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赡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的残疾程度和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赡养人是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近亲属。被害人户口在农村,但交通事故发生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并有固定收入。在计算补偿金额时,按城镇居民标准对待。最高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伤残程度,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计算到十八周岁。3.被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年计算,但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超过75周岁的,按5年计算。?被抚养人的计算以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依据为依据。2003年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于2004年5月29日起施行。《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被扶养人是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赔偿规定如下: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救治所支出的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的伤残程度和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边肖在这里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冷静对待和处理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处理问题,不做违法和法律禁止的事情。同时,在生活中驾驶车辆时,要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车,走安全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