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好扩大消费的20条措施
稳定大众消费
(1)优化汽车购置和使用管理。努力推动完全取消二手车流动限制,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促进汽车消费更新,鼓励旧车以旧换新,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不实行歧视性政策。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促进停车位资源的享用和利用。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建设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充换电需求。
(3)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应,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市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安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4)提高家装和电子产品的消费。促进家装消费,鼓励室内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家具等产品,提高绿色家居智能化水平。
扩大服务消费
(五)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倡导健康餐饮消费,反对餐饮浪费,支持地方美食节,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展餐饮消费促进活动。关于优化餐饮场所、因地制宜延长营业时间的相关规定。培育“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店”模式,挖掘装配式蔬菜市场潜力,加快推进装配式蔬菜基地建设。
(6)丰富文化旅游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非高峰休假和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积极举办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在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实施联票模式,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行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度。
(七)促进娱乐和体育会展消费。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增加受众广泛的线上线下体育赛事。大力发展智能运动器材,提高科学健身的智能化水平。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提升行动,加强体育公园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遴选确定新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会、特色市场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
(8)提高健康服务消费。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体等医疗联合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中医药、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优质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
促进农村消费
(九)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给予适当补贴。开展绿色建筑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子商务和即时零售,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县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十一)推进特色产品进城。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产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渠道。引导各类线上线下平台不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在特色博物馆设立特色专柜,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顺利销售,带动农民增收,提高消费能力。
(1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保护和传承优秀乡土文化,盘活和挖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提高乡村文化旅游设施效率。
推动实施农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和公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品质民宿。支持商业实体开发森林家园、森林小径、健康氧吧、汽车旅馆等产品。,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一批新业态。因地制宜,拓展乡村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
扩大新消费
(十三)扩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络应用场景。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推动电子商务、直播流经济、网络娱乐等数字消费规范发展。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提升网购节质量水平。
(14)促进绿色消费。完善节能低碳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鼓励提前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创建活动。
改善消费设施
(十五)加快培育多层次消费中心。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科学布局、培育和发展一批区域性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进一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完善城市商业体系,推进步行街改造升级,发展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捷生活圈。
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幼、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废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
(十六)努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结合城市更新推进,加强存量区域改造与支撑新型消费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的衔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乡镇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和新型农村便利店,推进重点商业街巷改造升级。
(十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实施促进消费专项投资政策,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和重点生产线改造,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各地确保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
优化消费环境
(十八)加强对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运动健康、养老和家政服务的综合金融支持。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的利率、还款期限和授信额度。
(十九)继续提高消费服务质量。全面开展安全消费行动,提升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水平。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继续推进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厅、放心景区、放心工厂创建工作,加快形成退货、质量可追溯、明码标价、监督评价的放心消费闭环体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二十)完善促进消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体系,开展消费前瞻指数研究编制。加快消费信贷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