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省凯里市招聘120巡警人员(政府服务编制)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市巡防力量建设,提高“打、防、管、控”能力,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1)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120巡防员(政府事业编制)。
(2)招聘对象
详见《凯里市2015公开招聘巡警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 * *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勇敢精神,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 438+00]82号及我省有关规定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4)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受到刑事、治安处罚,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正在服刑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2015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5.面向特定行业(单位)、县(市、区)的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工作人员截止2015年2月1日服务期不足1年,已报名参加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工作人员;
6.通过我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用的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已招聘到我州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机关(参加公务)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8.2065438+2003年2月1日前户籍未迁入贵州省的人员(因入伍、升学等原因原户籍迁入贵州省的申请人不受此条件限制);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10.有违法生育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劳动者的其他情形的。
二、工作程序
招聘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评、专业测试(限部分岗位)、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
招聘计划确定后,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将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凯里公安信息网(/web62/)上公布。同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是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注册
报名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2月2日9:00至20KB 2月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照片尺寸114 × 65438)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根据岗位要求,填写《凯里市公安局2015公开招聘巡警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注册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申请人反馈一个注册序列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确认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凯里市2015公开招聘巡警工作计划》、《职位表》、《报名表》和书籍,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及时登录详细信息栏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月15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下同)。考生要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结束后,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凯里市人民政府(/)和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2日9:00至2015年2月8日6:00。
1.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的初审小组具体负责。初审组成员必须在48小时内,根据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如果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提示申请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网上报名期间(2005年2月6日17:00前)自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初审组下载打印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政审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收费环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提出申请,经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负责审核的部门改报;登记结束后仍未变更登记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的,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中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可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须本人向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65438+2005年2月6日07: 00前,因信息不全、申请表有错漏、照片不规范等原因已提交申请但初审未通过者。,可在2005年2月7日06.5438+07: 00前修改(报考人员和岗位不可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如仍未通过审核,则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在线注册确认和支付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2月2日9:00至2月17:00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报名,缴纳考试费10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3月10日9:00至3月12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2015。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统一、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无论在哪个阶段,都将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4)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专业测试(限部分岗位)、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申请人需要参加该工作类别中指定的所有考试(测试和评估)。考生未参加其中一门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或考试(测试、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任何考试项目,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不能因为证件不全或与自己不符而参加考试。
1,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暂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48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象的测评项目确定如下:男子纵跳触高、男子4× 1000m折返跑、男子100 m跑;女子纵跳触高,女子4×10m折返跑,女子800m跑。体能测评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3月15日上午9:30。
体能测评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部分职位)
报考04、05、06、07、08、09年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的,需参加计算机专业测试(100分);报考02、03、10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的,需参加专业驾驶考试(100分)。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人数少于1:3,或人数少于1:3(不含1:3)的考生,其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笔试。
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确定进入笔试。
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3.笔试
书面形式:闭卷形式
笔试科目:知识与能力综合测试(100分);报考02、03、10职位的考生主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考试科目(科目一)(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4.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按照实施方案和职位表的要求,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对考生进行复试。经复试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评审组签字并加盖公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不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岗位考生在笔试和专业测试中并列最后一名,确定为合格考官。
报名时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少于1:3的考生,或因体能测评、专业测试、笔试等原因导致招聘人数少于1:3(不含1:3)的考生。,只有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招考确定的最低分数线,才能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凯里2015公开招聘巡考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②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
(五)退伍军人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出具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原件1份;
⑥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所在单位及其行政部门、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⑦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1书面证明原件户籍是我省入伍、升学的(身份证号或户口簿能反映我省户籍或学生原籍的,可凭身份证号或1提供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⑧1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驾驶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
考生要注意复习的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误填联系电话导致联系不上,关机或更换电话号码,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复审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不足1:3的,在复审期间依次递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内不能联系确认复试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5.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参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方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6.采访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和适应招聘岗位的综合能力。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报名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面试人选因体能测评、专业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缺席、违纪、弃权等原因未达到3:1(含笔试和专业测试未达到1:3比例并按笔试最低分进入心理测试的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总分计算
考生总分安全百分比的计算
1.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评价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不需要专业岗位测试的考生,笔试总分60%,面试总分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成绩(且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均为合格人员)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垫底,则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2.身体检查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和鉴定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 438+00]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 438+03]58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要求对体检项目进行复查的,应当当场申请复查,体检结论出具后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招聘单位应当组成考核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如实撰写考察政审材料。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
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招聘资格:
1,已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解除的;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正在服刑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2015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5、定向到特定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工作人员截止2015年2月1日服务期不足1年,已报名参加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工作人员;
6.招聘后试用期内被录用到我国国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已招聘到我州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机关(公)、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申请报名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组织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意见;
8.1,2013年2月前户口未迁入贵州省的人员(原户口因入伍或升学迁入贵州省的申请人不受此条件限制);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有违法生育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职工的其他情形。
(七)劳动合同的公示和签订。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不影响录用的,用人单位应当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工作中,除资格复审递补期可按规定递补外,其余环节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递补。凯里市公安局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第三,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进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命题、阅卷、监考、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体检等聘用事项职责时,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客观性,凡发现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同级人大、CPPCC、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应当公开信息、过程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注意事项
招聘过程中,所有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将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因为考生没有阅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本次专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6.因变更、关机、停机、电话转接、不接电话等原因造成招办无法联系到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本计划解释权属于凯里市公开招聘巡警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凯里市公开招聘巡警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18551659凯里市公安局。
0855-8261114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8063311凯里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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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2015公开招聘巡警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5 65438+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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