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把客人按摩的视频发到朋友圈合法吗?

如今,沈阳有一位王女士,在一家健身俱乐部做接待员。会所主要为顾客提供保健按摩服务。王女士身材好,长得漂亮。总有一天,员工会有业务培训。老板让王女士做员工练手的临时模特。

她躺在床上,男女员工都把她当模特,从头到脚压她。

没想到的是,这些裸露身体部位的按摩被记录下来,老板擅自将此制作成视频广告发到朋友圈,被广泛转发。

由于王女士在前台工作,有男客户认识她,于是一些心怀不轨的男子加她微信,在网上挑逗她,把她当成三陪,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

此时,王女士找到老板,强烈要求删除这些视频,并要求老板赔偿她名誉损失。老板不同意,王女士将老板起诉至法院。

且不说法院会怎么判,我们有没有权利从法律层面要求老板赔偿?

首先,王女士做模特是她的工作,但老板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就制作了视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未经本人同意将图像制作成视频广告,是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你这样做,肯定要付出代价的。

我们每个人都有肖像权,应该树立保护自己肖像权的意识。如果发现我们的视频和照片被发到公众媒体上牟利,我们应该像王女士一样拿起法律武器,给自己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