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婚姻形式及其意义概述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经过夏商周时期,特别是经过周朝确立和固定下来的,但在秦汉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第一,结婚年龄

古人提倡晚婚,认为必须等到性功能完善成熟后才能结婚。上一章虽然提到了黄帝内经,苏文,上古天真,说的是女性二十七天开始来月经,也就是十四岁;男性16岁才开始遗精,如果是“阴阳相合”(即性交),就有可能生孩子。但此时性功能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还没有进入适婚年龄。女人必须等到三点

七十一、二十一岁,可以“平均肾气,所以真牙生而长”;男人要等到3824岁才能“肾气一般,筋骨强健,所以牙齿真的长。”所谓“肾气一般”,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已经均衡正常地发展,比较成熟;所谓“真牙生来长杆”,就是人的最后一颗牙“长出来”了,也意味着人体已经充分发育成熟。

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在很多古籍中被提出,在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很多学术著作和医书中被强调。

但在汉代,“男三十而嫁,女二十而嫁”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冲击,有些并不奏效。如《论衡·齐物篇》中说:“虽《礼》说男三十而嫁,女二十而嫁,但若法制成立,未必成立。何以有效,今不追。”

这种情况和封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在封建社会,以一户为生产单位,男人早婚,早些增加家里的劳动力,似乎有利于发展一户的生产;此外,封建宗法制度非常重视子女,早婚可能导致早育和“早福”所以,虽然有些有识之士反对这种早婚现象,但收效甚微。比如汉代有个叫王绩的学者说:“傅。

女人,人伦的轮廓,长寿的萌芽。世俗的婚姻太早,不知道如何为人父,生儿育女,就是因为教育不明,人亡政息。

社会生活中有很多现象,很多民间习俗都是源于经济发展的需要。都是很现实的问题,现实性很强。科学理论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具有很强的预见性。远见和现实往往是矛盾的。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对此,一方面教育是必要的,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经济上彻底解决。这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一夜之间发生的。

汉代早婚的兴起,无论是皇族还是百姓都很普遍。查《汉书》和《后汉书》可以看到,男人第一次结婚是十五岁到十八岁。比如《后汉书》:“建宁四年四月,我失宠,立名门宋氏为皇后。”灵帝建宁元年即位,十二岁,所以结婚时十五岁。《后汉书·桓帝实录》:“建和元年秋七月,立梁皇后。”桓帝十五岁即位,所以结婚。

年应该是十六。《离石》十五斤的母亲徐济世,制作了一个牌匾说:“当你从太阳那里接受时,你将被延长并站在后面。十八岁那年,娶了老婆徐。”

查《汉书》和《后汉书》,可以看到女人从十三岁到十九岁出嫁。如《后汉书·赵皇后史》中说:“自弟,甚忧而怒。白太夫人从未嫁过窦家,故选入太库,时年十三岁。”《汉书·外戚传》:“宣帝问其祖母王维。王维的家庭出生在卓君县徐屋坪乡。十四岁时,他娶了一个同乡,王赓。”《后汉书曹师叔娶老婆的故事》:“做女儿

有七条戒律,上面写着:我愚蠢,麻木不仁。我被我已故的主人所宠爱,我被我母亲的老师所教导。我四岁,在曹石拿着扫帚。"古诗《孔雀东南飞》:"十七岁娶女子,心中常苦,常悲。“《后汉书·广烈尹传》:“自新元年六月,十九岁考入宛城当礼。"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统计的年龄,按照中国的旧习俗是一个虚岁,即出生后一年,出生后两年,所以完整年龄比上面少了一年。

男配,大比率是男略长于女。如《汉书·霍光传》:“广之长女,为颉利(上官桀)之子安之妻,有一女,配皇帝()于2008年。颉利的妹妹娥姨建了一个女后宫,算是永别了,几个月,她就当了皇后。"另《汉书·外戚孝昭上官传》:"昭帝始立,八岁,一女入为丈母娘,一个月后,立为皇后,六岁。“这两段说明男女相差两岁,就是‘匹配’。民间也是如此,如《后汉书·正史·任延川》:“洛越百姓无婚俗,严乃迁郡,男二十岁至五十岁,女十五岁至四十岁,均以年龄相称,同时嫁二千余人。"

