特岗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大学生“村官”想进公务员队伍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现在社会上有人认为当了大学生“村官”就进了公务员队伍,这是一种误解。大学生“村官”的发展历程是1。自发探索阶段。
65438-0995,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招录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65438-0999,海南省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相继组织大学生“村官”招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成为全国首个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不多,但形式多样,逐渐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乡的正式通道,为后来的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应聘。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为“村官”,开启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实现5年内有5200个行政村有大学生当“村官”的目标。截至2004年底,全国有10个省市启动了大学生“村官”计划,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和探索阶段。2.综合测试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发出通知,联合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自此,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规模试验阶段。
从2005年开始,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省市相继启动了大学生“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启动了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启动了每个村有大学生的“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组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拔任用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部署选拔任用大学生村官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全面发展时期。2008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长效机制的意见》。2008年以来,连续5年选派65438+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每年选派2万名毕业生。《关于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选拔任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由省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市委组织实施,或者由省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市委组织实施。各地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招聘。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地方政府选拔大学生“村官”的条件和程序也要严格,保证选拔质量。自主选拔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地方财政支付。大学生村官任期结束后,国家应建立大学生村官正常流动制度:一是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干部;二是推荐大学生“村官”考公务员。对于表现突出且通过录用考试的大学生“村官”,可享受公务员报考优惠政策。各级党政机关要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要逐步提高大学生“村官”考上补充公务员的比例;选调生主要从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村官”和其他在基层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收学生。三是支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四是引导大学生“村官”再就业;五是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深造。在聘用期内表现优异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