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食品厂生产管理系统主要生产:糕点、面包、蜂蜜牛角王、芝麻棒、蜂蜜食品。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纪律和劳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为8: 00 ~ 12: 00、13: 00 ~ 17: 00(可分为夏季和冬季两种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日8小时标准工作制。实行每周5天的标准工作周制度,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时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劳累、上夜班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件计酬工作。
3.工作时间不规律。主要针对公司领导、现场工作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业务员、司机、装卸工等。,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需要对其进行调整。
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性质是连续作业,岗位受季节影响。将标准工作日转换成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国家实行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有两个公共假日。
2.法定假日:
(1)元旦,节假日1天;
(2)春节,放假3天;
(3)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4)国庆节,放假2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出席范围
第六条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外,公司必须在出席名单上。
第七条特殊员工缺勤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出勤措施
第八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如果不使用考勤机,可以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必须说明情况,并保留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类型:
1.晚了。比预定的工作时间晚到达。
2.早点离开。比预定时间早离开。
3.旷工。无故缺席。
4.请假。可以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现场服务。整天在外面工作。
7.休假。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出示与出勤有关的各种证件。
第六章考勤统计和评估
第十三条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公司通过评分法对每位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五条考勤计分方法。
1.晚了。迟到≤10分钟扣2分,> 10 ~ 30分钟扣5分,> 30 ~ 60分钟扣10分,> 60分钟扣20分。
2.早点离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 10 ~ 30分钟扣5分,早退> 30 ~ 60分钟扣10分,早退> 60分钟扣20分。
3.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假期已经过期了。一天扣20分。
扣费以100为基数,出勤分为五档:
优秀:90分以上;好:80 ~ 90分;中等:70 ~ 79分;及格:60 ~ 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员工的考勤表现决定员工的考勤奖惩。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会同人事部实施,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和原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员工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必须有利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
第四条职工培训教育应以不影响职工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注重实效、注重短期、业余和自学的原则。
第三章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培训教育的形式是:
1.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
2.在职培训;
3.全日制培训;
4.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第六条培训教育的内容是:
1.专业知识体系教学;
2.业务知识讲座;
3.信息传播(讲座、通信、视频);
4.示范教育;
5.模拟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商业游戏);
6.在职操作(学徒、在职实习、在职指导)。
第四章培训和培养管理
第七条公司培训教育计划。
1.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人事部将制定全公司的培训和教育计划。每半年制定1计划。
2.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制定本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公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42学时,继续教育计划按照1知识更新周期每三年实施一次。
第九条公司定期和不定期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第十条学历的审批。
职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授大学、成人高校的学历由人事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不认可的不予认可。
第十一条审批原则。
1.员工可自主决定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相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需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2.参加非全日制学习一般不应该占用工作时间,不会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公司每半年对员工培训教育成果进行考核,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对在培训教育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将给予额外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选派他们到国内或国外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凡由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必须签订合同,承诺在公司服务一定时间;
1.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服务期为2年;
2.脱产培训1年以上3年以下,服务期3年;
3 .脱产培训3年以上、4年以下,服务期4年;
4 .脱产培训4年以上,服务期5年。
多次培训的,另行计算总和。
第十六条经公司批准的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考试合格者,照常发工资;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
第十七条本着对口培训的原则,公司人员培训归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需调动岗位的,按公司岗位聘用办法办理。
第五章培训费用的报销与补偿
第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其出国培训和教育费用可酌情报销。
第十九条申请程序:
1.员工申请培训教育时,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
2.经各级主管审核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3.培训教育结束、毕业结业后,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经人事部门审核,30日内可报财务部门报销。
第20条学业成绩不及格者,学费自理。原则上自学者要自费,公司会给一些补贴。
第二十一条学习费用过大,个人难以承担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提前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杂费报销范围:注册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材料费及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不报销范围:逾期交费、入学考试费、计算器、仪器购置费、稿纸费、当地交通费、笔记本费、文具费、期刊费、打字费等。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公司补偿培训费用,范围如下:
1.公司资助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研究生;
2.公司出资培训中高级技师;
3.公司出资的高科技、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4.由公司出资在国外培训的员工;
5.在公司外投资办班并经过4个月以上专业培训的员工。
不包括重新录用、领导决定调动、录用不成功后调动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补偿费计算公式:
服务年限
补偿金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 (1-)
要求的服务年限
其中,培训费用是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出国和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
第二十六条补偿费由调出人员和接收单位协商是否* * *同付或按比例分摊。追偿后,补偿费仍向培训费科目收取,用于教育培训目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实施,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
1.