第二,结婚的方式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离古代不远,男女在婚姻上仍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父母的命令已日见加强,夏商周时期“某些节日出走”的习俗在汉族中已基本消失。

《汉书·后汉书》中记载了几件事:《汉书·张耳传》:“外黄富婆甚美,为夫奴,父客亡。父亲和客人说:“我要从张耳找一个正直的人。”听着,请娶她吧。女方家出高价买耳朵。"

《后汉书·梁弘传》:“同郡孟家有一女,肥丑黑,试举石臼,择不嫁。到了三十岁那年,父母问他为什么,女方说:‘要贤惠的都像梁伯鸾。’弘文雇佣了他。"

以上两个例子,虽然外国富豪的女儿是别人建议,自己决定的,但总说明她在婚姻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孟光和洪亮的婚姻不仅是一个愿景的问题,而且是完全独立的。这种程度的自治,在宋明以后是很少见的。即使存在,也会遭到社会的抨击,被斥为“放荡”、“不规范”、“违反礼仪”。但是到了汉朝,人不一样还是不一样的。

当然,以上现象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自秦汉以来,婚姻由父母决定,并逐渐演变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后汉书·戴良传》:“善五女贤,每次求婚必娶。”这个父亲有权支配女儿的婚姻,对外界也比较迁就。但也有难言之亲,如《汉书淮扬仙传》:“赵派人去顾上女,俸禄二百斤,不准。”

《王味之传·残》:“吾父之谦,乃长史将军何进也。我要嫁给我的丈夫,我要见我的二儿子,这样我才能做出选择,才能谦虚。”有时候长辈对子女婚姻的看法是矛盾的,但归根结底,子女的婚姻还是要靠长辈。比如《汉书》:“当时许广汉有个女儿平君,十四五岁,是欧侯的女婿,是他妻子的女婿。欧侯的儿子在他接手时死了。他妈会做算命,说贵,他妈开心。张合听说徐书福有个女儿,就请他喝酒,酒足饭饱,说:‘曾孙近在咫尺,我在山海关做仆役,却可以做妻子!”广汉答应道。明天,我会闻到,会生气。广汉令为中介,故与玄孙。”像汉高祖刘邦娶了吕后,也有类似的情况。吕后的父亲吕公看到刘邦的样子,非常尊敬他。他说他有很多情人,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刘邦,想娶他的女儿。然而,他的妻子卢伟生气了。她责备吕公说:“你总是说我们的女儿要嫁给一个贵人,裴县长来提亲,你却不同意。你怎么能嫁给刘邦呢?”吕公说:“女人不懂这种事。”结果我把女儿嫁给了刘邦。

有时候,男女之间的婚姻是由其他亲戚决定的,他们当然比父母更有权威。例如,汉朝的陈平年轻时娶不起老婆。在部落虎有一个名叫张富的富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陈平,觉得陈平长得很好看,很有气度,就想把孙女嫁给他。这个孙女的日子不好过。嫁一夫死一夫,* * *五次。然而,张的儿子不同意娶他的女儿。

陈平说陈平很穷,没做过什么正经事。县里的很多人都看不到别的东西。他们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但是,张负以为此人不会没出息,最后把孙女许配给了。

男女之间的婚姻如果不经过父母,或者不服从父母,父母是很生气的。如汉代的司马相如、卓文君等。林琼首富卓王孙有一次设宴招待客人,司马相如应邀出席,席间他弹了一曲钢琴。卓王孙刚守寡的女儿文君偷偷透过窗户看了司马相如一眼,于是爱上了他,于是晚上跑到司马相如,他们私奔到了司马相如的老家。贾

在贫困中,只有四堵墙。卓王孙对此事大怒,说:“这个女儿不值钱,我不忍心杀她,可是我一分钱也不能给!”人们劝他,但他不听。

男女选择配偶是自己决定还是父母决定,选择的标准是什么?

