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维护盲人按摩市场秩序,促进盲人按摩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是指由盲人主办或有一定比例的盲人从事经营并登记注册的保健按摩机构和学会。第三条市残联负责盲人按摩机构的资质认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具体负责兴庆区、金风区、西夏区盲人按摩行业的日常管理。

永宁县、贺兰县和灵武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本辖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管理,并接受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残疾人联合会下设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关知识继续教育。

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卫生、税务、城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具体措施,支持盲人按摩人员开办个体、私营或者其他形式的保健按摩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开办保健按摩机构的人员实行优惠政策。第五条设立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申请《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质证书》: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室内有通风和消防设施,地面不透水、防滑,有盲人扶手,门窗使用透明玻璃;配备完善的清洗消毒设施,浴巾、面巾、垫巾、拖鞋、足疗工具、饮具等应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清洗消毒。

(二)盲人作为法定代表人,从事保健按摩服务,盲人按摩师的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含60%)。健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从事保健按摩服务的人员中盲人按摩师的比例不得低于80%。

(三)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人员花名册和按摩人员的相关证件。

(四)盲人按摩机构与聘用的盲人按摩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盲人按摩人员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凭证。

(五)有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盲人按摩机构资质证书》。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持有《盲人按摩机构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登记。卫生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注册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名称应当冠以“盲人保健按摩”字样。第七条从事盲人保健按摩的人员必须持有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本人身份证和《残疾人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保健按摩师;

(3)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第八条税务、工商部门对取得《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质证书》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收。第九条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并明码标价服务项目。第十条市、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残疾人身份证号、按摩技术证书号、工作单位、工作表现、违法记录等信息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第十一条盲人保健按摩机构需要变更名称、经营场所和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立、合并的,应当重新申请《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质证书》;需要停业或者终止的,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收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质证书》。第十二条《盲人按摩机构资格证书》实行年审制度,年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报告一式三份。

(二)《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包括盲人按摩师、健康按摩师和管理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年审合格的,应当在《盲人按摩机构资质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专用章。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审不合格:

(一)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聘用的盲人保健按摩人员比例未达到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

(二)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按摩人员的;

(三)无固定场所或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的。

(四)损害盲人合法权益或者无正当理由辞退盲人保健按摩人员的;

(五)出租、出借或转让《盲人按摩机构资质证书》的;

(六)不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

年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残疾人联合会收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