规划生产过程,确定生产过程和影响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因素,使每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过程的控制。
3.责任
3.1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策划,确定生产过程和生产任务。
3.2技术开发部负责准备生产技术资料,解决生产中的工艺质量问题。
3.3质检部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测量和监视。
3.4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控制,使生产设备具有过程能力。
3.5各车间负责实施过程控制,确保每个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程序
4.1电话接单员每天在电话(口头)/传真订单记录单上详细记录客户对商品的需求。
4.2生产部根据电话(口头)/传真订单记录单编制第二天的生产工单,并发送到仓库和车间。
4.3在生产过程中,当客户临时变更对货物的要求时,应及时重新编制生产工单,收回原生产工单。
4.4采购部根据仓库编制的《采购申请单》和《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如果采购的产品不能及时到达,应通知生产部和仓库,以便调整生产计划。
4.5生产部每天向车间和仓库发放生产作业单,仓库根据生产作业单编制领料单。车间值班长确认领料单上的原料数量并签字。各科长根据领料单数量到仓库领料,班组根据生产作业单生产。
4.6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卫生控制程序和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操作。值班长应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检查操作人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7当班剩余原材料按《仓库管理程序》执行。
4.8质检部根据生产作业单和人力做好产品质量监控工作,按照《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QC工程图的要求进行过程检验和产品检验。
4.9各车间应严格按照生产作业单进行生产,各班值长应每天填写车间生产日报表并提交给财务部。
5相关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存储管理程序
《生产操作规范》
卫生控制程序
质量控制工程图
6相关记录
电话(口头)/传真订单记录表
生产操作单
材料申请单
车间生产日报
生产过程记录表
. 9副产品的管理
5.9.1副产品(加工后的物料和废弃物)应及时运出生产车间,按卫生要求存放在副产品仓库,废弃物收集在排污设施内,及时运出工厂处理。
5.9.2使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应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5.10卫生设施管理
5.10.1洗手消毒池、靴鞋消毒池、更衣室、淋浴房、厕所等卫生设施。,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并经常保持完好。
5.11工作服管理
5.11.1工作服包括浅色的工作服、裤子、发帽、鞋靴等。有些工序(品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袖子等卫生防护用品。
5.11.2工作服要有清洗系统。所有直接接触食物的员工必须每天更换。其他人员也要定期更换,保持清洁。5.12健康管理
5.12.1食品厂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未取得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5.12.2对直接接触人群食品的人员还应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试验。
任何被确认患有以下疾病的人:
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菌者);
(2)活动性肺结核;
(三)肠伤寒及肠伤寒带菌者;
(四)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
(5)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
(六)其他患有疾病或者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6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6.1管理系统
6.1.65438+具体办法在各食品厂的卫生标准中制定。
6.1.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工艺卫生管理人员,根据管理范围做好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2原材料的卫生要求
6.2.1原材料进厂应符合第3.1条的规定。
6.2.2原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和试验才能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并与合格产品严格区分,防止混淆和污染食品。
6.3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6.3.1根据生产工艺和产品特性的先后顺序,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的包装和检验、成品的贮存等工序应分别设置,防止前道工序的交叉施肥和污染。
6.3.2各项工艺操作应在良好的条件下进行。防止腐败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变质和污染。
6.3.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和场所在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和消毒。维护和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6.3.4成品应采用固定包装,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包装应在良好的条件下进行,以防止异物带入食品中。
6.3.4.1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完好无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6.3.4.2包装上的标签应符合GB7718的相关规定。
6.3.5成品包装后,应入库并分批存放,以防出错。
6.3.6生产过程的原始记录(包括工艺规范中关键因素的检验结果)应妥善保存,保存期应比产品的商品保存期延长六个月。
7卫生和质量检验管理
7.1食品厂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进行卫生质量检验。
7.2卫生质量检验室应有必要的仪器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和方法。原始记录应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
7.3检验应按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对生产前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单。
7.4对检验结果有争议的,由卫生监督机构仲裁。
7.5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并及时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以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8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
8.1检验后包装好的成品应存放在成品仓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混杂。成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物品。
8.1.1成品堆放时,离地面和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以利于通风。应当留出通道,方便人员和车辆通行,并设置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8.1.2应配备防鼠防虫等设施,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卫生。
8.2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屋和各种集装箱等。)应符合卫生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应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8.2.1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和冲击,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成品外观;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作业结束后,搬运人员应撤离作业场所,防止食品污染。
8.2.2生鲜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进行。
