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和尚吃素有什么标准吗?
素食之风自古有之,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就非常盛行。古代吃素不是因为经济落后,没有肉吃,要用瓜菜裹肚子。但当时已经出现了“养、助、益、补”的概念,提倡“五谷为养,五果为助”。这在最早的医学经典《黄帝内经》中有详细的记载。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老庄“无为而治”哲学的影响。大量隐逸文人崇尚自然,认为吃肉让人生气,吃素让人生气。追求洁净的空气,大力奉行素食主义原则。
吃素是好事。但是发展起来就被附身了。很明显,一切都不应该太过分。《汉书》中记载,有一个人名叫周泽,他是个素食者,由于营养不良而病倒了。妻子责怪他这样折磨自己。周泽一听,勃然大怒。随即,他以“违反禁食禁令”的罪名将妻子送入监狱。这在当时是不小的罪名,但在现在大概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差不多。至于“坐月子,我不愿意”,我要杀头了。「坐月子」是什么罪?没有详细的研究,你永远猜不到。其实挺搞笑的,不过我吃素的时候不小心放了个屁。恐怕谁也没想到会因为放屁被砍头。
素食主义的优良传统后来被从国外传入的佛教抢走了。
和尚可以吃肉。佛经《广戒经》说得很清楚:佛教没有吃素的规矩。佛教徒禁止吃的是“肉”。这种肉不是我们现在的概念,而是指鸡鸭鱼肉等动物性食物。我们现在说的肉,佛教里叫“腥”,不是“肉”。佛经里荤这个字不发音,应该读成熏,就是熏菜的意思。“肉是蔬菜的臭味”。梵天经更具体:“若不准佛吃五香。大蒜、洋葱、大葱、大葱和杏曲是五种蔬菜。“肉”字来源于草头而非肉,可见肉的本义是植物而非动物。至于肉为什么从植物变成了动物,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后面我会单独介绍。佛教认为吃肉消散人气,破坏真诚,难以与神灵沟通,所以严格禁止。有两次去寺庙吃素菜,看到菜里有葱和蒜。可见寺里的和尚还没懂佛经。这么多斋戒都白吃了。
和尚能不能吃肉,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不一概而论。佛教分为大乘和小乘。大乘是一心一意衡量人的手段,所以不能吃什么肉。求自足而不自足的小乘人,允许吃三种“净肉”(“三净肉”是指“我看不见杀手;第二,我不闻凶手为我;三个杀人不偿命的嫌疑人”)。对于“生病的和尚”,也就是生病的和尚,实行人道主义政策和特殊照顾,各种肉都可以吃。现在,来自印度和斯里兰卡国家的外国僧侣,以及中国的蒙古族、藏族、傣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僧侣都被允许吃肉。
佛教传入中国的初期,还来不及形成中国的特色。所以那时候和尚还是可以吃肉的。和尚不准吃肉,这是1400多年前南朝阿良武帝萧炎首先提出的。
在中国历史上,萧炎可以算是最可爱的皇帝了。他信佛,自称“三宝奴”。想出家,想的近乎疯狂。没想到,他四次离岗,跑到同泰寺,把自己的身体给了寺庙,出家了。一个皇帝放弃了自己所有的合法权益,甚至是身体,成为了同泰寺的寺庙财产。当然,他将不再掌管朝廷。但当时并没有在皇帝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代行皇帝职权的副皇帝。当时,没有临时任命的代理干部,没有人可以当皇帝,除非萧炎死了。“一国一日不能无君”,事情简直麻烦。我不知道召开了多少次大会和会议,举行了多少次紧急磋商。讨论研究的唯一方法就是赎回皇帝。于是立即从国库中筹措现金,找同泰寺商谈购买事宜。同泰寺有利可图,当然合作。最后,根据市场经济原则,萧炎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被回购。立即恢复他的个人主权,让他继续担任领导职务。萧炎毅然献出了生命,但级别太高,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创收,才有利于同泰寺。如果不是萧炎无限忠诚于佛教事业,如果是其他人这样做,那只能被认为是一种回扣。
萧炎爱不释手的一卷《大涅槃经》,背得滚瓜烂熟。经文规定:“不可杀生”。萧炎认为,如果你杀了东西,你不能完全控制它们,但你仍然必须从根本上抓住它们。学着用着,干脆不吃肉!你不能吃肉。看你杀人有什么用?一旦做出决定,立即行动。紧急信息:受试者提倡素食主义。和尚不允许吃肉。天地之神的祖先享受僧侣待遇。什么是和尚待遇?就是祭祀天地神的祖先不允许用三个猪头,全部换成面粉做的猪头猪肉。金口一开,百口莫辩。一时间,素食者“户口天下,少部分去了一半。”
可见,和尚是不允许吃肉的,这完全是萧炎从“不杀生”的观点演变出来的一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