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关于陕西高校招收士官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士官征集培养工作,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士官征集培养工作的通知》(郑君[2021]37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报名参加陕西省2021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31年8月以后出生),未婚,政治、身体条件参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程序和方法

士官定向培养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政策规定。

(一)公示和登记

各级招办、招生办、高校和普通高中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士官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发放简章、信息发布、咨询等方式,向考生、家长和中学介绍定向培养士官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陕西高校招生计划可在陕西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查询。

(2)自愿报告

定向培养士官志愿者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科专业志愿专栏,填报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7日,12: 00。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陕西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有三所院校有梯度志愿,每个院校有三个专业志愿。同时还有“愿意报读其他专业”的调剂栏。

(三)体检和面试

体检和面试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时间为7月3日至7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征兵办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告知考生并报省征兵办。

1.身体检查

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院校、学科、性别4倍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参加我省体检和面试的考生名单。如果高校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以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根据上述原则,省招生办将提供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6月28日前到省征兵办,由省征兵办发放到各市。各市征兵办公室要按照征兵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组织实施。体检时要求考生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并要求各市招办按时将体检结果报送省招办。

面试

由省、市征兵办公室会同征兵部队和招生机构在体检中配合组织,成立面试小组,每组3人以上,以征兵部队和招生机构为主;地点由市征兵办公室确定。主要通过目测和谈话,根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样式见附件1),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并及时通知考生成绩,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各市(区)考生体检、面试地点及电话见附件2。

(4)政治评估

政治考核时间在7月10之前。县级征兵办公室受考生所在市征兵办公室的指导,参照《义务兵征兵工作规定》组织实施。《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由市、县征兵办公室统一印制(样式见附件3)。各市征兵办于7月10前将经审核的体检、面试、政审合格人员名册(含电子版)报送省征兵办,并于8月20日前将《招收士官体检表》、《定向培养士官录取面试表》、《招收士官政审表》报送省征兵办。

(5)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专科段,实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最先上线并通过体检、面试、政审的考生中,按规定比例依次向相关高校投档,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严格为高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四舍五入),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同等条件下,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雄烈士子女优先。当第一志愿投档人数不足时,省招办将从第二、第三志愿按1: 1的缺额比例进行补档。三志愿人数仍不足时,从通过体检、面试、政审的网上考生中征集志愿,投档比例按1: 1执行。

7月11前,省招办将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数据库提供给省招办。8月10前,省招办将录取名单发送至省招办。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送征兵办,建立健全档案,移交招生院校加载学生档案。

(6)补充

因培养对象淘汰或录取不足而产生的缺额,应在每年年底前从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择优补充。高校对学生的体质、病史、政治、学习等进行初步审查,推荐最佳人选进行培养;高等院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应当会同征兵机关,按照规定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录取培养。

第三,联合文化

士官定向培养为期3年,毕业后获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所有课程由高校负责,按需招兵指导教学;最后0.5学年是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实习结束后,大学会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

招生院校单独设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由招录单位和文职人事部门指定的培训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训协议,根据士官在部队的实际岗位提出培训需求,与高校协商培训计划,开设专业课程,做好教学准备;在校学习期间,由军训指导机构到高校指导教学,促进教用对接。院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应当协助院校做好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2)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体格复查和政治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校学习期间,培养对象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入伍的,大学将根据情况调剂到其他班级;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学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触犯法律的,按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毕业

实习合格并符合相关高校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不能胜任士官岗位工作的,撤销档案中的入伍材料,退回原高校。

第四,入伍程序

学员修完高等学校前2.5学年课程并修满规定学分,第三学年2月参加体格复试和政治复试,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病、癫痫、心理障碍、残疾等功能障碍和器质性疾病的,兵役机关按照规定办理士官入伍手续。军事训练指导机构将派士兵与当地兵役机关共同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融入部队。65438年2月20日开始交接登记,65438年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65438年2月30日开始。学员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训练,相关工作纳入部队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定向培养士官档案材料主要有:大学生学籍档案、招收士官批准书、招收士官体检表、招收士官政审表、招收士官面试表。

动词 (verb的缩写)预约和治疗

定向培养招收的士官,毕业后按规定权限下达担任士官命令,时间统一到毕业年度的7月1日,参照同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军衔和工资等级。发布现役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照义务兵、新兵的标准发放津贴。

不及物动词资金保证

士官定向培养中的宣传、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和正常办公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征兵办公室年度征兵经费予以保障。高等学校所需的办学经费、学费和待培养学生的生活补助,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体检、面试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实施。依托国民教育招收士官,是落实党在新时代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重要举措。各级要站在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招收培养士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支持和服务改革强军的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招收培养士官任务。

(二)严格考试和考核,确保招聘和培训质量。要严把招生考试关,严格组织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和招生,提高培养对象选拔质量。要严把培训考核关。培养对象入学后,属地兵役机关应及时组织检疫审查,在校学习期间加强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不合格者及时淘汰。要严格审核招收,培养对象入伍前要严格按照招收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批准入伍。对不履行职责、招收培养不合格学生、任务完成率低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完善工作机制。士官招收定向培养涉及军地多个部门,组织程序复杂,工作环节多,培养时间长。要加强军地协调,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兵役机关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成立专门工作组,建立联合办公机制,统筹落实工作。教育部门要利用高考填报志愿的有利时机,加大招考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征兵大单位和培养院校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组织签订培养协议,研究制定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和任务,努力提高定向培养质量。

报考士官定向培养的考生,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但未被招生院校录取的,可报考义务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士官定向培养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规定办理。

附件

1.定向训练招募士官面试表

2.2021年报考定向培养士官体检医院,地点及电话。

3.新兵士官政治考核表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 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