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

研究生在校期间充分发挥其计划性、科学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下面是我整理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一)一、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计划,并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

二、个人培训计划的系统录入和维护

1.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所学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培养计划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规定的培养计划为准,学生登录系统后可以看到相应的培养计划)。

2.开学第七周前,将个人培养计划录入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

体操如下:

(1)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点击?培训计划?进入个人培训计划维护页面。

(2)点击?编辑?,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提交。

(3)点击?编辑培训计划课程?,进入培训计划课程维护页面。完成以上(2)后,第一次进入此页面时,所有的培训项目都呈现出来。默认情况下,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会将相应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添加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中。

培训计划维护的任务是删除培训计划课程列表中多余的课程,添加未列出但授课教师要求或您想上的课程,并将列表中课程的课程属性修改为您想要的。

在页面底部,系统提供了两种方法,允许学生将课程列表中没有的课程添加到列表中。

列表课程右侧的操作栏提供?删除?然后呢。修改?两个选项,允许学生从列表中删除课程或修改课程的属性。

只知道课程名不知道课程号的课程可以用下面的?查询课程?如有查询,你也可以到?课程信息?功能栏查询。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管理规定

1)研究生入学后,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所学专业的培养计划,在两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符合培养计划的要求。

2)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可以随时调整和修改培养计划。建议学生在每学期初开始。训练计划维持到第六周。

3)纳入培养计划的各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应符合培养计划的要求。

4)学生可以降低培养计划中课程的性质和属性,但不能提高。研究生课程(外语课、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和属性不允许调整或改变。

5)已修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可修改。

6)每学期第七周开始,本学期所选课程的课程属性不能再修改。

7)原则上必须完成培养计划中所包含的课程,并通过或通过上述成绩。

第四,重要提醒

(1)个人未按时修订培养计划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通过修改课程属性提高学位课程平均分,从而影响奖学金评定的请求,不予受理;

(3)指导教师要求将培养计划以外的课程作为学位课程纳入培养计划的,应按规定程序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更表》,交学院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学位课程认可?该报告将被研究生院接受。

关于个人培养计划准备的问题,可以发送到研究生院培训办公室寻求帮助:XXX。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二)一、总则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培养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个人培养计划是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规定,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每个研究生原有的基础和具体特点,在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拟定的具体培养过程和安排,包括研究生的学习项目、学习重点、时间和方法、学位论文的选择和实施等。

二、个人培训计划的内容

1.硕士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页上确定公共学位课程、基础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具体名称和学习时间。

2.硕士课外经典文献阅读计划:拟定阅读经典文献的名称和版本,确定具体阅读时间。

3.硕士创新实践培养计划:拟定参加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拟定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具体时间安排、任务要求和考核办法。

4.硕士论文工作计划:拟定论文开题计划和论文进度计划,确定各阶段完成日期,安排论文的研究和实验。

5.导师对研究生学习流程及相关培训环节的其他要求。

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内,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导师组审核,经分院(所)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制定个人训练计划的注意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必须严格按照长春师范学院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并结合学位论文选题的需要。

2.在确定选修课的时候,每个导师都要注意课程之间的知识联系。避免因为不具备先修课程的知识而影响所选课程的学习。

3.硕士课程的学习阶段一般安排在1、2、3学期。

4.跨专业(专业)或同等学力的研究生要补课2-3门(目的是掌握本专业最基础的知识),补课的课程名称和学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不计学分。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5.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调研、选题、论文工作安排等。必须精心安排。其中,教学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由导师与专业负责人协商确定,其他活动由导师安排,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6 .专业带头人和科(所)长应注意:

(1)研究方向必须与培养计划中的规定一致。

(2)研究生选择的所有课程都要以全校统一的开课时间为准。

(3)注意保证研究生的学习负担不要太重,尽量使每个学期的课时均衡。

四、具体程序

1.从研究生部网站或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下载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研究生每年应根据相应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长春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打印装订,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签名。

3.个人训练计划一式四份。经导师、导师组和分院审核后,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和分院(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各保留一份。

4.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课程学习计划,由导师审核,研究生部审核。

五、个人培养计划是学校组织教学和检查研究生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应认真对待,认真执行。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学生应在课程开设前一学期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导师和分院(所)主管领导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秘书记入学生个人培养计划。本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不允许更改。

6.长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记录了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研究生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后,将相应的考核材料提交给分会研究生秘书处存档,研究生秘书将考核结果和学分记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作为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七、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从20XX年研究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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