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科室高喊“中医医疗技术”:停止命名。

作者|闫小柳

来源|“医学”微信官方账号

65438年10月2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文,称要“规范中医医疗技术命名”,明确提出“三不”:不使用夸张、自夸、不切实际的用语,不使用误导性用语,不使用低俗或封建迷信用语。

通知全称是《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除了进一步规范命名,《通知》还提出,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严格监管。

更名后,中医技术可能会“没特色”

通知要求,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应当符合中医理论,科学规范,短小准确,体现中医学术特点,采用中医专业术语。

通知给出了命名的“标准”。称医疗机构应当使用说明书和中医医疗技术规范中的中医医疗技术名称,不得自行命名。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和卫生局原副局长许玉才以该通知为例进行了研究。如果一项针灸治疗技术被命名为“五绝穴”,则属于《通知》的管辖范围,即“自命名”。

搜索“医疗领域”发现,通知中提到的“杂而乱、一专多能”等问题在公立中医医院普遍存在。

在官网“专治”一栏,广西某医院声称已完善和应用了10余种中医外治法,包括华佗夹脊穴针刺、循经拔罐、熨压、经络流注等。

苏州某医院于2021年3月开设了“亚健康专病门诊”,提供保健、体抗、艾灸等医疗服务。

嘉兴、郑州等机构开展“平衡拔罐”治疗。被称为是一种以阴阳学说为基础,以神经传导学说为途径,以自我平衡为核心的拔罐疗法。它是一种利用不同的拔罐技术,作用于人体的自然平衡疗法。

此外,很多中医院都有“龙灸”。相关介绍显示,这项技术起源于晋代,是皇帝养生的方法。因“火循经络而动,暖腹背,似游龙飞升”而得名。

同样的疗法在十堰市一家医院被称为“火疗”。这项技术还没有包括在手册和规范中。

“火疗和中医艾灸是一个范畴,但在中医的教科书里,有灸却没有火疗。”2018《论文》引用著名中医专家继承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针灸科副主任医师李昌智的话说。

“长期以来,中医诊疗技术命名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这和中医文化有关。”许玉才对《医学界》说,中医崇尚“祖传秘方”和“独门绝技”,伴随而来的是“玄学”。其理论来源于阴阳五行,天人相应。很多治疗方法和药方都是迷信的,或者很难和封建主义区分开来。

许玉才表示,规范命名后,可能会影响相应中医医疗技术和服务的推广。因为一旦按照规范命名,技术特征就无法展现。

中成药被命名为“六无”

中医的规范化命名也在2017引起热议。

当年10月20日,165438,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中成药通用名命名技术指导原则》,提出了中成药命名的三项基本原则,即“科学简洁、避免重名”、“规范命名、避免夸大疗效”、“体现传统文化特色”。

同时,原则列出“六不”,即:

不应使用粗俗和迷信的术语;

除剂型外,名称不得与现有的中成药通用名称重复,避免出现同名不同名、同侧不同名的情况;

一般不应使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或濒危保护动植物名称;

不应采用代号和有特定含义的名词的谐音命名。如:X0X,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不应以现代医学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命名,如抗癌、抗炎、降糖、降压、降脂等。

不应使用夸张、自夸、不切实际的词语,如:强、速效、御用、秘、灵、宝、精。

《原则》于2017年6月公布了《征求意见稿》。两版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区别是“适用对象”。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征求意见稿》规定,该原则既适用于中药新药,也适用于原中成药。粗略统计,按照“一刀切”的要求处理,需要更名的中成药超过5000种。“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甚至质疑。”

《北京青年报》评论称,这是为了规范以西药为基础的中成药命名。这种不切实际的做法只能是“好心办坏事”。实际功能是否决定了中医的特色、文化和传承传统。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2065438+2007年3月前后,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中成药新命名规则不涉及老字号品牌。老字号中成药无需更名。

根据最终发布的原则,对于已经上市的中成药通用名,夸大疗效或使用低俗语言的情况,将分批进行规范分类。

中医技术缺乏“质量控制”

前述《通知》还提到,严格监管中医医疗技术。包括推动尽快建立中医医疗技术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开发时间短、风险高的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日常监测和定期评价,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质量控制和评价结果,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

许玉才指出,目前,中医药技术已经建立了一些技术质量控制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但还不够系统和规范。

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撰写的《成都市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对策研究》称:“中医诊疗方法必须有国家法律标准,中医也必须有国家法律标准。缺乏标准不仅会阻碍中医药的整体发展,还会给监管带来现实问题。要提高监管效率,改变监管人员在工作中的被动局面,必须把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中医保健机构、人员、服务的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提上日程,短时间内不可能上升到国家层面。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对中医的诊疗手段和治疗方法进行明确规定。对于概念模糊或重叠的服务项目,建议成立专家组研究制定清单目录,或在今后明确权威意见来源。”

来源:

1.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和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中医药局网站

2.中国医疗技术手册。

3.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4.总局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GTG-2017-11778

5.成都市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对策研究。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