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的人怎么用佛法化解?

佛教是反对饮酒的,在家、在家、戒中禁止饮酒。对于酒的定义和分类,经典、理论、戒律中有很多细节。根据《全舍论》十四年记载,酒分三种:以米、麦等谷物制成的洞罗(梵文s11ra,);由水果或植物的根和茎制成的;但当两者都没有完全发酵时,却能使人沉醉,这就是所谓的madya(梵文)。此外,还有三种洒:粮食酒、果酒和药草酒。据《贝尼耶颂》记载,用各种稻麦酿造的酒,也叫大酒;它叫杂酒,是用植物的皮、果、花等果肉汁制成的。严格来说,凡是具有酒的色、香、味,或者只有其中一种能使人迷醉的,无论是粮食酒、果(木)酒、药酒、甜酒(由蜂蜜、糖、葡萄等酿造而成。),清酒,甚至凉酒和酒糟都是禁止的,喝了咽下去就是犯罪。

戒酒是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共同的法律制度,四人出家住持都必须遵守。原始佛教的根本经典《阿迦玛》中有佛陀所宣扬的五戒,即不饮酒、不杀生、不偷盗、不殷偕、不说谎,这是佛教徒要遵守的五项基本行为准则,从而消除恶业,求得佛果。佛陀根据《游婆塞五戒》、《十诵法》等法规,亲自阐述并严格规定了“不饮酒”的戒律,在当时的印度供养国菩提举行。

关于喝酒的过错,三藏经典中有一些简单或详细的概括。根据对象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世间的家庭成员,从一般现实生活的得失、事业与财富、利弊得失,来契合他们的层次。另一类是针对信徒的四大弟子,尤其是僧侣,不仅止于世间善恶得失,更上升到饮酒对世间最终解脱的巨大危害。论述的是前者,阿伽玛的《阿阙易经》是代表。在经文中,佛陀告诉富商,世界上有六种恶行可以损害他的财富。第一种是沉湎于酒,有六失:一失财,二失病,三易争,四恶名士,五怒暴,六失智。只有避免了,财富才会增加,生活才会幸福。第二类有很多解释,比如& gt《大治论》中的十点、三十五点、《国家纪事》中的三十六点,都列举了饮酒导致的过失(不胜枚举的文章不作记载,但附选例)。除了对前者的过错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分析和列举,还从滋生欲望、作恶多端、破坏信仰、妨碍修行等方面对陈奇的罪行进行了盘点,以此对信佛之人起到警示作用。总之,酒是一种迷醉的药物,一切严重的错误都由此而生。比如多伦,戒律极重,可以使人犯四重罪,可以使人因醉酒而破一切戒律,造一切恶。这真的是谵妄的基础。所以经典中常把酒比作毒药,甚至有饮毒不如饮酒的教导。

酒不仅是毁圣毁德的恶源,还能使众生颠倒,失去智慧,导致罪恶。所以戒律不仅禁止自己饮酒,也禁止人饮酒,不允许操纵或污染任何酒业或酒缘。比如《大爱道比丘尼经》里说,不要喝酒,不要品酒,不要闻酒,不要卖酒,不要以酒饮人,不要谎称有病欺侮人喝药酒,不要上馆子,不要和饮酒的人攀谈。《萨波杜皮尼·皮婆沙》卷一明确宣告居士不得卖酒,视为不道德的恶业,必然失果。

根据早期的经典记录,这些戒律在佛陀时代对印度产生了实际的影响。比如佛教的《戒减灾经》中记载,在佛教早期的中心——斯瓦特,有一个实行五戒十德的县。县里没有酿酒师,一个最受欢迎的孩子甚至因为犯戒喝酒被父母赶出家门。然而,佛教徒并不是绝对禁止饮酒。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非要把酒当药,或者喝,或者放在嘴里,或者把酒涂在疮上,都不算违规。对于以前嗜酒如命,后来因为戒酒而生病消瘦的僧人,佛陀并没有一味地禁止他们,而是为他们稍稍打开了大门。《从根本上说,一切都井井有条》记载,佛陀许可僧侣戒酒,引发疾病。被洒植物的根、叶、花、果的碎屑,用白布包好,放在“淡而不醉”中,浸泡在“草草灌封,再用清水搅拌”中;或者“将面粉树皮,各种香药捣碎,用布包好,用棍子横打,挂在新煮的酒坛子里,以止一两夜后的酒渴。”《皮涅马之母》第五卷也有记载,让有酒的病人闻瓮上的酒味,吃用酒和面粉做成的酒饼,甚至在酒里虚脱。然而,这些方便在佛陀死后也成为有争议的问题。

佛祖死后一百一十年左右(公元前276年),出城的比丘僧团允许实行戒律中的十件琐事作为例外,被保守传统大臣的旧制度视为离经叛道,于是召集僧团开会,判其“十种不洁之事”,直接导致了著名的二次大会和大大会,造成了整个佛教僧团的分裂。这十件事里的第七件事,是离开毗舍的僧人“以水饮”治病,认为自己不犯戒,干净不犯罪,而资政的裁决是违法的。佛教在汉代继承的四分法,允许僧人以酒入药,不只是“用水喝”,还可以直接喝,比原始佛教更宽松。但为了防止滥用,南山解本树特别强调,不是生病了才可以喝药酒,只有用其他药物治好了才能喝。

综上所述,虽然“不饮酒”戒律的一些具体细微的规定有所不同,或宽或松,但戒律本身作为一种行为准则从未动摇,反对饮酒、禁止信徒饮酒的宗旨始终如一。这种鲜明而坚定的立场,很可能是佛教基于无明与欲、清净与分别的修行观,以及构建一个清晰、健康、和谐、幸福的理想人类全景图的终极价值关怀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