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的思考

看完《故乡》,感觉1“我”带着伤寒,时隔20多年回到了故乡。现在我美丽的家乡是一片凄凉的景象。我深感遗憾。我和妈妈谈了搬家的事。聊天时,“奇怪”杨二嫂的出现和润土的到访,让“我”觉得小索的家乡更加凄凉。“我”十几天就离开了家乡,但我心里并不想念家乡。

短短几页,我就被深深触动了。

在这篇文章里,荀哥一定很重视自己的家乡。家乡的美好曾经让他难过的要离开,现在小索让他的心更冷。少年时,他的好伙伴给了他对海边的无限向往:海边的无限贝壳给了荀美好的遐想。汛期可以在海边看跳鱼,这是勋哥向往的。黑夜里可以和敏感的颜玩“偷瓜”的游戏,荀哥很爱。但一切都随着中年润土的到来而被打破。“大师”润土的恭敬话语让勋哥明白,他和润土之间已经有了厚厚的鸿沟。这是让勋哥觉得很难过的事情吧?

看了《故乡》,感觉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味道独特。

记得小时候叔叔经常带我去挖野菜。想起小时候看到野菜的时候,我忍不住大喊一声来解释我的惊讶。每当看到它,我都会兴高采烈地对叔叔说:“你看,我发现了好多野菜!””叔叔会笑着说:“小孩子眼睛尖,叔叔没有你厉害。“我年轻的时候,觉得很好玩。每次叔叔带我去挖野菜,都是我小时候最开心的时刻。

家乡的野菜这是一篇短文。今天读到这里,不禁回想起小时候叔叔带我去挖野菜的场景。这篇小品让我感受到作者对家乡无比的怀念,用野菜表达对家乡的热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人心,让我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我叔叔第一次带我去挖野菜。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大叔说:“春天来了,野菜肥嫩嫩的。叔叔带你去挖野菜!”“好奇心是每个孩子的天性,我对什么都好奇,所以就跟着叔叔去海边挖野菜。

早晨过后,它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在我面前,是鲜亮的绿色,水滴还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些水滴,因为太重,从垫子上掉下来,滚到柔软的草地上,继续躺着。这时大叔问:“你这么全神贯注的看什么呢?跟我来看看有什么野菜。”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这里,走到了土地的另一边,看到了很多野菜,指着问这像不像我叔叔。大叔总是会耐心的讲每一道菜的样子,特点,做法。

荠菜是我听的最多的一个。荠菜一般都是凉的,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我叔叔做的荠菜汤。味道极其鲜美。一面是鸡蛋,一面是荠菜,一面是浅黄绿色,绝不混淆。吃饭的时候混在一起吃一碗,脸上多了一点笑容。

想想小时候,那真的很有趣!野菜和园子里种的菜相比,有一种天然的香味,充满了我的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过得太快,一眨眼,舅舅就老了,不太活跃了,有点累了。因为工作的压力,叔叔身体不好。所以去了很多年都没挖野菜,也很久没尝到那种清香了。但记忆中的香浓味道依然存在于我的味蕾中。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去挖野菜,走进大自然,走进自己。

读故乡的感想3散文又叫优美散文,它包括情感之美、抒情之美、意境之美、趣味之美、色彩之美、文字之美,哲理之美是散文美的最高境界。在浩瀚的散文世界里,只有具有情感美和哲理美的文章,才能打动人心,才能被传颂和世代相传。最近读了胡云林的散文集《故乡的玫瑰花开》(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被文章中蕴含的哲理美深深打动,也引发了我对散文哲理美的思考和感悟。

