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扶养费计算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补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的残疾程度和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城镇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为:

(1)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的残疾程度和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赔偿权利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赡养费。被害人户口在农村,但交通事故发生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并有固定收入。在计算补偿金额时,按城镇居民标准对待。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年限

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补偿份额和总额的限制

被害人是唯一扶养人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同顺序还有其他被扶养人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由被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如果父亲死亡或受伤,母亲或其他人赡养,则不承担这部分,只赔偿受害人应承担的部分。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在确定扶养人时,权利人应提供扶养关系的证明。成年被扶养人,男性未满18周岁、60周岁、女性未满18周岁、55周岁的,补偿权利人应当提供无劳动能力的结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还应当提供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书面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5)被抚养人在事故发生后、赔偿前死亡的,不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是,从事故发生到被抚养人死亡,可能需要适当的赔偿。

(6)依法应当由被害人扶养的人,在被害人死亡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但在被害人死亡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要求侵权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被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权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7)在残疾的情况下,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公式为:

①18岁以下的被抚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②家属年龄18 -60

被赡养人生活费=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有赡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③60-75岁的被抚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实际年龄-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④75岁以上的被抚养人。

被赡养人生活费=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有赡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⑤有几个被抚养人时。

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小于或者等于被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地区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

(8)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为:

①18周岁以下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被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有扶养义务的人数;

②18-60周岁被赡养人:被赡养人生活费=被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对被赡养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数;

③60-75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被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实际年龄-60)]÷对被扶养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数;

(4)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被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5年÷有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人数;

⑤有数个被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小于或者等于被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

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有数个被赡养人的,每年补偿总额(如全年共赡养4人不超过)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你。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的伤残程度和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