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妇幼院长被免职的原因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记者透露,这批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均涉及医院管理者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中收受供应商贿赂的犯罪事实。其中,深圳市中医院党委书记侯涉嫌受贿金额最高,共计人民币165438+万元、港币40万元、美元8000元。
2004-2012,侯任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2004年5月,侯认识了深圳市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明(另案处理)。胡某明借机向侯求助,优先购买其公司经销的贝克曼医疗产品。侯向医院检验科和设备科的相关人员打招呼,并推荐其公司经营的贝克曼产品。随后,在采购相关医疗设备时,检验科和设备科根据贝克曼公司的产品确定设备参数,使胡某明的公司多次中标成功。为感谢侯的帮助,每年中秋、春节,胡某明都会亲自送给侯一个装有钱的大信封,总金额为人民币165438+万元。
此外,侯还向设备科和超声科打招呼,推荐了香港巨力公司经销的西门子彩色多普勒超声设备,使该公司顺利中标。市妇幼保健院先后购买西门子彩色多普勒超声设备价值10余万元,侯还收受公司股东王(另案处理)贿赂港币40万元、美元8000元。
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行动后,2012年6月5日,侯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供认受贿事实,并退还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