《红楼梦》里有一句很经典的话:“万物皆明而学,人情修养为文章。”实际说的是人生经历和大惊小怪的关系。人的一生经历是一篇大文章。散文实际上是作者的社会经历、思想感情、观点凝练、艺术修养、知识积累和人生感悟的创作成果,其中人生感悟是主要元素,是贯穿文章的主线和灵魂。作者是60年代的大学生。在学校,他热爱文学,苦心钻研经典著作,什么都读,为文学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毕业后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最后却在新闻岗位安家落户,长期担任领导职务。这些宝贵的经历是非常丰厚的财富,近年来成为他散文写作的富矿。同时作者又是一个善于思考,勤于动脑的人。他在面对社会情境和人生经历时,往往会运用自己的知识、想法和智慧去领悟道理,思考的结果往往会改善他对生活的态度,即积极面对和处理。这些都贯穿在作者的散文中,即把对社会、对生活的认识上升到艺术思维,实现从生活到艺术的飞跃,形成一系列具有自己个性和鲜明特色的文章。

对于这本书的文章,赵俊贤教授以深厚的文学理论和深厚的感情作出了高水平、高质量的评论,已经非常全面深刻,是我们这一代人难以企及的。赵教授给予高度评价,称赞道:“奇笔也配得上云林的散文!读云林的散文,真是一种美的享受。”受赵教授评论的启发,我不妨以欣赏美的心情谈谈我对文章中所蕴含的哲理美的感受。

哲学美需要渊博的知识。知识多了,视野会更开阔,思考会更深入,思维会更活跃,才能站得高,看得远。书中的文章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尤其是历史、人文、文学、山水、植物等。丰富的知识结合作者的理解,往往会引发哲学思考。比如在《寻找张三丰》中,作者查阅了大量史料,多次去金台寺。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很疑惑为什么张三丰在道教史上的地位很高,却很难确定他最后去了哪里,因为他总是来去无踪,飘飘如仙,留下了那么多神奇的传说。作者是从自己的理解来说这句话的:“可是为什么你(张三丰)总是不露面呢?”?我觉得你不会欣赏‘得不到的东西要圣洁得多!’那句谚语!没错,灵光光圈下的雕像总是比实物圣洁得多!我们达不到的地方,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想象力去弥补,去完善,去美化,可以把它描绘成最理想的境界。“这就把真实与虚幻的辩证关系放入了意境之中,让人回味和品味,也凸显了人们对张三丰的崇拜。这类文章以“生命的阳光”板块为主,其中有《雪花告诉我们》、《甜与苦之间》、《深谷与幽兰》、《竹韵》、《春不急》等。,都写得深刻、细腻、生动。”酸甜苦辣之间》通过养蜂人一年四季的生活,阐述了“苦”与“甜”的辩证关系,以及养蜂人对蜜蜂的特殊感情。养蜂人在经历了艰辛的劳动后,也享受到了收获的甜蜜,从蜜蜂酿造生命的奉献中获得了生命的鼓舞,才感受到“我们养蜂人的生命是一首诗。“这就是人生,也就是哲学,只是佛家的一句话:“人生的道理其实就藏在平淡之中。“再比如《雪花告诉我们》。作者旨在说明一个简单的道理。任何事物都有它自己的价值。它们虽然存在几天或者稍纵即逝,比如昙花、彗星、烟花、火炮,瞬间闪光、爆炸,但它们是那么的明亮,那么的震撼,那么的与众不同,它们实现了自身的价值,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我们思考和看待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包括人生的价值,很有启发。