9个人卫生和健康要求
9.1食品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食品生产。
9.2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健康培训和教育。
9.3上岗时,做好个人卫生,防止食物污染。
9.3.1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齐统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要盖住外套,头发不能露在帽子外面,手要洗干净。
9.3.2直接接触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人员不允许佩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和手表。不准化浓妆,不准染指,不准喷香水进车间。
9.3.3手接触赃物,上厕所,吸烟,吃完饭,必须洗手后才能工作。
9.3.4上班前不要饮酒,上班时不要吸烟、喝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9.3.5不允许操作人员因手外伤而触摸食物或原料。穿戴好防护手套后,他们就可以参加不直接接触食物的工作了。
9.3.6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得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9.3.7生产车间内不得携带或存放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用品。
9.3.8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访客)应遵守食品厂的卫生规则。
食品卫生是第一位的,食品厂也是。卫生管理可分为区域(车间、更衣室、厕所、餐厅、厂区、垃圾区)和重点管理(个人清洁、烟头、垃圾),对可能出现的行为制定相应的措施,必要时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1.个人清洁:员工健康检查,衣物发放,定期消毒。衣服、钉子、珠宝和物品进入车间的地方。员工要洗手,擦干手,戴一次性手套,进车间门充分消毒。在更衣室车间内外更换工厂服装。
2、烟头:原则上不吸烟。办公区和车间零烟头,厂区设置固定吸烟区。
3.垃圾及垃圾区:垃圾桶的配置,垃圾的整包,垃圾的分类放置。每天清理垃圾,卖废旧物资,定期清理水道。
4.厕所:厕所设在车间外,保证冲洗干净,配有纸篓、纸巾、洗手液、手机烘干机,张贴个人卫生和社会卫生宣传。
5.餐厅:保持地面和桌面整洁。食用材料的清洗,食物盘的消毒,保持厨房通风,门窗的设置。
6.更衣室:配备相应的厨柜、架子、消毒柜、洗手池、洗手液、干手器,保证更衣室的整洁。
7.厂区空地:不随意堆物,无飞扬纸屑。
8.车间:车间门前设置消毒设备,班组长交接班时打扫车间卫生,车间门窗配置良好,防止蚊虫鼠害,定期进行预防和维护。
食品企业卫生设施要求
(1)洗手消毒
车间入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地方应设置洗手设施。应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水龙头数量每班200人以下每10人1,200人以上每20人1。洗手设施还应包括干手设备(热空气、消毒干毛巾、消毒纸巾等。).根据生产需要,部分车间和部门还应配备消毒手套,同时配备足够数量的指甲钳、指甲刷、清洁剂和消毒剂。生产车间进口时,必要时还应配备工作靴、鞋消毒池(卫生监督部门认为不需要靴、鞋消毒的车间可免)。消毒池壁的内侧与池壁呈45°的斜坡状,其规格和尺寸应根据情况而定,以便工作人员不能通过消毒池进入。
(2)更衣室
更衣室应配备储物柜或衣架、鞋盒(架)。储物柜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离地面20厘米以上。如果使用衣架,应设置单独的个人物品存放柜。更衣室还应配备一面梳妆镜,供工作人员自我检查。
(3)淋浴房
淋浴房可以是分布式的,也可以是集中式的,根据每班工人人数,每20 ~ 25人有1个淋浴间。淋浴房应设有天窗或通风孔和加热设备。
(4)卫生间
厕所的设置应方便生产和卫生,小便池的数量和坑位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条件适当设置。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在车间外,且均为水冲式,配有洗手设施和除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应正对车间大门,以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开。设置坑式厕所时,应距生产车间25米以上,并应便于清扫和保洁。还应设置防蚊蝇设施。
9.食品企业卫生管理要求
(1)机制
食品厂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全面管理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工作。管理机构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划。
③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培训食品从业人员。
(4)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善后工作。
(3)修理和维护工作
(1)建筑物及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给排水系统等。应当保持良好状态,保证正常运转、整洁卫生,不污染食品。
(2)建立健全保养制度,定期检查、维修,杜绝隐患,防止食品污染。
(4)清洁和消毒工作
①应制定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确保所有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清洗剂和消毒剂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人身和食物污染。
(5)有害生物控制和有害生物控制管理
(1)工厂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害虫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老鼠、蚊子、苍蝇、昆虫等的聚集和繁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和消除已经发生的场所,防止食品扩散和污染。
(2)使用各种农药或其他化学品前,应做好对人、食品、设备和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预施药工作,使用药物后彻底清洗所有设备和工具,消除污染。
(6)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
洗液、消毒剂、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应当采用固定包装,在明显的地方标明“药品”字样,存放在专用仓库或者柜子内,由专人上锁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使用方法进行,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除卫生和工艺需要外,生产车间不得使用和储存任何可能污染食品的药品。
(4)各种药品的品种和使用范围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部门批准。
(7)饲养动物的管理
除待加工的实验动物和家畜外,工厂内不准饲养家禽家畜。应当加强对实验动物和待加工牲畜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8)污水和污物的管理
污水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应当采取净化措施,达标后排放。工厂内设置的污水收集设施应封闭或覆盖,定期清洗消毒,污水不得外溢,并应在24小时内运至工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有害动物聚集繁殖。
(9)副产品的管理
(1)副产品(加工后的物料和废弃物)及时运出生产车间,按卫生要求存放在副产品仓库,废弃物收集在排污设施内,及时运出工厂处理。
②使用的交通工具和容器要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10)卫生设施的管理洗手、消毒池、靴子、鞋子消毒池、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并建立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经常保持完好。
(11)晒黑?墓?
①工作服包括浅色工作服、裤子、发帽、鞋靴等。有些工序(种类)还应配备口罩、围裙、袖子等卫生防护用品。
(2)工作服应有保活系统。所有直接接触食物的员工必须每天更换。其他人员也要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1)食品厂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未取得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②直接接触进口食品的人员还应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试验。
③凡经体检确认患有甲型肝炎(病毒性肝炎及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B、肠伤寒及肠伤寒携带者C、细菌性痢疾及痢疾携带者D、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E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