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道教形成于东汉中后期。它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历史条件和社会思想渊源,是长期酝酿和积累的必然结果。

历史背景

第一,中国封建社会从战国进入秦汉,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在当时的发达国家中处于领先地位。但秦汉社会发展受封建生产方式制约,呈现波浪式延伸趋势。即使在秦汉鼎盛时期,社会矛盾也很尖锐。在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地主阶级和封建国家残酷地剥削和压迫农民,土地兼并愈演愈烈,造成了“富者有田有楼,贫者无立足之地”,“贫者常穿牛马之衣,而食狗之食。”重要的是贪得无厌,暴戾,刑罚任意加重。百姓百无聊赖,逃往深山做贼。他们是半吊子(囚犯),有几千年的刑期。“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对地主阶级的反抗也增加了。如何应对农民的反抗,巩固自己的统治,是封建统治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秦朝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严刑峻法,只靠暴力镇压来加强统治,还迷信神仙方士,崇拜鬼神。梦想一直延续到永远,却突然被汹涌澎湃的农民起义浪潮所摧毁,震惊了整个地主阶级,迫使汉朝的后继统治者从中吸取教训,结合实际重新调整他们所谓的“治国安民”的理论和策略,实行法省禁令。由此,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出现了“文治风光”的繁荣景象。汉武帝即位后,依靠几代经营积累的丰厚财富,发动了大规模的抗击北匈奴入侵的战争,开拓了西南疆域,扩大和巩固了边疆阵地。中国封建社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但同时又“害死更多的人,耗尽人民的财力,奢靡无度,世界荒废,人民流离失所,损失一半。“蝗已长大,千里于裸地,或人相食,畜(蓄)未复,死而有利于民。”(2)封建社会的内在矛盾越来越尖锐。到汉武帝末期,“郡国贼起”(3)农民纷纷造反。

“南阳有梅勉、白政,楚有、杜绍,齐有徐伯,有强鲁、樊胜。一大群几千人,擅自攻城,取库兵,释放死刑,捆绑羞辱郡太守和一个校尉,打死石头两千,以郡为乐。小集团有几百个,劫掠卤水村的更是不计其数。”④

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西汉由盛转衰,最后灭亡。光武虽名中兴,但东汉是建立在农民起义的火山上的。只有光武、明帝、张帝三代,社会略稳。

从何开始,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强迅速膨胀,在政治上逐渐形成外戚和宦官两大集团,争夺政权,控制朝政;另一方面,地方官员贪婪任性,不服从法律,侵害人民。

东汉统治日益腐朽黑暗,整个社会动荡不安,给劳动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特别是在外戚和宦官激烈争夺政权的过程中,强大的地主吞并了大量的土地。

大多数农民失去土地后,一部分成为佃农或依附于大地主的雇工,遭受极其残酷的剥削。更多的农民变得无家可归,无家可归,被迫成为处境特别悲惨的“小偷”。甚至出现了“可怜人,或卖头酬谢,父兄互替,妻离子散”等悲惨场面。当时自然灾害频繁,疫病流行,百姓水深火热。

造成人们深重苦难的现实世界是宗教滋生的气候和土壤。一方面,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在摆脱了秦朝的奴役之后,越来越受到新建立的汉朝的压榨和摧残。但他们受到当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限制,生产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低,科学知识很贫乏。人民既不能避免也不能理解封建压迫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社会不公正和人类苦难的根源。他们渴望摆脱苦难,却找不到出路。

所以他们常常幻想有超人的力量来主持正义,帮助他们改善处境,于是把希望寄托在神灵的保护上。这是宗教产生的内在条件;另一方面,当面临严重的社会危机时,统治阶级也极力利用宗教来麻痹人民反抗和宣传君权神授的意志,以消除随时可能发生的人民斗争风暴。同时也希望宗教成为他们统治的后盾,祈求“长治久安”和个人幸福安康。在上述两个条件下,宗教的出现成为了一种客观的社会需要。

