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2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精神,经涿州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含农村学前教育)教师65438名。

一、招聘名额

1,30高中老师;

2.职业教育中心20名教师;

3.农村初中教师40人;

4.90名农村小学教师(含农村学前教育)。

二、招聘岗位(详见《涿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和技能(详见涿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

(七)已就业的毕业生需经工作单位同意;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该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要,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学历资格由市教育局审核发证,书面意见存档备查)后,填写《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下载,一式三份),报招聘办审批后缴纳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三倍的,可以合并到其他职位或者减少招聘名额。报名人数严重不足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12 6月12至6月14。

报名地点: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涿州市范阳中路291号)

报名费:100元/人。

(2)笔试。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和***20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公共事务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写作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法律等相关内容;职业能力测试的是我应聘的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相关内容。考题是由外部专家组拟定的。计划于2012年6月30日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招办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讲座)人选按参加人数与招聘名额3: 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讲座)人选定于7月5日前公布。

(3)面试(讲座)。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讲座)成绩为100,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讲座)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讲座)小组呈蛇形排列,计分方式为体操计分。每个面试(讲座)评审组由7名考官组成。审查员是外部专家。面试(讲座)题目由考官在封闭状态下根据各岗位要求和应掌握的基本技能拟定。

每个面试(讲座)室配备一名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面试(讲座)实行分级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同岗位同组面试(讲座)结束,公布面试(讲座)结果。

个人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4)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的比例: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招办组织,县(市)级以上医院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分相同的,面试(讲座)成绩高者排名第一,面试(讲座)成绩仍相同的,由市招办报经上级批准后确定。体检时间、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同时公布。

(5)检查评估。市招办组织用人单位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予递补。

(6)宣传。市招办应及时公布应聘人员名单,并在所有用人单位和市人保局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如有异议,需查明),由市招办出具录用通知书,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凭聘用通知书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及时到市人保局办理验证及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

公开招聘,根据试用期制度的规定,初任员工试用期一年,其他员工试用期六个月(无教师资格证者试用期延长至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达到试用期。

被录用人员正式录用后,享受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6年以上,期满后可更换聘用单位。

不及物动词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了涿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被社会和有关部门广泛接受。

(三)严肃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申请人伪造、变造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试、考核过程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5.违反招聘计划的其他情形。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由市招办作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2—3855215。

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312—397918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312—3855215。

附:

(1)《涿州市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文件

《涿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文件

《涿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文件

2012五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