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招聘20人公告2012

为满足全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泰州市事业单位进入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候选人的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控制、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区招聘计划总数为20人,其中全额拨款18人,差额拨款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2《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考生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至1994年8月25日之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籍贯(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户籍或为泰州市在校学生,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

2.符合政策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两地居住、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具有台州市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3.定向招聘在高港区基层服务三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为:经考核合格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经高港区选调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2009年6月65438+10月1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或取消聘用的人员);军人;非应届大学毕业生;被辞退不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禁止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不得报考录用,这将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中的职务。

三、申请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12(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分公告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八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宣布招聘事项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事先通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指定网站和高港有线电视向社会公布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预审

1.注册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近期同封面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报名费98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也必须提供报名者的身份证。

2.注册时间

8月25 -26日2012,上午8:30-165438+凌晨0: 30,下午3:00-6:00。

3.注册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港城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本简章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和报名表提供的信息,审核符合规定条件后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3: 00-5: 30到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应用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自行负责。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行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同时登记;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专业参照《台州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参考目录(试行六)》。报考人员的专业与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不同,但我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以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增加专业目录。审核通过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专业增设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添加专业目录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上午12。

(五)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数少于3:1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8月27日上午8: 30-9: 30重新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基层医疗卫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与医疗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成绩100。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和资格审查

1.面试候选人的选择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三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后续同分)。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 1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考试

对于面试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将在发出面试通知时进行资格审查。届时,(1)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户籍证明等。(2)报考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证明材料;(4)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提供的文件、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未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未按上述规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七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和考生双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官分组和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无合格线(职位不能竞争,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主管审核后,由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再组织一次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港人事网公布。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和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调查

对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宣传

按照有关招聘政策和本《指南》的有关要求,在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高港人事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反映问题严重,发现证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8)就业批准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复印件及相关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报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职工已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经聘用审批后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录用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可根据其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招聘程序被聘用并经批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不予递补。

新员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的员工不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的事业单位管理范畴。用人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本次聘用人员分流到经费渠道相同的事业单位。如果他们不服从安排,雇佣关系终止,我自己找工作。

第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录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试录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一经查实,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泰州市高港区201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简章。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966546(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调配科)

监督电话号码:

0523—86966163(钟* * *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网()

高港政府网(/)

泰州市高港区20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