其次,汉代统治思想的宗教化直接为道教的产生提供了有利的社会条件。

秦朝的覆灭揭示了仅仅依靠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是无法解决社会矛盾,治理国家和人民的。

汉初推行黄老之术,虽然缓解了社会矛盾,但未能阻止封建社会固有矛盾的发展,以至于到汉武帝时,出现了严重的“贼起兵”、农民暴力反抗政府的社会问题。他们为了巩固自己在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中的主导地位,针对“圣人以神道教,世人以顺”的历史经验,试图借助鬼神之力,强化“文武结合”的“长技”,使黎巴嫩人民变得循规蹈矩、百依百顺。

《淮南子》明确主张“禁鬼神,因其吉祥”,“以鬼神之力教之”。⑦

汉武帝甚至还实践过。他即位后“特别推崇鬼神的出现”,最后大量利用神仙方士在寺庙里搞求仙活动。为了满足封建统治阶级利用神权维护皇权的需要,董仲舒的崇天神学应运而生。他引用阴阳五行学说,重新诠释儒家经典,建立了以“天人相联”为核心的神学体系,将“天”描述为具有意志、目的、控制万物的最高主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伟大的众神之王”。⑨认为自然界中日月星辰的运行,春夏秋冬四季的交替,人类社会的兴衰,吉凶祸福,都是由这位“大王”的意志决定的。而皇帝则是“愿搞天道。”⑩当皇帝的行为体现了天意,积善累德,上天会派傅锐来任命他并奖励他;当皇帝违背天意,犯了错误,天道警告他有祸,叫他亡羊补牢;屡诉不改,天罚。这种“天人感应”的思想实际上是“善恶报应”思想的一种体现,是宗教思想的核心内容,为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提供了理论基础。这种崇天神学思想贯穿于赵、宣、元、成、艾、平,在政治生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董仲舒不仅是宣扬“天人合一”和阴阳祸福的神仙神学家,也是神仙方术的倡导者。他在《春秋故事》一书中,不仅以神秘的阴阳五行学说附会儒家经典,还创造了求雨止雨的仪式,上坛祈福,集儒生、巫师、方士于一体。他将儒学宗教化,促进了儒生和方士的合流。在董仲舒的引导和汉朝的支持下,占卜学逐渐兴起。“预言”是一种假借上帝意志而做出的政治预言。“欺骗是一种隐语,它预先决定好运气或坏运气”。⑾起源于巫师和炼金术士,历史悠久。《魏》是以神意诠释经学,将六经宗教化,将孔子神化为超人的领袖。虽然它们的形式不同,但就其宗教神秘主义的本质而言,它们是相同的。所以“传失之善,用恶之言,故与谶语相合”,⑿谓之谶语之学。

西汉末年,这种占卜非常盛行。汉光武帝也是以占卜起家,登基后大力提倡,使之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官学,于是整个社会笼罩在浓厚的宗教神秘主义氛围中。

这种氛围显然是道教极其重要的气候和土壤。再加上汉代佛教的传入,也为一些神仙方士建立道教提供了灵感,成为道教的助产士。可见,道教的产生是由当时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

当然,有了这种气候和土壤,必然有产生道教的种子。没有这种种子,不可能无缘无故凭空产生。道教是中国的传统宗教,所以这颗种子的源头只能在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中寻找。为了理解这个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考察其思想渊源。

思想渊源

道教的思想渊源是“杂而多面”,一般有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首先是道家思想。道家和道教本来就是不一样的。先秦时期的道教是以老庄为代表的哲学流派,东汉时期形成的宗教是道教。但这两者并非毫无关联。道教创立时,把老子奉为教主,把老子的《道德经》作为其主要经典,规定为信徒必须学的一课。

