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直招大专学历的士官和当兵两年后转业的士官有区别吗?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部队服志愿兵役士兵。
服役满两年后转业的士官,从服完现役的士兵中选拔。
二、就业条件不同:
1,直接招收士官条件:
(1)新兵所学或从事的专业应符合部队需求。其中,被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已在高校确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是从事武器装备生产、维修的专业人员,在技工学校或者专业技术学校接受专业培训满两年,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新兵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应未婚,男性不超过24周岁,女性不超过23周岁;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年龄不超过二十八周岁;因特殊情况需要放宽年龄的,在下达招收士官年度计划时另行确定。
2.选择义务兵为士官的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士官应当从服完现役的义务兵中选拔。义务兵被选拔为士官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能够胜任工作;?
(三)初中毕业以上;
(四)身体健康。根据军队需要,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第三,申请程序不同:
1,直接招收士官招募程序:
士官招募按照报名、体检、政审、专业考试或考核、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交通等程序办理。
招聘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登记;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也可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
2、义务兵选作士官:
(1)我申请。评选工作开始前,我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基层推荐。由军事委员会组织召开军事会议,由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基层党支部根据群众评价结果,结合本单位的选拔指标和条件以及申请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的考评结果,进行集体研究,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对象。当同一个职务申请选择了多个对象时,可以按不同的顺序推荐。
(3)器官评估。有遴选审批权的单位的指挥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和评价,择优提出预选对象名单。高级士官选拔前,审批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预选对象进行专业评估。
(4)选前宣传。由具有遴选审批权限的单位主管部门对预选对象的群众评议结果、评价结果、在本专业工作时间、拟遴选的专业岗位和编制等级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为:初级士官在营连单位,中级士官在团(旅)单位,高级士官在师(旅)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5)组织审批。士官选拔方案由团级以上单位指挥机关提出,按照士官登记的有关规定报送审核后,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本级审批选拔的士官,以军政官员名义发布选拔命令;由上级审批选拔的士官,报有选拔审批权的党委审批,下达选拔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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