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本地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支持和发展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指导和检查镇、局、企事业单位的群团工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四)负责统筹本地区体育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抓好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业余体育训练管理,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与教育局联合,办好少年体校和重点项目布局学校;负责体育招生的审核和推荐。

(5)促进体育竞赛的发展。指导基层竞赛和骨干培训,承担或组织参加国家、市、区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负责各级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审批和推荐,负责体育竞赛的报名和申报。

(六)负责区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协会活动,发挥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

(7)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体育设施纳入城镇和街道建设规划,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监督检查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依法加强对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的登记管理。

(8)研究制定本地区体育产业和商业活动的发展规划,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