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内篇、外篇、杂篇有什么区别?
隋唐以后,《庄子》分为内、外、杂篇。“全靠郭本”,渐渐固定下来。那么,这种划分是基于什么标准呢?换句话说,内、外、杂篇有什么区别?这已成为学者们讨论和争论的问题,尤其是《庄子》的注释者。
最早回答这个问题的是唐代的程,他在《庄子注》的序言中写道:
对内讲原则,对外讲作为。事情虽显而易见,却不可理喻;理智是微妙的,它不是明显的;要想先说得通,就要把内幕标在前面。里面的故事很深刻,不要在故事之外设置目录,比如“无忧无虑”“整齐的东西”。从外到内,以文章第一个字为标题,“平行蹄”之类的。显然,程提出了以标题的有无和内容的深浅来划分和区分内文与外文、杂文的标准。长期以来,许多学者一直认可并使用这一标准,如宋代罗绵道说。“文章都是先命名的,但文章不喜欢这样;外篇和杂篇都是以文章的首字命名的。报道内幕就够了,外面的故事和杂七杂八的故事就不够了。”(《南华真经·随书·易行》)明代卢长庚也说:“内篇七篇,庄子有题,说人生道德,内圣外王备;外章标有‘先’字,再缩小,盖翼内章,尽其所能。”冯友兰还主张“秦汉以后流传的庄学论文,都是有书名和书名的,编纂《庄子》的人把有书名的分为一类,没有书名的分为一类。”(《庄子·内外杂文分野标准》,《燕京学刊》第20期)
以有无标题作为区分《庄子》内篇与外篇、杂篇的标准,必须有这样一个前提:内篇七篇的标题都是《庄子》作者写的。这样,编辑和校对人员就可以相应地将其归类为“内部文章”。但是,从以上分析来看,这是绝对难以成立的。
以内容的深度来划分内文与外文、杂文的标准也受到了其他学者的质疑和批判。比如宋代林说:“这篇文章(杂文《庚桑初》)和内篇有什么区别,或者说外篇粗内篇精,这是不对的!”明末清初的王夫之也认为“杂文语言含蓄,士取其精华,市井文章有趣。”(庄子·谢杂篇)的确,以内容的深度来区分内篇与外篇、杂篇是非常困难的。这个标准本身是很难确定和相对的。《庄子》的注释者不时发现,外来杂文中的许多篇、章、句,在思想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绝不次于内部。如庚认为外国文章《北游》是“妙在教,奇在貌”。对于读华南的人来说,西游记是最愿意的。”(《南华赋北游》)也被赞誉为另一篇《骈文》和《一个庄子》,其目的就在这里。(华南真镜府墨片木)。陈深评论外国文章《秋水》说:“《庄子》一书中有学究、荒诞派、愤懑之人,文字不平。唯此文博大精辟,前无所作,而儒家自始未闻。”(《庄子·秋水》)杨慎称赞《列御口》篇,说“工巧而知者为上”是“数韵绝伦,非其他士子所及”(《庄子·谢》)。王夫之在《庚桑初》中对“移是”一章进行了评论。“在这一点上,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来帮助西藏...而庄子之学皆在此”,我认为“这篇文章揭示了庄子的目的”(《庄子·谢庚·桑初》)。等一下。但不难发现,内部分和外部分,杂部分,在境界和神韵上确实是有一些区别的。总的来说,内篇基本上表现了思想崇高而不艰深,语言自然而不精心修饰,名物简单而不奇特复杂;而这些都只是在国外和杂七杂八的文章中或多或少的片段、章节、段落中才有。
宋代以前,学者们普遍认为《庄子》成书于周代,但对《庄子》编选者划分内容的标准却有不同看法。宋代以后,由于苏轼的《庄子宗祠》被一个特殊的、实际上不正确的角度——“庄子帮孔子”——质疑《庄子》四杂《盗足》、《渔父》、《让王》、《蹇硕》是否为庄子所作,学者们开始从名制、语言等方面提出质疑。内篇是庄子写的,外杂篇是庄子写的。同时,这一观点也作为划分和区分《庄子》内部与外部、杂部的新标准——作者之异。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明代的许多学者明确形成了这种观点。如曰:“窃意,但其内部为庄之书,二十六篇为外杂或弟子所述,故附之。”朱德之曰:“外篇、杂篇或《庄子》中有所耳闻者,尤二所戴之‘李’非一人所写。”焦红说:“内篇非庄生所能写,外篇杂篇必遭后人侵。”(《尸佼·毕成》)等等。清代王夫之、姚鼐等人也持此观点。王夫之说得最清楚:“外书不是庄子的,是庄子里的学者。我想介绍一下,但是看到了就抓不住了。”(《庄子·解外篇》)这种观点被很多人所围绕,有其渊源,所以近年来的学者都将其视为传统观点。
当代学者根据不同的作者来划分和判断《庄子》内篇与外篇、文章与杂文的区别。主要有三种相反的观点:
