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伶镇的历史演变

在古代,何伶镇的领土隶属白水县、剑阁县、普安县和建州。

清同治十一年(1872),隆力宝作为建州13保之一,用于治火神庙(今何伶镇)。

宣彤二年(1910),办理地方自治,调整建州自治行政区划。共1城2镇4乡,归13保管辖,龙里保归乡(特洛伊马庙,今马镇)管辖。民国三年(1914),龙里堡改为龙里堡,李和乡被废。龙里堡当时隶属剑阁县(今知普安普安镇)。

民国十九年(1930),龙里戏班分为龙里上曲和龙里瞿霞(主庙治土,今拱星镇)。

1935年4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设立赤化县、废区、保县,县苏维埃政权分为区、乡、村三级,赤化区、赤化乡设在此。

民国二十四年(1935)秋,国民党剑阁县政府改组,将16区合并为六个大区部,龙里上区、太和区、广安区合并为第五区(今江口镇)。

民国三十一年(1942),设何伶镇。

民国35年,65438+10月,剑阁县调整行政区划,县分为三个指导区,即1镇,25乡,369保,3613A,何伶乡为第三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重建何伶乡。

1952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序列为剑阁县第七区办事处。

1953,这里成立了第七区公所,隶属何伶乡。

1955原福君乡并入何伶乡。

1958何伶乡改为何伶人民公社。

1966 165438+10月17、经原四川省人委、原绵阳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以地名命名的区公所和52个人民公社更名为具有革命意义的新名称,何伶区、何伶人民公社更名为赤尾区、赤尾人民公社。

恢复于1967。1981地名普查期间,何伶区太平人民公社改为杨凌人民公社,水磨人民公社改为金平人民公社。

1984年基层政权改革,真正的行政机构分设,何伶区人民公社恢复乡建制,何伶人民公社恢复何伶乡。

1985 10,何伶乡撤销,改为何伶镇。

1989年,何伶区面积259.4平方公里,辖何伶镇、杨村乡、乔店乡、金平乡、洋溪乡、杨凌乡,1镇,5个乡,***47个村,331组。

1995,原阳西乡并入何伶镇。

2006年6月,剑阁县撤销11监察室编制,“何伶区”正式撤销。何伶镇、杨村镇、杨凌镇、乔店乡、金平乡不再受何伶县领导,全部归剑阁县直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