男人选择女人。首先,他们重视外表。当然,外表不仅仅是美。汉朝有一个著名的官员,巴荒,他说:“夏天不要游泳,和一个好情人一起穿,遇到一个女人。”。相士说:‘这个女人应该很有钱,不然,写真集用不了!’是她村子里女巫的女儿在推她的问题。一个恶霸带着老婆,跟他过一辈子。“第二是看中女人的才华。《华阳国志》卷十中有这样一段话:“阳姬,舞阳人,出身贫寒,父亲被囚。从商开始,回到县里,县里很尊重他。嵇以处女之身,邀道口告父,言语宽厚,泣不成声。我真诚地告诉县里,我是一个妻子和父亲,我被文子雇用是因为我的才华。“三是看中女方的弟弟,如《韩栋仙传》中写道:“王洪妻父孝贤,前将军之子,久任县令,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我父亲很欣赏它,想和它结婚。“也有一些人贪婪女人的财富,如陈平的妻子,如前所述。为什么陈平会接受张馥这个守寡五次,人都不敢嫁的孙女?后人说是贪家族之财。

女人选老公,第一件事就是看男人的长相。望着刘邦,张负望着。《太平御览·吴书》第五百四十一条吴国有名的大臣年轻时曾说:“陶谦,丹阳县人。甘公出门,途中遇见他的样子,突如其来地叫他,住在一辆车上,和他说话,很高兴,因为他答应了妻子做女儿。甘夫人生气地说,“我听说陶佳的游戏是过度的。“她怎么能对一个女人保证呢,”甘公曰:‘若有奇表,后必成功。’随后与之,徐州牧业紧随其后。二是重视男人的才能和才干,这是古人非常看重的。史书记载很多,比如《汉书·张耳传》:“父客曰,‘须从张耳求贤’《后汉书公孙瓒传》:“君是一个声音洪亮的美人,言行睿智。他对自己的才能过于谨慎,把妻子当成了自己的妻子。”《后汉书·女传》:“薄海宝宣妻,桓家之女,字。若宣你之味,必学你父,你父必惊其苦,故取其妻为妾。”当然,邵军的父亲看中了贫穷而又好学的鲍宣。《太平毓兰》541引《郑玄别传》曰:“故尚书佐成,十三岁为县官。你说,‘我有赞美道家的品质。玉虽美,须雕成器。对于学者来说能达到目的吗?是:‘但愿如此。所以他是从他那一辈抽出来的,他的妻子就把他的弟弟和女儿收为妻子。”《华阳国志》卷十曰:“解砾者,丘处子也。父亲去世的时候,二哥也去世了,所以我是姐姐送的。我和父亲的徒弟王成一起逃到徐州,在一家饭店当佣人。餐厅认识很多人,把它当老婆了。"

古代很多人珍惜和爱护人才,独具慧眼,识人于粗,助人于贫与危。这种欣赏和帮助往往以婚姻的形式出现。即使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也不坏。

当时有一些特殊情况的婚姻,比如出于政治目的,为了某种政治关系而结婚。《史记》第七回项于吉说:“张亮去项伯,项伯去见沛公,沛公以酒庆寿,事关姻缘。”《后汉书·刘芷微传》:“真时,汪洋起兵附王郎,有十余万人。那个世祖送来的植物说,杨是个滴水不漏的人。世祖决定在杨出国后做他的侄子,所以就结束了。”

秦汉之时,指腹婚之事开始出现,后世盛行此风。如《后汉书·贾府传》:“复昭与五派之战,以理决,大破,伤更甚。光武害怕了,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想贾府是另一个将军,因为他低估了他的敌人。真的丢了我的星!听说她老婆怀孕生了个女邪,儿子就娶了她;如果一个男人生来就是邪恶的,我女儿就嫁给他,这样她就不会担心老婆了!"