多数学者继承传统观点,认为《庄子》七篇为庄子所作,《外篇杂篇》为其弟子所述。最具代表性的是高亭。《庄子新注》开篇就提出了六个证明,此外还有三个总是被传统观点所用,但总是显得无力的论证,他还引用了《庄子》中提到的,但发生在庄子死后的三个事实:“田成子十二世曾有齐国”(《临边》)这个论证明显强于传统的论证。
与大多数学者的观点相反,这是任的意见。石人认为《庄子》七篇是汉初庄子写的,《外杂篇》是庄子写的,只能代表庄子的思想。他的论点的基础可以概括为三点:第一,根据荀子和司马迁看到的。司马迁在《庄子·史记·列传》中列举的题名,如渔父、盗足肢等,都是外来的杂文。荀子批评庄子“藏于天而不知人”,指他只看天道、天地、天道、天命等外国文章。第二,根据庄子的内容。外杂篇以文首字为标题,保留古例;里面部分有问题,时间上应该比外面部分晚。第三,根据思想反映时代。内篇思想悲观厌世,是代表奴隶主阶级的“晚庄派”,在新兴强大的封建帝国面前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呐喊。应该说,石人的论点是非常脆弱的。他的第一个基础的不足是他没有足够重视。司马迁特意引用《渔父》等文章的标题,目的是强调庄子思想有“鄙夷孔子”的一面,属于黄老阵营。在汉初儒道之争的学术理论背景下,这样来展现庄子思想的中心或重心,是相当自然的。司马迁无意认为其他所有的文章都不是庄子写的,因为只有这三篇,永远不能算“十万字以上”。荀子对庄子“藏于天而不知人”的批判极其准确深刻。但这绝不是因为荀子只看到了天、天地、天道的称号。主要内容属于启蒙观念的外篇(荀子主政时,《庄子》中是否有此标题存疑),但因为荀子看到它在《庄子》中一直响着。变奏是一种主张超越人为世俗负担,回归原初自由的人生哲学主题,而这种哲学主题恰恰是后世学者归类为“内篇”的七篇文本中最明显、最强烈、最一致的。
比如《逍遥游》中的“除了自己没有别人,圣人无名”;《齐物论》中的“天地与我共存,万物与我为一”;《养生主》“倚天,因为是自然”;《人间世》中的“住在房子里,却不在自己身上”;《德崇赋》中的“知行而安”、“常因性而不健”;师父的“不以心捐道,不助天道”,“游于不能进化而存在之物”;“英皇”是“顺物自然不允私”,“尽我所能靠天而不知”,等等。石人的第二个错误是,他没有估计到先秦诸子著作的写作和编纂往往不在同一个时代,也就是说,接文章、拟书名、题名的作者和编者往往不是同一个人。所以不能通过编辑的意图来判断作者的思想,也不能简单笼统的通过标题的一些特征来判断作品的写作时间。石人第三个论点的弱点在于其狭隘性。悲观主义,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潮,还是作为一种心理情境,都不是某个阶级、某个时代所独有的,而是任何时代、任何阶层的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情境中都有可能存在。认为《庄子》中悲观厌世的思想必然只存在于没落的奴隶主阶级;奴隶主阶级这种没落情绪的释放只能是在汉初,这些观点很难让人相信。
与上述两种观点相反的,是周的观点。周回到了宋以前更为古老的传统立场,对《庄子》的《外杂篇》没有怀疑,认为《庄子》的《内》、《外杂篇》都是庄周写的。当然,周的论证是建立在一个新的基础上的,那就是对宋以后引起学者们怀疑和反对的内外篇和杂文的差异和不一致提出了一个非常符合逻辑的解释:外杂文是庄子的早期作品,内篇是庄子的后期作品。周为自己的论点提出了两个论据:一是题目的特点。外杂篇的标题是文章的第一个字,内篇的标题是大概意思,是年表的证明。第二,思想特点。洋杂文基调激烈,受其他学派理论影响,思想体系尚未形成,是年轻时代的表现;消极、悲观、平静、和谐的内篇是他晚年的特点,充满了忧患和自成一体的思想。周的论证在逻辑上是无懈可击的。先秦典籍的书名可能确实经历了几个阶段:无题、首字为题、大意为题;人的心理和思想在青年和老年确实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但是,事实比逻辑更有说服力。
《庄子》中至少有两个事实不能满足甚至否定周的逻辑推论:一是没有可信的依据证明《庄子》是庄子自己编、分、改名的;更何况那些笼统的文章标题并不能概括文章的内容,还包含着庄子本人未必有的思想?其次,没有强有力的理由解释为什么庄子早期著作的《外国杂文》中有只存在于庄子死后那个时代的事件、名物、语言。因此,周用《庄子》个人思想的发展过程来说明《庄子》之外、《杂文》与《庄子》之内的区别。虽然在抽象逻辑上可行,但在具体事实确认上不可行。但是,用《庄子》内篇与外杂篇的差异来解释先秦时期庄学的演变过程,不仅合乎逻辑,而且符合事实。这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