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阳领导的明代文学复古运动意义何在?
李梦阳领导的文学复古运动的意义在于切断与宋文化主流尤其是理学的联系,追求所谓的“高格”。李梦阳说:“没有一个追求过去的人首先没有他的身体。”(《许地公自序》)在他们看来,各种诗文永远是最完美的。因此,在诗歌方面,李梦阳主张古体应效法汉魏,近体应效法盛唐;在散文中,秦汉是最受推崇的。
“格”是对文学整体审美特征的追求。此外,李梦阳还重视“音”——主要指诗歌音调的和谐与完美。此外,他还提出了一些精妙的写法,如“与何书再谈”、“前疏者必密,半宽者必薄;真人必空,折景者必有二义。”诸如此类。综上所述,这些统称为“法”。在当时,这种对文学的审美特征和艺术技巧的强调,对于促进文学的独立性,使之与“道”脱钩起了重要作用(如宋濂等人强调文学与道的融合,都谴责为了维护道的排他地位而对文学形式和技巧的探索)。
但是,虽然说“依我之见,讲今人之事,而不理会其言”(《驳何杂文》),说明他并不提倡对古人的刻板模仿,所谓“大小古法”的要求实际上还是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思想和情感是文学中最活跃的因素,它需要文学语言形式的不断调整和变化。强调“古法”,在词汇、形象、语气、结构上总结出一套方案,必然成为一个形式上的包装。李梦阳的许多诗确实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