总之,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婚姻的方式和目的越来越打上封建社会的烙印:家法和父母之命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家庭观念开始出现。从前面举的很多例子来看,门第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种强调门第和等级的趋势是封建社会的特征,在魏晋时期达到了顶峰。当然,也有许多女性认为男方不谦逊

总的来说,娶一个穷女人没什么不好,但深入分析后,有很多观点和期待认为“这个男人应该很贵”“这个男人最后一定是个野人”,有着有朝一日进入更高层次的欲望。至于通过婚姻获得金钱,就不明显了。陈平想得到一个有五个丈夫并死去的女儿只是后人的分析。古人婚姻中对金钱的追求远不如今天,这可能是

商品经济还不发达。

第三,婚姻文书

这一时期的婚礼沿袭了过去的“六礼”,越来越受到贵族和平民的欢迎。如《文艺汇萃》40说:“接受,开始,文字可以采用的时间。问名字就是问女明星回卦。纳吉布对布吉说,去告诉他。取征,用一捆帛,签之。请你邀请我,请你在一个吉祥的日子欢迎我,叫我礼物。

但这一时期的“六礼”与古代的“六礼”相比,要复杂奢华得多,这是封建社会彰显身份和财富的特征之一,古朴的古风逐渐失传。例如,自汉代以来,100名官员采用了玄雍、羊、鹅等30种礼物。《通典五十八》详细描述了这一点:

后汉时,郑忠对百官的六礼演说,和周制差不多,但那才的妻子回答,演说结束时说:给我点酒肉,再拜我一命。他们所谓的前辈,不是我儿子,都是云君。六礼都是密封的,先用纸,再用皂袋在表面,再在中间。肥皂衣服,桌子,?大包展示一下,题目查了一下,说是君子门。订婚礼物有30种,每种都有一段悼词和一段赞美。用蜡封,用肥皂封在盒子里,

如果没有信封,会搜索标题,会说拜访某君门下,会写赞,会被查。礼品:案陆玄永、羊、鹅、清酒、白酒、粳米、小米、蒲草、芦苇、卷柏、嘉禾、桃金娘、胶、漆、五色丝绸、金合欢铃、九子墨、钱、路德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福兽、鱼。

这些礼物都要写有吉祥的文字,表示其一定的含义。这些文字也表明了当时人们的伦理观念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通典》58条记载是:

那些总是表达自己对事物的印象的人,就像法律的天空和土地一样神秘。羊,吉祥也,群无党。大雁追随太阳。清酒是福。白酒快乐的原因。粳稻以食物为食。小米和大米很丰富。普繁而柔。芦苇长时间是柔软的。卷柏花序附生。嘉禾徐璐。长寿命缝纫线。延寿胶可以组合不同种类。油漆内外光线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差。相思铃声听起来很和谐。九子莫永生。钱和亮度不止这些。得到香草会带来好运。凤凰女

男性和女性已经结婚了。遗迹兽便宜又谦虚。鸳鸯只飞向马,歌和。受祝福的动物是尊敬和善良的。鱼在远处。鲁哲也。鸟儿懂得反哺,懂得孝顺父母。九子九女四德。杨遂成了一个光明安全的地方。丹为五色之荣,绿为初色,东始。

至于彩礼,也就是收钱,越来越奢侈,甚至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汉·关彝》说:“帝聘皇后,黄金万金。”《韩莽传》说:“入夫人之世,立之女为皇后,聘黄金三万斤。”后汉书《烈梁皇后》曰:“故得知孝惠帝收事,聘金二万斤。”宋·李树《尚书·朱正易》说:

汉朝以后有黄金200斤,马12匹。夫人,五十斤黄金和四匹马。《汉书·淮阳王传》说:“赵遣仆顾上女,俸禄二百斤,伯不允。”

这种情况不仅在皇家贵族中被定义为一种礼制,在民间也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如《陈晗平传》中记载:“张父死,其女穷,乃用假钱聘之。”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门面”无论如何是不能抛弃的。后汉《任彦传》中所描述的任彦,并不知道以罗月之名的婚礼礼仪,于是以朝廷之力,按照两千多男女的年龄差,为他们配对。也是“他穷而无礼,常氏以下各省献其钱以助其事”的习俗。

那时候不仅钱多,婚礼其他方面也很花枝招展。如汉代《西域乌孙传》中说:“汉元时,江都的王建女被发配为公主为妻。我赐你一骑,赐你一袭朝服,赐你一份大礼,准备百官太监侍奉数百人。”《潜夫论》第三章说:“嫁以富贵,各得十辆马车,骑以奴才,擒以枢纽。富人会互相竞争,穷人会感到羞耻。”

