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人养猪规定

中国养猪没有限制,谁都可以养猪。当事人养的人数少的话,不用备案,注意不要污染环境,在合适的地方养就行了。牲畜数量较多的,应当建立养殖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当事人建立养殖场后,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并依法建立养殖档案。未建立养殖档案的,属于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参与非法养殖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不严重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农村个人私自养猪是可以的,猪少的时候不需要国家环保局的证明。但是只能养少量零散的猪,不能无证开农场养猪。而且私养猪有很多规矩要遵守,比如与村庄、河流、高速公路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保持一定距离。如果私自养猪,还要注意猪屎和食物残渣的处理方案,否则会造成污染,引来投诉。

1.国家对农村养猪有什么政策?

水产养殖的具体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水产养殖用地视同种植用地。水产养殖用水、用电按种植业收费。金融部门要放开养殖小额贷款,增加信贷,实行联户担保。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各种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

第二,家里农村养猪违法吗?

农村养猪注意事项:

1.农村限制养猪主要是针对规模养殖场。要求选址不应位于环境敏感区(如居民区)的上风向,与敏感区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止猪粪、尿液的恶臭污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有猪粪、尿液污染物的预处理设施(主要是沉淀池),堆肥场应不透水。养猪场应当根据养殖数量、占地面积、环境敏感性等进行环境评价。,并准备不同的环评文件,通常需要200头以上的规模。

2.农村少量养猪不需要环保局审批。但如果存在养猪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猪粪和尿液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气味排放等。)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水和空气质量,环保局会处理,会要求养猪户整改。逾期不处理的,罚款。

3.根据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必须距离城市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

3.散养户养猪有补贴吗?

国家给了养猪户很多补贴,这些补贴,无论养殖规模大小,都有机会领取。包括:免费疫苗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贴、生猪良种补贴、生猪投保补贴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三条国家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保证农产品供给和质量,适应国民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缩小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四、未来农村散养户应该如何从事生猪养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未来农村散养农户想搞养猪,就要开辟一条特色道路,比如养本地猪。现在很多人,甚至不养猪的人都很清楚,市场上卖的肉禽,大部分都是吃饲料长大的。饲料饲养的畜禽和全谷物饲养的畜禽在口感和鲜味上有很大区别。靠饲料养出来的牲畜,口感不如五谷杂粮。

现在的人们不仅仅是追求吃饱,有些人,甚至很大一部分人,都想吃好,我们可以开辟一条特殊的道路,养殖当地的鸡和猪,满足这一小撮人的需求,这样也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润。在一些农村,确实有一些人还在坚持用五谷杂粮喂猪,用五谷杂粮喂的猪价格会更高。

但是养土猪一定要注意口碑,不能参假。毕竟经常吃土猪土鸡的人都能感觉到,所以我们要注意的问题不是作弊,而是老老实实养土猪或者养点畜禽。

2.背靠大树,乘凉,与集团化养猪场合作。有一些集团招聘一些规模养殖户,打广告,比如我们有技术,我们有饲料,我们有相应的人才。如果你有空间,你有资金,那么我们可以发挥互补作用。我们一直在发展养猪业,正在走向共同致富的道路。现在一些地区确实出现了这种与集团、大型养猪场合作的养猪公司。

只要跟他们合作,他们就提供这个技术支持,饲料支持,养猪支持。对于那些缺乏一定技能或者散养的养猪户来说,如果和他们合作,风险可以降到最低。虽然利润会减少一点,但是抗风险能力会更强,生存空间自然会更大。

5.现在农村能养猪吗?

目前平原地区农村不允许养猪。必须办理养殖证,建立养殖场,通过环评,才能养猪,但是在深山里的山村里,还是可以养猪的。

不及物动词农村私人养猪规定

没有法律规定禁止农村自行饲养食用的猪。如果是建养殖场,需要行政许可,也就是审批。经营养猪场需要什么手续?

1.一是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厂房平面图;

2、还需要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畜、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设施和专业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3.符合上述条件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然后凭该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按农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市场应当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内禁止畜禽活体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禁止将不符合农业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和废水施入农田。在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和进行灌溉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屠宰企业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科学处置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