诗意美为哲学美丰富了美的内涵,使之更有意义,耐人寻味,挥之不去。以前杨朔主张散文要写成诗。当然,诗歌和散文是两种不同的风格。二者虽有相似之处,但有不同的定性规定。提倡把散文写成诗,不等于把散文写成诗。我理解散文要有诗意美。比如诗歌讲究意境,与散文相通。好的散文必然会让人感受到美的意境。《我的故乡刺梨》一文,是诗美与哲理美相结合的杰作。笔者对家乡的刺梨情有独钟。通过描写刺梨的美丽,衬托出家乡特有的美丽和亲情,但实际上是表达了我对家乡的依恋、留恋、喜爱和赞美,并进一步将这种亲情融入到对二嫂的赞美中,使我对家乡的感情融为一体。如果这些都是表面的,那么作者的哲学思考会加深内在美。文章写道:“巧的是,二嫂也是个色情狂。。。。。。一天中午,我从学校放假回来,路过田埂。恍惚中,我看见一张美丽的脸溢出玫瑰花丛。人们怀疑花仙子下凡了。仔细看,才看出是二嫂。我说;二嫂,你是刺玫果的精华,比刺玫果还要美!二嫂说;你就是知道!我是刺玫果的精华,我为了这美丽的刺玫果来到你的村庄。“从此,二嫂有了一个外号:刺玫瑰花精。”这一段描写充满诗情画意,宛如一位画家,用一点笔墨,为读者呈现出一幅有趣迷人的风情画。此外,语言具有诗意和魅力。

这里顺便说一句,作者在诗歌写作上也有很深的造诣。我看过他的几首古诗,觉得作者也是诗人,写得挺好。本书《醉花吟》一文中,作者仿李清照的《醉花吟》,但所写的字却与他的意思相反:“怜心几时解?”疯狂赏花节。清明连谷雨,烂漫梅花,妖娆牡丹。全城都在狂热的看比赛,怕春天去芳哥。老少皆宜,人潮涌动,花更娇艳。“从这个词,可以看出作者在诗歌创作上的基本功。作者非常了解诗美的意境。有了这样的艺术修养和“文理相通”,他在散文写作中就有了这样的潜意识,从而增加了文章的诗意美。

语言之美为哲学之美增色添彩。散文是语言的艺术。"散文容易学,但很难写。"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难”就在于语言的运用和表达。一个老散文家,必须有很好的语言文字功底,往往能做到“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通过语言艺术将自己的思想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本书作者在学校学的是语言文学专业,所以写作经验丰富,语言功底扎实,表达能力强,为哲学美披上了一件漂亮的外衣。比如《巡逻图》一文开篇就写道:“主角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女子,穿着礼服站在那里,用深情的目光凝视着远方的大海;脚下是大理石砌成的荷塘,碧波荡漾,一尘不染;后面是依山而建的宫殿式建筑,层层叠叠,错落有致。啊,多美的画面啊。”这优美的文字勾勒出一幅美丽的画卷,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即哲理之美,通过文字呈现在读者面前,让人享受美。再比如《春蕾》这篇文章。听完观察了解树发芽的现象——一种声音,从陌生到正常,作者说;“树和人一样,是有灵性的。这蓓蕾,哪怕是怀里抱着的婴儿,也是逆着春风和春雨生长的!”因为作者被“仁慈的上帝”赋予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引发了氏族兄弟保护森林的联想,所以写得很有趣,很有意义。在《那条路》一文中,作者因违反校纪被学校批评。班主任胡老师开导他说:“我不是告诉过你怎么写文章吗?人的一生就像写一篇大文章,一定要有主题。你现在是学生,你的主题是学习,考高中,考大学。你必须一心一意,一心一意。没必要去剧院,只能放在周日休息。再说,你学习成绩出来后,也没时间去看戏了!”胡老师语重心长的话,其实是写文章对人生的一种隐喻,启发作者珍惜学习时光。它极富哲理,简洁优美,展现了一个善良、有爱心、值得尊敬和怀念的胡老师形象,为作者寻找退休后的曲折道路做了铺垫。这是对胡先生的怀念和终生感激,读来令人感动。

总之,我觉得哲学之美几乎贯穿了这本书的所有章节,而不仅仅是我讲的几个方面。我只是觉得哲学美让文章有了思想的深度,充满了理性的光芒,传递了人性的美。这样的文章能不引起读者的思想感情吗?正如赵俊贤教授所说,“读云林的散文,真的是一种美的享受”。

