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癌患者术后出血怎么回事?

膀胱癌患者在发病初期没有特殊表现。当出现血尿、排尿困难等症状时,患者确诊为中晚期。膀胱癌通过膀胱镜检查确诊,但每次检查都会给患者带来痛苦,而且会因刺激膀胱壁肿瘤而引起肿瘤的恶性扩张和转移。一旦确定,b超检查大多是非侵入性的。手术、放疗、化疗有一定疗效,但易复发。即使用化学物质进行膀胱灌注,也不能从根本上抑制肿瘤的转移和复发。

术后并发症包括出血、盆腔感染、直肠损伤、无尿和伤口破裂。放疗后并发症:尿频、尿急、排尿困难、血尿、便血、急性腹泻、直肠狭窄或穿孔、肠粘连、肠梗阻、小肠穿孔。动脉灌注化疗的并发症:臀部或大腿顽固性灼痛,血管破裂。

膀胱癌易复发、骨转移、肺转移。一旦发现大部分膀胱癌为中晚期,对于中晚期出现局部或远处转移的患者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手术难度大。即使他们勉强手术切除,预后往往很差。由于常规的放疗、化疗、激素和膀胱灌注对膀胱癌的疗效有限,容易损伤肿瘤患者极其脆弱的免疫力。

瑶医药历史悠久,具有明显的民族性、传统性和地域性。它的形成和发展与民族的生产、生活实践、生态环境和族群密切相关。历代统治阶级实行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迫使瑶族先民频繁迁徙,生活在深山老林中,过着与毒蛇猛兽为邻的流浪农耕的艰苦生活。瑶族人在遇到疾病和外伤时,主要是用传统草药来减轻痛苦。在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疾病的长期斗争中,为了民族的健康和繁衍,瑶族先民对一些特殊的人体生理、病理和病因有了初步的认识,积累了丰富的运用草药防治疾病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瑶医药。绝大多数瑶区处于封闭自守的经济状态,受其他民族文化影响较小,没有中医或西医的传入。

瑶族主要分布在西南和中部六省区140多个县,213万余人,其中广西瑶族人口占全国瑶族总人口的62%以上(有金秀、恭城等六个瑶族自治县),其余分布在湖南(14%)和江西(10.2)。瑶族主要居住在我国南部山区,地处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温和的气候、充沛的降雨、肥沃的土地、巨大的山脉和茂盛的植被孕育了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这种多层次、多类别的生态环境造就了瑶族地区丰富的药用资源,也为瑶族人民了解各种植物的特性,利用植物的枝、根、皮、叶、花来治疗疾病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基础。长期以来,这里的瑶族人民不仅改造了自然,而且通过世代的探索和积累,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医药体系,很早就用草药与外界交流。

膀胱癌患者术后要用中药治疗,可以有效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中国瑶医药对膀胱癌的治疗原则是以瑶医理论为指导,对预防、养生、治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防治规律,是预防、养生、治疗必须遵循的准则。姚氏医疗是姚氏医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指导思想是姚氏医学思想中最具特色的观点,如三元和谐、盈亏平衡、万气等。它是中国古典哲学抽象、模拟认识论在瑶族预防、养生、治疗中的具体体现,是瑶族临床治疗立法、处方、用药的指导原则。可以说,姚的医疗思想是对其医学治法理论的高度概括,是主观对客观看法的产物。

治法是在治疗原则指导下制定的具体方法,也称治法。比如从盈亏关系来说,各种疾病都离不开盈亏之争及其盛衰之变,所以治疗的原则就是争利风损。在这一治疗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的病情,我们可以在针对具体疾病的特殊处方的基础上,采用解毒、祛风、消疳、祛邪、益气养血的方法,这就是对实证和风虚的具体治疗。

从治理之治与被治理之治的关系来看,二者是从属关系,治理之治的内涵是一般的、抽象的,治理之治的内涵是特殊的、具体的。两者的区别,就是治理的大法则和治理的小法则的区别。治理的规则是相对稳定的,而治理的规则是相对灵活的。治理之治是在治理之治的指导下对具体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治理之治是治理之治的升华。从治则治法在临床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治则应是第一层次,包括除主因、从风虚中谋利、求治专方、病不可补、捉母捉子等。它不能直接指导临床处方和用药,而是对各种治疗规则的抽象概括,决定了具体规则的大方向和总任务。治疗方法应该是第二层次,是指导临床处方和用药的具体方法。它是在辨病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特点、患者的个体差异、发病的时间和部位而提出的,并随着疾病的变化而不断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