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代码:10680。学校识别码:4153010680。
第三条学校地址:
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裕华路1076号,邮编650500;
白塔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88号,邮编:650011。
2021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就读;2021报读预科的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就读。
第四条学校官网:/。
第五条办学类型:国有公立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为云南省省属重点大学,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生的多层次学历。
第七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八条学制:各专业的基本学制由国家统一规定。我校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
第九证: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授予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符合本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纪律监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督导室)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监督和普通本科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受督导室的监督。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统筹考虑各专业发展,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分省、分专业确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按专业招生。可以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介绍等信息。
第十六条预约计划:我校无预约计划。
第十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考虑第一次投档的考生;如果第一次生源不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对于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考虑第一次报考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在同一批次中,按照“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主,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录取入档考生。即已被该校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按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逐一比较,高分者优先。高考成绩(含政策分)与上述四项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第十九条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退档。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二十条根据《关于印发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和学生就业前景,补充说明如下:
1.患有《体检指南》第一条所列六种重大疾病的考生,不被我校录取;
2.无法完成学业、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ⅱ(俗称色盲)、中医、针灸推拿、傣医药、中医康复、中医养生、中医儿科、中医骨科、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中药资源与开发、康复治疗、护理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我校不予受理;
5.残疾考生应认真填报中医、针灸推拿、傣医药、中医康复、中医养生、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与护理等专业;
六、身高不足1.65米的男生和不足1.58米的女生报考护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要求加试。
第二十二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公立外语教学的主要语言是学生入学后的英语。非英语语言考生应谨慎申请,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而影响毕业。
第二十三条认定省属学生的政策要点。
第二十四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的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制定的科目要求及录取规则执行。
第25号令是针对免费医学生的。学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必须与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拒绝签署协议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考生录取后不得报考专业变更,毕业时不得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政策,中医、针灸推拿、傣医药、中医康复、中医养生、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学生毕业后按住院医师培养三年。
第二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特殊项目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录取。
第二十八条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收云南学院相关专业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专业收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的医学专业(中医、针灸推拿、傣医、中医康复、中医养生、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康复治疗与护理)为5000元/年。理科专业(应用心理学)4500元/年/生;工科专业(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500元/年/生;管理类专业(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4000元/年/生。
第三十条呈贡校区学生公寓为6人,收费标准为800元/年/生。呈贡校区普通宿舍8间(带卫生间和盥洗室的房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年/生450元。
第三十一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须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二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当年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取。
第三十三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种助学金。我们学校鼓励学生在校好好学习,成绩优秀的可以申请各种奖学金。我校每年拨出专项经费,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或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第三十四条各类资助项目可在学生处网站(/jzdgz/75576.shtml)及随通知一同发布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上查询。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对招生信息、相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的宣传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网及时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不做任何录取工作,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offer或。
第三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云南中医药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接受纪律监督投诉的联系部门为学校督导室,联系电话为0871-65918263。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招生办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裕华路1076号,650500。
联系电话:0871-659189918214635560。
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电子邮件:zsb@ynu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