看完《故乡》,感觉4。一篇优秀的关于风景的文章,通常都是情景交融的杰作,就像王国维说的“一切风景都充满了爱。”《乡愁》就是这样一部成功的作品。其最大的亮点是结合作者个性的独特场景融合。

作者对家乡的山水有着深深的思念,把这种个人情感写在景物的描写中,不仅使文章富有诗意,也使读者通过诗画了解作者对家乡的独特感情。“缓缓流动的云”、“起伏的山”、“芬芳的田”、“勤劳的村民在忙碌着他们的工作”,这些都包含着作者的灵魂,渗透着作者无限感情所赋予的生命。

正因为它们饱含着作者强烈的思想,才能强烈地感染读者,拨动读者的心弦。在本文中,情感和景物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蓝天》《流云》《淡淡的稻香》《勤劳的村民》...这些可亲的风景,对于一个外出求学的游子来说,已经演变成了故乡的象征,而她也为它们倾注了自己,汇成了一段深深的恋情。

写这样一篇文章,想把场景融为一体。我想,首先,我应该把自己的真情实感倾注在风景和描写事物上;要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不能做作,不能无病呻吟。没有这样的经历和真情实感,不要勉强。其次,要抓住景物的独特性,用自己的感受去描绘,这样才能包含自己内心的感受,感受和景物才能自然地融为一体,相得益彰,而不是只在词句上下功夫。

《红色狼尾草的故乡》描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条猎犬的故事。看书的时候差点哭出来。这个故事很感人。其大致内容是:

经过两年的训练,男孩比利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两只浣熊猎犬:老聃和小安。他们一起抓浣熊,玩得很开心。形影不离的肖丹和劳安使比利成为一名出色的猎浣熊者,并在猎浣熊比赛中赢得了金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狮子,老安勇敢地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肖丹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安的坟前。当比利和他的家人搬到镇上向劳安和肖丹告别时,他们看到了一种只有天使才能种植的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这也是这本书被称为《红色羊草的故乡》的原因。

看完这本书,我有一些感悟:

1坚持不懈的做事。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但他没有放弃。经过两年的训练和攒钱,我终于买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的狗什么都不知道。在比利耐心的训练下,它已经成为了一只无敌的浣熊猎犬。

3勇敢一点。比利参加比赛时,雪下得很大,他们迷了路,但他们很冷静,获得了冠军。

善良,关心动物。老聃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救比利,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很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都是生活中必须有的。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也不能退缩。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抓了。很奇怪。经过调查,得知浣熊会偷吃。浣熊晚上出来,花样很多,抓两只就不错了。在书的最后,那两只猎犬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这是真的,但它们最后还是被收回来了。这本书对我很有帮助。

读《故乡》的感想6如果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狗的孩子感同身受,安静地哭泣,就能让读者佩服小主人公的勇气;能让读者感叹意外的结局,重新思考理想、信念、友谊的意义,让美好的感情萦绕心头,心中充满憧憬。这本书是红色羊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一直有很多书陪伴着我,它们就像脚下的铺路石,一直向前;他们就像一盏星星灯,照亮了我,或者像微风、明月、河流一样让我心旷神怡,或者像晨露爱抚小草一样让我开怀大笑。或让生命如叶萍的星陨、江中的月涌动般肃然起敬,或让人如山沟里的雷鸣声般心碎。但是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

