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年初以来,全国非法集资案件呈爆发式增长,省内各市也面临严峻形势。今年是国家、省、市三级制定《2011-2015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最后一年。在我市正式启动以“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为主题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之际,我市在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方面做了哪些有益的探索?
记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这方面的工作好吗?
王:近年来,我市民间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地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丰富多彩的传教活动和“三无”创建为载体,从源头上遏制了,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非法集资案件的底线。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清理整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信息为突破口,协助其他省市做好涉众案件善后工作,有效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以组织建设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为抓手,实现了城乡非工作全覆盖和工作重心下移。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生重大一级非法集资案件,非工作形势稳定。连续两年在全省非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二。
记者:非法集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请从专业角度解释一下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点和主要表现是什么
王: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主要呈现四个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业务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宣传。3.承诺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偿还本息或支付回报。在一定时期内;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从目前的犯罪情况来看,主要包括债权类、股权类、商品营销类、生产经营类四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以认领股份、参与分红等方式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卡、座卡、优惠卡、消费卡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回租、回购转让、发展会员、业务联盟、“快速积分法”等方式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学会”、“社团”等组织或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建的“电子商店”、“电子百货”等“虚拟”产品进行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非法集资行为。8.将房产、不动产等资产平分,通过出售其股份处置权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以传销或秘密系列形式非法集资。11.通过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等形式的非法集资。12,以“电子黄金投资”形式非法集资。
记者:非法集资的常用手段有哪些?普通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王:常见的有四种方法,1,承诺高收益。为了吸引广大群众上当受骗,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牟取暴利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者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往往在集资初期就承诺按时足额支付本息,然后在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偷偷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给集资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大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践行“经济理论”的旗号,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通过注册合同骗取公众投资。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委托理财的幌子,故意混淆投资理财的概念,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投机、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公众,承诺稳定高收益,欺骗公众投资。3.用虚假宣传造势。为了骗取公众的信任,犯罪分子往往会花费大量资金进行宣传,通过聘请名人代言、在著名报纸上发表独家文章、雇人广泛散发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以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大众投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空间异地建站或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公众投资。一旦被查,就会迅速关闭网站,以下线不按规则经营为名携款潜逃。4.用亲情来欺骗。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老乡等关系,以高额回报引诱公众参与投资。一些参与传销的人,在传销的精神洗脑或人身胁迫下,不惜利用自己的家庭关系和地缘关系,吸引亲戚、朋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者迅速扩散,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防范非法集资,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认定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所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是否向不特定社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承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是违法的,参与非法集资者投入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投资回报高的开发项目时,一定要仔细鉴别,谨慎投资。
记者:当前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形势如何?
王: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非法集资活动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频发,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从单一行业、单一领域向多个行业、多个领域渗透,从部分地区向全国蔓延,从国内向国外发展的趋势。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一方面,由于市场流动性趋紧,国内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原有资金链断裂,一些非法集资案件可能继续暴露。另一方面,民间资金充裕,投资冲动强烈。在各地投融资热潮中,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加剧。一些重点行业,如私募股权投资和担保行业,已经出现了问题。如浙江温州的民间借贷、河南郑州的担保业、鄂尔多斯地产、天津私募基金等,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稳定,其风险不仅是区域性的,甚至有蔓延的可能。二是涉及多个行业,包括种植、养殖、林业、房地产、水电、矿业、商业、物流、化工、制造、金融、旅游、医药、食品、教育、医疗保健等多个行业。第三,集资主体大多具有合法身份,行为有组织性,手段智能化,手段网络化,集资形式花样翻新,欺骗性极强。四是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增多,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推手。大案要案主要发生在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担保等融资中介机构。五是民间借贷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增多。
最近,非法集资活动更是五花八门。一是以冒充民营银行的名义,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取得或正在申请民营银行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出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销售虚假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人以提供贷款担保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科技开发的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网上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高科技开发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升值前景或承诺高额预期收益,诱骗群众将资金汇入指定个人账户,然后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四是打着“养老”的旗号,有两种突出形式:一种是以投资老年公寓、异地联合养老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入伙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诱导老年群体进行投资。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不值钱或低价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收藏品为工具,声称升值空间巨大,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买回,引诱人购买,然后携款潜逃。第六,以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应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理念,搭建所谓P2P点对点借贷平台,以高息为诱饵,采用虚构借款人和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记者:非法集资案件对社会影响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王:一是强烈的逐利心态。参与者普遍有一种浮躁的致富心态,梦想着快速赚钱,一夜暴富。这种心态迎合了不法分子鼓吹的“高回报”、“钱生钱利息滚动”的宣传。比起下海经商,投资股票,显然更赚钱。再加上前期投入已经有了回报,欲望膨胀,警惕性放松,头脑发热,防范意识降低。他们愿意冒着赔钱的风险加入集资大军。二是疯狂的盲从心理。一些集资参与者并不富裕,只是看到别人获利,或者受到鼓励,盲目跟随,甚至借钱参与,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虚幻的致富承诺上。三是侥幸投机。参与集资的一般不会主动报案。更有甚者,他们甚至投诉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让他继续经营公司,幻想着他能早日归还集资款。有的人被骗过一次,明知是诈骗,还是抱着一点侥幸心理,希望自己不是“最后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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