《道德经》的基本思想是“道”,被视为超越时空的世间万物的根本。它既有本体论意义,又有规则意义。它的边界模糊而神秘,不同的人可以做出不同的解释。《庄子》甚至把道解释为:“爱而信,无为而不见;可透射但不可接受,可获得但不可见;自其根,无天地,自古有存;神鬼出世;太极之前,不高,六极之下,不深,天生,不长,长于古而不老。”他还说“黄帝得之,以登天;颛顼得到了它,并把它带到了弓玄;你强,你就站在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于小处,不知其始,不知其终;彭祖得之,危之,降五;傅说得对,与武丁相比,选得天下,骑东魏而骑筐尾,与群星相比。”【13】这种认为道永存,得道之后可以长生不老,成仙的思想,被后来的道教吸收。道教的基本信仰也是道教,从宗教的角度来说,把道教描述为神异之物,有灵性,值得信赖,“万物之祖,万物之母”,[14]并把它与神秘的元气论结合起来,认为道教是“虚无之制,自然之根,神灵之本,天地之源”,“是内无外无”,无形无名。

道教也把老子当作道的化身,在道教产生之前就有了。东晋汉明帝、张地之际,益州知府斧王题写《老子圣母碑》,说:“老子是道士。生于无形之前,始于始之前,行于之元,浮于六虚,出入幽明,观混浊之别,见清浊之别。”。道教继续发展这一思想。

《太平经》说:“老子是道之大圣,你也是你之师。你要感觉到了,就随党而变,成功了就隐居。无家可归的生活总是无处不在。它不在那里,它是无限的。极其无限,极其神秘。太神秘的也是太宗的资本。老子都在这里了,要化十方。是否有奇妙的应用,应该是无限的,...周围六空,育三界,出世,入世,无为,无为。”为(或张鲁)传世的《老子思尔注》也把老子视为道的化身,说“一个是道”,“一个散成齐,一个聚成大老先生”。后来的《混元帝圣纪》也说:“老子也是老先生,是道的化身,元气之祖,天地之根。”于是老子和陶被神化为众生所信的神。道是天地万物之源,所以“太上老君”作为道的化身,就成了“混沌之祖,天地之父母,阴阳之主,万神之帝”。这说明哲学家老子和哲学范畴“道”在道教中已经被神化为天神。所以信道也变成了信仰上帝,崇拜老子,也就是崇拜上帝。修仙思想是道教的核心,道教的教义和修行都围绕着这个核心。道教的命名也与其基本信仰密切相关。可见,道教是道教最重要的思想来源之一;道家哲学是其理论基础之一。在谈到道教的起源和目的时,舒威《史记》说:“道教的起源来自老子,道法自明,生于自然,以充实诸种。在玉京,他是神王的教派;我是飞仙之主。千变万化,有德而无德,随着感应,痕迹无常。.....亦是教,咸而累之,以雪洗心,积树功,积德增善,乃至白日升天,永生于世。”这里所说的道教是指道教。正是因为道教的形成和发展,与道家老子有着不解之缘,所以人们常常把道教称为道教。

先秦时期的道家,后来演变为黄老之学。黄老的这种学问,主要是以道家的静养生、无为而治为主,但又吸收了阴阳、儒、墨、名、法的一些内容。它不完全是先秦时期的道教,而是一种新的道教,叫做黄老术。后来黄老的养生之术演变成了道教的做法,为黄老之术服务的黄老家族就是道教的前身。司马谈在《六经要论》中曾这样评价道家:“道家使人专一,动而无形,供养即一切。也是一种技能。因阴阳大和,采儒墨之善,总结法之要义,与时俱进,顺应事物之变,立俗而为事,不适宜。参照合同容易操作,事半功倍。”他所说的道家,是指道教的新道家。司马谈的这一观点被东晋道士葛洪采纳。