比利,一个住在森林边的男孩,非常渴望有两只小狗,但不是任何一种狗都可以被送走,而是唯一的一只——一只猎犬!起初,我不禁感到惊讶和讽刺:年纪轻轻怎么这么不现实?既然生活这么拮据,猎犬又这么贵,我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允许。果然,比利遇到了很多困难,导致体重骤减、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从未见过如此执着的孩子。我曾经想养狗,但是父母谆谆告诫我,养狗不仅仅是一种玩耍,更是一种责任,这让我望而却步,所以我退出了。所谓实践出英雄,不像比利那么蠢。比利决定不再茫然。他尽力用两年积攒的50美元买了两只浣熊猎犬,并给它们取名为老聃和小安。看完这里,之前的讥讽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和感慨:比利的执着、毅力和坚持,不就是青山不放松吗?远大的理想和近在咫尺的目标难道不需要这样的毅力才能实现吗?相比之下,我又不禁为自己的妥协和轻易放弃感到羞愧!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每次旅行前,我都自信满满地打算每天写一篇旅行日记。当初,几天后就如约进行,但坚持不了一周行程的疲惫和潜伏的惰性占了上风,半途而废,败下阵来。我的心豁然开朗:树立远大志向不容易,日复一日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难!

然后,比利开始不断地训练老聃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把浣熊赶到树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带着老聃和小安去荒山野岭打猎。比利全身心投入,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剧情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也随之增加。当他和猎犬们赢得了猎浣熊的金杯时,我真的为比利感到高兴!

但是,跌宕起伏的剧情让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有一次他们打猎时遇到一只凶猛的美洲狮!老丹不顾一切地保护比利,被一头美洲狮杀死了。但是安不想一个人活在世上,所以她跟着。这份深厚的情谊如此感人,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是生死相许”,这是对友情和爱情的诠释和演绎!友谊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友谊的典范照亮了历史的天空,直达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的友谊,山水相连,知音相随;荆轲为了报恩,留下了“士为知己者死”的勇气和豪情。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也因替正直高尚的朋友陆安仗义执言而获罪。更何况苏东坡和黄庭坚是苏门四大弟子,也是师友。他们互相嘲讽对方的话。苏东坡的字体横黄竖。苏东坡戏言黄字如树吊蛇,黄庭坚调侃苏字如石碾蛤蟆。这份旷达的友谊,直到今天依然温暖着时光!而且我们也在友谊中相互奋进!

当比利搬家时,他突然发现老聃和小安的坟墓里长着一种美丽的红色蕨类,这正好符合这本书的标题,让我隐藏了我的想法。我查阅了植物百科,红蕨是羽状蕨,现已灭绝。我突然想起了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度男孩和女孩在暴风雪中迷路,冻死了。当人们发现他们时,看到他们之间有一道彩虹般的红蕨,所以人们认为这是仙境中的神圣之物,可以使男孩和女孩重生!我意识到,诚信和希望不会消散,而是会在土壤里生根发芽,永远留在人间!

读《故乡》的感想7这个暑假,我读了《红色羊草的故乡》,它诠释了一个完美爱情的传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男孩比利和他的家人住在深山里,他靠自己实现了愿望——他得到了一对浣熊猎犬。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老聃和小安不负众望,在狩猎比赛中赢回了金牌。但是老聃用他的生命守护着他的主人,而小安不想独自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于是,一株红色的蕨类植物在坟墓里悄然绽放...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的是比利和两只貉子之间互相照顾的感情,以及貉子之间团结互助的深厚友谊。比利深爱着他们:他从不打他们,最多只是骂他们;在寒冷的冬天,他不怕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营救被困在漩涡中的小安。无论是谁对安造成伤害,他都会出面制止,甚至打起来...也正因为如此,猎犬对比利忠心耿耿,让他有求必应。

老聃和小安也互相帮助。只要小安不在这里,或者他没有得到他的那份食物,老聃就不会吃他自己的。相反,安也是。还有,如果其中一个不去打猎,另一个也不会离开。即使被主人拖走,它也会想尽办法回狗窝陪另一只。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5岁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爱,和我关系也非常好。每次有人问她“你最喜欢谁?”她总是大声说,“姐姐张克-”;每次去外婆家吃饭,她都会紧紧地抱着我,久久不肯放开我。

有一次,我带豆豆去公园玩。豆豆不小心摔倒,擦伤了皮肤。他疼得哭了,不肯站起来走,喊着:姐姐,抱抱我!姐姐抱抱我!我们做什么呢虽然她只有五岁,但她仍然很重。但看着妹妹眼中的泪水和信任的眼神,我深吸一口气,咬紧牙关,扛起妹妹,一步一步的往回走,一脚深一脚浅。路上几次想放下,终究没有放下,最后还是把豆豆抱回家了。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爱情的传说!