这种奢侈的婚姻遭到当时一些有识之士的反对。比如前面提到的戴良,“娶了一个以竹稗为严器的女子”,陪伴他的只有衣服、布被、竹稗和木屐。还有鲍宣,因为勤奋好学而被赏识,妻子是女儿。在这方面他的风格也很好。当他的妻子邵军结婚时,他有很多礼物和贿赂。宝瑄很不高兴,对妻子说:“你从小生长在富人的门下,习惯了装饰和享受,而我生活贫困,实在不配得到这些礼物。”妻子说:“我父亲向我求婚,是因为你的性格和风格很好。既然我是你的妻子,我总是按照你的建议去做。”保轩高兴地说:“如果这样,我们就志同道合了。”女人把漂亮的衣服和侍从还给家人,穿上衣服,带着宝瑄回家了。当然,在那个社会里,像戴良、保轩这样的人

并不多。

当时闹新房之风已经兴起,客人们经常饮酒嬉笑,言行肆无忌惮。如《一书》中引用仲长统的常艳说:“今婚会,以总督之戏谑,酒杯满趣,宜耽于公,显于家人之间私,俗而不俗。据记载,汉代有一个叫杜氏的人在汝南结婚。大家都来祝贺他,喝了很多酒。

他的一个朋友张淼在新房子里闹的时候开玩笑说。他把杜石捆起来打了20下,把他的手和脚挂在横梁上。杜竟然真的死了。

四、几种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在秦汉及以后的封建贵族地主中,和前代乃至后世的封建社会一样,一夫多妻制相当盛行。除了妻子之外,还有嫔妃、少妇、嫔妃、嫔妃、嫔妃、外戚、傅婢女、御平等许多称呼,而且往往不止一个人。如《韩曙·侯元传》:“君禁放荡,多娶妻。

《汉书·孔广传》:“定陵长子侯春雨,坐大谋反,大老婆在事情未被发现的时候,是第一个去或结婚的六个人。”《后汉书·王良杰·常传》:“妾幼妻三十七。”那时候没孩子的人买ae是常事。如译林、太平玉兰引388、326年《风俗通》曰:“有富室,九十年无子。”九十

18岁买小老婆是多么畸形和丑陋啊!

当然,这些情况都是建立在男人统治压迫女人,把女人当玩物的基础上的。其中不乏丑闻,如《汉书·王上传》:“庚丁写商与其父傅及儿媳有淫乱之事。”《韩曙·夏侯婴传》:“平阳公主,主与父通奸而自杀。”

《韩曙行传》:“张鹏祖被嫔妃毒死。”《韩曙余纯考传》:“徐皇后之妹,乃龙思寿夫人,寡居。常与你有染,因他是妾。”至于《后汉书·小昭·王良传》中说:“赵翔为妾在父丧中起了干活的作用,坐在钟秋郡。”这是因为在父亲的葬礼上,

娶小老婆违反了封建礼仪中的禁忌,所以被降职。否则,一夫多妻在封建社会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重婚。复婚就是婚房的复婚,叫做“亲婚加亲婚”。重婚有三种:公婆永远是公婆,有夫之妇永远是有夫之妇,还有公婆和家庭互动的情况(参考《礼记》中的说法,女姓叫婚,夫姓叫嫁)。这种情况,据史料记载,多在皇室、贵族中实行,当然也有民众,只是历史上没有具体记载。由于血缘关系,他们形成了一个相当复杂的关系网,如《汉文三王传》:“王甲死,其子继位。野王的媳妇园子,是舅舅的宝贝媳妇。熊宝·赵子是女王。”

至于下面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后汉书·耿弇传》:“父之境,而死之境,幼子攻父。杀死自己的儿子是对继任者的忠诚。忠卒,子冯思。冯死了,儿子是个好继承人,一个是武班,尚安帝的妹妹,濮阳长公主。.....隗麋侯霸卒,子金文戎。女金卒,子喜嗣。乐死,子显嗣。秀卒,子辅嗣,商欢妹妹是长社公主。.....穆平侯蜀卒,子袭嗣。尚贤宗的女儿担心公主。攻卒,子为宝四,弟为清河公主。”

