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分为几个管理层次。
法律分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管理。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濒危的珍稀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分布面积减少,资源处于枯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法律依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种类分为三级:
一级:珍稀濒危野生药用物种(以下简称一级保护野生药用物种);
ⅱ级:分布面积减少、资源枯竭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ⅱ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ⅲ级: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用物种(以下简称ⅲ级保护野生药用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