葛洪以司马谈的观点为基础,从神仙道教的基本立场出发,阐述了他的道教以儒为本、道法优于儒的思想,认为道教教学应“简于万物,存真本原”,主张“兼收儒墨之善,常重法名”,吸收各家之长,构建了神仙道教的理论体系。[14]在修养方法上,他也主张“养生之道,是爱惜内在之健康,外在则是与世和谐,健康长久,治国安邦。”以六经训俗人,以方术教知音,欲待少则停助,欲升则轻。这是⒄“外儒内道”双重人格和儒道双重修养的本质表现,也是上层贵族神仙道教的显著特征。

其次,道教还借鉴了儒家伦理。这个礼教的核心是“三纲五常”,这是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道德规范。

这种伦理思想是儒道两家继承和发展的。虽然道教书籍中很少提到三纲五常的名字,但宣扬这种伦理思想是相当厉害的;在宣扬这些伦理道德时,往往与其长生不老的观念相结合,“神”的力量驱使人们去追求,更容易发挥其维护封建社会伦理道德和秩序的特殊作用。荀子的《礼记》提出《礼记》有三部。

说“天地,生命之本;祖先是阶级的基础;君与师是治国之本。

无天地,恶命?无祖,邪出?无君无恶不作?三者偏死,不得安宁。因此,礼,事天,事地,敬祖而长石军,也是第三礼。“董仲舒认为‘王道三纲可以从天而求’,⒅把三纲五常想当然。”《太平经》借鉴了这些思想,提出“人也是天地之子,无心养天地之子,谓之不孝。”又说:

“子不孝,弟子不顺,臣不忠,万罪不赦。使天甚病,地甚恶,以为是大事,以为是大祸。鬼神不是,所以最坏。”他还说:“儿子不孝,不能尽力赡养亲人;弟子不顺,不能尽力修师道;如果我不忠,我无法尽力* * *我的丈夫,所以我不擅长,我无法摆脱指控。天地之恨,鬼神之害,人之恶,死了还得对地下负责。叫三行不行的儿子。”《⑲太平经》不仅继承了儒家的旨趣,宣扬天、地、君、父、师信仰的重要性,还首次将“天、地、君、父、师”融为一体,这在当时的儒家经典中是没有的,这也是社会上“天、地、君、师”信仰的起源,其影响尤为深远。《正仪法天纪》也说:要修行佛法的人,必须“忠臣、孝子、忠夫、贤妻、敬弟、顺弟、无二心。”它特别强调“师者必不敬,亲者必不孝,君子必不忠,而...仁义缺一不可。”在《太上董璇灵宝智罪根上品大诫》中,许多封建礼教和儒家道德规范都包含在内。上面写着:“与人交谈,有益于国家;如果你和你父亲说话,你会善待你的儿子;你和别人说话,你就会爱别人;如果你和你的兄弟说话,你会坚持到底;与人和大臣交谈,便是对国王的忠诚;你若与人子说话,就是孝顺亲人;和别人交朋友,就会相信交朋友;如果你和一个女人说话,你会对你的丈夫忠诚;你和别人说话,就和房间和谐了;.....若与奴婢说话,必慎之。”这样处理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道德规范就都讲了,用忠、孝、恩、爱、利、善、贞、信、慎等道德规范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

先秦时期的儒学,到了西汉时期变成了董仲舒。董仲舒以“天人之感”为核心的崇天神学以及随之而来的占卜神学被道教直接吸收,成为道教的重要来源。例如,《河图·纪明赋》说:

“天地有司之神,以人之重致力于夺取其戒律。.....人有三个身体。三尸是物,属鬼神。为了让人早死,这具尸体应该算是鬼,它会沉迷示威,吃人。在刘佳的每一个贫穷的日子,对走在通往天堂路上的人来说都是一种罪恶。太大了就抓住纪律,太小了就被算计。所以求仙者,先去三尸,淡泊,淡定,清明,积善。吃药成仙是有好处的。”这种神秘的东西,几乎原封不动地为后来的道教所吸收,并发挥。其他的,比如“少室山有玉膏,使你长生不老”;昆仑山是神仙聚集地;西王母是赐仙经书,指导修道的神;黄帝原本是北斗黄神。他即位后是“一个修德,仁即行”。最后,乘龙去了天堂;五山四海和人的耳朵、眼睛、鼻子、牙齿、头发都有自己的神;以及占星预示吉凶的理论和招神瓦解鬼怪的技术等等,都是方便道教使用的材料。

