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天津市红桥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编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1]10)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红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择优录用。
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品行。
(二)专业、学历和资格要求
1.招聘岗位所有专业(护理除外)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护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08年以前(含2008年)的毕业生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初级(教师)资格(护理专业应具备执业资格)方可报名。
(3)户籍和年龄要求
1,大专学历及往届毕业生要求为天津市城六区及新四区非农业户口;
2.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限本市学生或本市事业单位;
3.30周岁以下(1981 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招聘岗位和名额:
见《红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四、报名:
本次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红桥区卫生局人事科博客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 3月24日至4月1。
(一)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后五天开始报名)
2011 3月29日至4月2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30-14:30。
(二)报名地点:
红桥区卫生局会议室(天津市红桥区秦简路202号红桥区政府大楼7楼)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下载申请表)
2.身份证、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证明2011);
3.两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个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再决定是否开考。
考试合格者由天津市体检中心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职业能力定向测试》。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侧重于与医学毕业生未来学习和职业实践密切相关的基本特征和能力,包括:逻辑推理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理解能力、抽象推理能力和医学常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 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 3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2011 4月23日。请考生于4月20日2011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采访
面试主要考综合素质。面试人选如有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答辩形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红桥区卫生局人事科博客上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方式: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对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考生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由区卫生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聘岗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人选,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以便及时发现公示中反映的问题。
招聘岗位因下列情形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申请人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程序执行。
办理手续:
区卫生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津发〔2003〕75号)文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费用:
笔试费45元。
联系电话:022-86516269联系人:李、刘。
举报电话:86516130
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请登陆红桥区卫生局人事科网站(/任世科)。
招聘职位下载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