这种婚姻的本质是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互相扶持和利用,以婚姻形式的沉重来进一步巩固双方的关系。由此也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尤其是统治阶级内部,婚姻很少是爱情的结合,往往是以家庭利益为基础的。

因为“亲加亲”,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关系网。婚姻有时在同辈之间进行,但有时在不同代之间进行。这并不是因为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很严,一点也不马虎,而是家族利益超过了对辈分的重视。

此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周制同姓不婚,而汉人结婚似乎并不避讳同姓。

如《诉王传》:“诉邱,子谈思。谭秋,子贤思。王莽的老婆是个咸婆。”由此看来,王莽与妻子同姓。再比如《通典》:“吕后美嫁吕平”,也是如此。

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同姓结婚也不是不可以,因为同姓未必血缘近。但汉代的异代通婚,尤其是血缘关系密切的异代通婚,如母舅娶甥女,侄娶舅母,表亲娶舅母等现象,值得分析。可以从政治利益高于一切的角度考虑,在古代也可能是死路一条的婚姻。

五、离婚再婚。

从汉代到魏晋南北朝,离婚和再婚的情况很多。这种情况更为复杂,从中可以看出封建礼教和贞节要求的萌生,男性和整个宗法制度对女性的压迫,离婚和再婚的自由,这与后世如宋、元、明、清等朝代明显不同。

离婚的第一种情况是男人抛弃妻子,原因很多:第一,没有孩子。“不孝有三,无嗣则大”,这当然是大事。“无儿可弃,绝世也”,这是七弃(或七走)之一。《东汉英舜传》:“舜绍与徐景山,同郡,敬贫家,无子女,多娶以敬妻。”其实不生孩子不一定是女方的问题,真的很委屈。

二是舌头的原因,即女方说了什么“错话”,引起了一些家庭矛盾。比如汉朝的陈平,年轻的时候是个浪子,没有生育。他嫂子想不开,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比如“有个叔叔总比没有强”。陈平的哥哥得知后,一个个抛弃了妻子。人们说,这种做法也符合七弃(或七去)之一:“舍一息,离一亲。”其实这也很不公平。这

正如刘备后来所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裳;衣服还能补,断手断脚还能续!”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自然是这样。

第三是盗窃。七弃(或七去)之一是“窃弃,反义词也”。其实这种所谓的“盗窃”往往不是什么大事。如《韩曙王纪传》:“纪幼时学,居长安。他的主人有一棵大枣树。在姬亭,姬福以枣为福,姬后知之,遂去妻。“这枣树是隔壁种的,枝头长到了王姬家。王姬的妻子摘了一些给王姬吃。结果王姬为此和她离婚了。这真是视婚姻如粪土,视女人如粪土。

第四是女性嫉妒。七弃(或七走)之一是:“妒弃,乱家也。”当然,这样的离婚是有“充分理由”的。据《后汉书·严丰传》记载,严丰娶了一位来自石人北部的女子,而一位来自石人的女子生性凶猛嫉妒,禁止严丰纳妾,并虐待严丰前妻所生的孩子鲍锋和冯江。后来,严丰把她赶出了家门。关于这件事,严丰给石人的弟弟任武达写了一封信,解释了原因。这封信在历史上相当有名,人们经常用它来教育女儿如何做丈夫,如何遵守妇道。

云信:

