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一词是否违反广告法?
目前保健方面没有限制,但是如果你建议食品或者保健品有治疗作用,那就违反广告法了。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相比,在疗效和安全性上的差异;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和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明确标明禁忌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明确标明“本广告仅供医疗、药学专业人员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明确标明“请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广告应当明确标注“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中有禁忌内容和注意事项的,广告应当明确注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相比,在疗效和安全性上的差异;(四)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和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明确标明禁忌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明确标明“本广告仅供医疗、药学专业人员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明确标明“请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推荐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广告应当明确标注“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中有禁忌内容和注意事项的,广告应当明确注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