其实如果能像比利和浣熊猎犬一样相处,每个人都可以书写自己的爱情传奇!

看完《故乡》,感觉真正自由的童年走到了尽头。比利留下的不仅仅是老聃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墓里传说中的红羊齿草,以及埋藏在美丽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架上,总是有一本蓝色封面的书。这本书是红色狼尾草的故乡。第一次看的时候,我忍不住哭了: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经过两年的辛苦存款,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聃和小安。他和他们一起翻山越岭,追寻冰川,捕捉浣熊。

勇敢而忠诚的老聃和小安在捕捉浣熊和鬼魂的狩猎比赛中为比利赢得了一座金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狮子,他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着年轻的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意孤独地活在世上。

看完故事,我发现眼泪爬上了我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是的,比利身上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和毅力,是博大的、深刻的、更有分量的、令人敬畏的。在那个简单朴素的年代,人们平和而卑微,却在凡人中扮演着英雄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而聪明,在少爷遇到危机的时候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感情,渗透着文字的感情。

我放下书,慢慢把它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品味着书中的内容。突然,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生死之交。

读了《故乡》,感觉9整体论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人类的利益,把是否有利于维护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可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的根本,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最终标准。"

作者的出发点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人类捕杀狼的出发点是基于自身利益,而不考虑狼在整个自然界中的作用。不考虑狼的损失,鹿就会过量生产,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如果人们能站在生态整体的高度,就会看到自然界所有的生命都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

虽然狼的存在威胁到了鹿的生命,但它从整体上保护了整个环境的平衡。作者对地球伦理的理解,正是基于有机整体世界观的伦理见解。《狼回乡》体现了作者的生态整体伦理观。

看完《故乡》,感觉10。对我来说,家乡最大的特点就是经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风经常带着水汽,把家里的长江水包裹起来,吹到大陆上每个人的脸上。妈妈有时候会说,如果把躺椅搬到楼道门口,睡上一个中午,肤色会因为风变得更黑。这股河风把每个人的脸都吹黑了,吹出了江州人的特色,吹出了庄稼特有的水分,张大了农民的笑脸。厨房的炊烟被河风吹散,于是几个人的厨房烟雾混合在一起,慢慢地淡去,给夕阳镀上一层迷幻的色彩。家里的枣树正在结出绿色的果实,它们在回应着风和余晖晃动着,迫不及待地成熟。

大陆上的大部分家族都是相互环绕,脚步落在土地上,在草丛中形成路径。人们饭后坐在门前或散步或悠闲地聊天,衣角被河风吹得微微抖动。太阳落山了,风带来了一天辛苦工作后的百感交集。人们可以充实或期待明天的好天气。江峰是江州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穿梭于房屋之间,沿着人们走的小路,把人们拉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奇妙而温暖的乡村社会。就像作者说的“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安静、简单、快乐、舒适,像一个理想的桃花源。”这个“桃花源”因为这股河风又多了几笔。

故乡是萦绕心头的河风。虽然家乡渐渐冷清,大部分人都去县城谋生,但家乡的河风带来的安逸和宁静,家乡给人的那种浅浅的“源”感,并不会消失。大陆上的绿色土壤因为河风依然肥沃。和家门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间的印记,挥之不去的残破影子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枫还在,我就会想起儿时的邻居和经历。这些欢笑的泪水证实了我的成长。

江枫带给我的,是我最珍贵的。我为我的家乡感到骄傲。虽然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也不是著名的景点,但在我心中,它就是这个江峰,是我灵魂安息的地方。在我心中,它是如此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