天地之性,人有情绪;夫妻之道,义有离合。圣贤之礼,有妻有妾。虽然卑微,但还是想超越体制。他们老了,讨厌坟墓,遭遇嫉妒,家财崩塌。五个儿子的母亲还在家里。五年来,该剧风生水起,白为黑,错为对,人为结局,假始假终,天真无邪,声嘶力竭,乱匪下凡,生于女人,心之青飞,不破国家;嫉妒,不怕死。野鸡之晨,乃家之索,古之大祸,始于今燕。喝够了就会叛逆,在房里调戏,传到国外。睁开眼睛,伸出手掌,就能有所作为。痛到天,毒到五脏,愁不坏,愁不坏,上了床,不孕,织布,无女工,家境贫寒,为人夫卑,所以儿子苦不堪言,毫无怜悯之心。武大唯一能看到的,就是头上没毛,脸上没粉,没遮没盖,手脚抱着土,不穷,不打情骂俏,跳过梁大喊大叫,叫嚣着,卖糖的妾,不忍其志。我妻子已经去世很久了。我想念曹的家人,没有其他的使者。我可怜姜,可怜包,我是奴婢。什么都极度担心,不敢借。我听不到。我虐待过这个奴婢,没死过。长达半年,脓血横流。丫鬟病后姜熟,豹子又沾泥,心中悲戚,五谷散尽,冬衣未补,坐乱,一缕不连贯。既无女道,又无母仪,又恨见乱,倚仗郑玲,活在天上,持质互抢,白东,剑,戟三个字就在门口,为什么?被几百个十字弓围着怎么坚强?对于宗大人的解释,言如轮回,口如杜鹃,郡满天,心不邪,身不摇。沉湎于错误,为自己打算,这是合适的。没有以上几本书,狗是不会惊讶和自信的。如果你不去找这个女人,你的家人会不安分;你不去找这个女人,家里人就不明了;你不去找这个女人,你就有福了;如果你不去找这个女人,你什么也做不了。我恨华生的时候没决定。至于穷到身残志坚的那一天,养了痈,长了坏疽,造成了自己的灾难。颜因为家里的事,放弃了自己的衣服。他侧身离开山野,与朋友绝交,关上杜氏官职的大门,努力工作以求温饱。他怎么敢有成名之路!

这封信非常生动,雄辩,有理有据。女方家人自然无话可说,当时的舆论也是站在严丰一边的。当然,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只是一个片面的故事,信中也不时流露出“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可能石人女人确实有很多缺点,但原因之一是侵犯了丈夫的主权,禁止丈夫纳妾,危害了丈夫的“权利”和“利益”。

第五,女方德行差。例如,《杨桦国史女赞》中说有一个叫汝敦的人,他的兄弟住在一起,他的父母有一些遗产。我嫂子想独占,如来的老婆很贤惠,劝如来替他们算了,于是如来把自己的农房和奴婢都给了哥哥嫂子,夫妻俩就搬出去了。有一次,儒敦在耕地时挖出了一件金制品。他老婆劝他给弟弟,夫妻二人一起去了。我嫂子看见他们来了,以为他们来了。

如果你借钱,不要给他们好脸色看;后来得知他们是来送金器的,我又高兴得手舞足蹈了。这时哥哥才意识到,娶了老婆,把家财还给弟弟。从这件事来看,好像这个嫂子很贪婪,好像是个“小人”,但是这个哥哥也很坏。他从弟弟和儿媳那里接受了父母的全部遗产,并不以为耻。后来虽然意识到了,但为什么马上和老婆离婚?我自己能感觉到。为什么我老婆感觉不到?为什么不帮助和教育她呢?这又是“兄弟如兄弟,妻子如衣服”在作怪。

第六,女方不准跟父母在一起,就是没有伺候公婆,或者公婆对媳妇有偏见。这样的例子很多。如《后汉书·包永传》:“母事后孝。老婆当着她妈的面骂狗,永远离开了。”后汉书《广汉姜氏妻传》说:“诗孝母,妻从而特诚。母亲喜欢喝河水,往家走六七里路,而妻子尝上游,画之,然后风花雪月,时不时要还。母渴,诗有责。

“这两件事很不合理。包勇的老婆刚在婆婆面前骂了一句狗,被抛弃了。江石的老婆更委屈。她对喜欢喝河水的婆婆非常孝顺。她经常步行六七英里去取河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她没能及时返回,婆婆渴了。就为了这件事,她被抛弃了。多么违背人情和人性!

第七种是为了一时的政治关系而杀妻。汉朝的将军班超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后汉书·班超传》说,当时有一个大臣李毅,初去于阗,畏敌如虎,嫉妒班超的贡献,于是上书皇帝诋毁班超,说班超爱他的妃子,爱他的儿子,爱他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