此外,《易经》和阴阳五行思想对道教的影响也非常明显。东汉的《太平经》是“以阴阳五行为家”,而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则是打着《周易》玄学思想的幌子探讨修仙方法,对后世道教影响很大,被称为“千古单晶之王”。此后,又有不少道家学者用易学阴阳五行的思想来阐述道教的内外炼丹。

道家也吸收了墨家。章太炎先生早就指出道家思想“源于墨家,源远流长。”⒇墨子主张尊晨鬼,这显然是道家吸收的,这方面就不用解释了。此外,墨子从小生产者的立场出发,主张自力更生,互惠互利。墨子在《乐飞》中提出“恃力者生,不输力者不生”。在《天志》下,他也反对“不劳而获”。《太平经》也强调“人人有自己的温饱”,反对“以武取人”。墨子主张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相得益彰”的博爱原则;商贤之下,认为“德之道”就是“有权者能以病助人,有钱者能以鼓励助人,智者能以劝人教人”。这样才能“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相反,他在尚同说,如果“有余力,不能努力;腐朽的剩余财富无法分割;藏善举,不相教”会使“天下大乱,若禽兽自然。”《太平经》也强调这种人与人之间互助互利的思想,主张有财产的人要“乐于助人”,“扶危济困”。它认为,天地之间的一切财产都是由“天地和合之气”而生的,应该属于公众,不应该由私人个人垄断。那种“此物属天地,以* * *养人。”但是,这一家子遇到它的聚集地,往往比谷仓里的老鼠还饱。这个谷仓里的小米不是老鼠独有的。少(小)钱(指皇帝私人金库)不是只给一个人的;如果有缺点,就要从中吸取教训。愚者无知,以为自己在生命的尽头就该拥有这一切。不知道NINEONE的尸(户)丢了,所以都得到了温饱。"还叫:"你积累了几十亿美元,不去救穷人,使人饿死冷死,也不受惩罚。“有道德的人也要用道德去教导别人,否则也会犯下“不可磨灭”的滔天罪行。认为“人积无量道,不肯教人开悟求生,必不受罚。" ……

人积德而诺,不肯教人守德修性,罪不除。“也反对“智者”欺负“愚者”,“强者”欺负“弱者”,“少数人”欺负“老年人”。说“多点智慧,反对欺凌;或强者,反对欺凌弱者;

或者来世,反对欺负老人,都是逆,所以上帝会很快保佑的。这是什么?但是,智者要养育愚者,欺骗愚者,与愚者为敌;强者应该支持弱者,弱者应该被欺负,被反抗。当年轻一代是老人的时候,他们会被欺负,会反抗。不像天心,事后必有猛料。“《太平经》中的这些思想,显然是对墨子相关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道教的一些成仙术和变术也是依靠墨子的。葛洪的《抱朴子内篇》、《元兰》记载了《墨子仙丹法》、《墨子五行》,说“用药之法,符能使人飞上飞下,无所遁形。《神仙传》还记载,孙波和冯衡都住在墨子里。孙波的“治墨子之术,可使草、木、金、石皆为火焰,亦可使身为火,吐火于口中”;冯衡从小学习道教,有一篇文章叫《墨子隐身法》。葛洪还在《神仙传》中列举了墨子,说他是外治经典,内修修道,静观道家,幻想神仙,然后被一个神人赐书,是“地仙”。可见墨子在道教信仰中的吸引力不小。

