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拐卖案:你怎么看?
首先,不可否认的是,人贩子罪大恶极,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法律的审判。至于郭信珍的养父母,有一些争议,详细如下:
第一,不管是什么画面,把孩子带走都是犯罪。这两个嫌疑人在拐卖儿童的时候,是要钱的,但是对孩子的亲生父母造成了多大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不管他们想要什么,犯罪就是犯罪,没有理由去谈论它。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否则,整个社会都无法交代。
第二,“失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N年的热议。这两个人没有自首,本身也没有悔改的意思。先说两个嫌疑人被抓的过程。他们不是自首,而是被有关部门抓了,所以不悔改。“失孤”案在全社会掀起轩然大波。他们不可能什么都知道,只是没有出面给这个案子一些提示,所以他们的“恶”没有被抵消。如果他们真的有良心,就不会被抓,但会自首。被抓了之后,说什么都没用。古人有句话叫“围而不倒者不赦”,我很赞同。
第三,郭信珍的养父母不是“定制”买家,而是二次买家。他们违法是肯定的,但是买卖同罪就有些过分了。除了嫌疑人,还有这个孩子的养父母。他们买下了这个孩子。这是事实,是可以确定的。但是这个孩子是人贩子主动要求的,还是人贩子在路上买的,这个主观性质是善是恶是可以区分的。
比如养父母主动告诉人贩子他们想要一个孩子,让人贩子想办法得到,我同意这种人一起买卖有罪;
但有些养父母,其实是看着一个孩子被买卖,他们才下了心把孩子买下来当自己的孩子养。这是真的,但他们的初衷是好的。在这种情况下,说买和卖是同罪也有点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