在道教产生的过程中,不仅吸收了上面提到的这些古代文化思想,还吸收了传统的鬼神观念和古代的宗教思想和巫术。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崇拜太阳、月亮、星星、河流、山脉和祖先,将其视为神,并向其献祭和祈祷,从而逐渐形成了神、地、人和鬼的体系。道教继承了这种鬼神观念,将这一体系中的许多神都视为道教神的一部分。古代殷人相信占卜可以定疑,断吉凶;巫师可以与鬼神交流,依靠巫术为人们祈福。

这种巫术也被道教吸收和继承。

道教也继承和发展了战国时期的神仙思想和巫术。早在《庄子》、《楚辞》中,就有很多关于神仙思想的评论。后来在焉耆和荆楚等地,出现了崇尚长生不老的神奇。这种长生不老的魔法理论原本是不成体系的。后来这些方士又用战国齐人邹衍提出的阴阳五行学说来解释,从而形成了所谓的神仙家,即方仙道。秦煌和吴晗都不愿意这样做,他们太害怕了,以至于有那么多人说他们是被禁止的,他们可以长生不老,他们不能被计算在内。传说崇尚方仙道的宋无极、郑伯乔等都向往神仙,“形解而卖,视鬼神也”。之后,神仙的神仙信仰和炼丹术被道教继承,神仙炼丹术演变为道教修行,神仙方士逐渐演变为道士。

可见,道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领域都有着密切的血肉联系,它的产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直接结果。但是,从孕育到最终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渐进演变过程。早在战国末期,主张长生不老的所谓方仙道逐渐兴起。西汉末年,由于占卜神学的盛行,黄老学向宗教方向发展,于是出现了黄老学与方仙道合二为一的所谓黄劳道。这些都可以算是道教的胚胎。但仍属于类似的宗教信仰,尚未正式形成宗教组织。其从业者一般称为方士,而不称为道士。到了汉初,方士也被称为道士。《汉书·王莽传》说:“先是魏将军涉事,有成就的道士西门俊辉,酷爱天文预言,为涉事的失星扫宫,刘之名复兴。相信你说的话。”这个鼓吹王参与反王莽叛乱的西门俊辉,在桓谭《新惑论》中仍被称为方士。据《后汉书·祭遵传》记载,也是一个道士在卓君鼓动制造对汉光武帝的叛乱:“当初他神通广大,有道士说冯是天子,把一块石头包在彩袋里做云:‘石头里有玉玺。’信则反之。"

《后汉书·徐曼传》载:“徐曼...君爷爷,...遇见了张居君道士,写了《林逸》,从此流传于世。”据《后汉书·五伦传》记载,五伦“以为其仕途久不达,故改姓王,携盐往返太原、上党,因粪而去,成道”。这个第五伦看起来并不像是基督教的炼丹师,但由于他在民间隐姓埋名,热心于服务大众的公共卫生事业,经常为他们清理垃圾,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认为他是道士,所以称他为道士。说明道士这个名字在当时是为百姓所熟知的,被视为一种尊称。当时民间不仅有个别的道教活动,而且有近乎组织化的活动。比如《后汉书·马援传》说:“当初弟子数百,妄自尊大,谤如神明。后来他的弟子李广等宣称“永生不灭”,迷惑百姓。十七年(指汉光武帝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他* * *结集为徒,攻打皖城,杀了皖侯刘敏,自称‘南岳大师’。”同书《臧宫传》中这样写道:“十九年(43年),妖巫弟子陈山、傅真,又聚在一起,入原武城,劫官自称将军。”同书《黄帝纪》也说:简佩筠二年(148),冬十月,长平的陈静自称'黄帝之子',被任命为官属,南唐的关伯也被称为'真人',拍下调兵的照片,知道自己受罚。从这些起义的组织者信奉“神化不死”,并自称为封建史官所称的“南越王”、“黄帝之子”、“真人”、“妖巫”来看,说明当时已经有了类似道教的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