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其职责是什么?
1.卫生部
卫生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其在食品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①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卫生改革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学、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法规,依法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响应,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信息。
(四)指导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的监督控制。
⑤配合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
卫生部有15个内设机构,其中与食品管理关系最密切的有以下三个。
(1)政策法规司。起草围栏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卫生政策和标准;起草部门规章;承担本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的计划、制度、方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分析与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指导地方政府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紧急医疗救援;组织实施预防和控制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应急措施;组织实施重大灾害、恐怖活动、中毒事件、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③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局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拟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认可的条件和检验标准;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工作;指导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行为。
2.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其在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①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负责食品卫生许可和消费中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制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领域食品安全调查监测,发布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四)查处食品安全和消费领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五)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相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检验和信息化建设;⑥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⑦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卫生部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整合。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0(副局级),其中政策法规司、食品安全监管司、稽查局与食品管理关系最为密切。
3.农业部
农业部是国务院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部门。农业部在粮食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①研究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质量的提高;提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关税调整、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和农业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等农业行业的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的建议;预测和发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等农村经济信息。(三)制定各农业行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种子、农药、兽药、相关肥料等产品的国内生产和进口以及农业机械安全的监督管理。(四)起草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草案,签署政府间协议,制定相关标准;组织和监督国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农业部有16个职能司(厅、局、办),其中与食品管理关系最密切的是产业政策法规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种植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水产局。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部长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家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国家质检总局主要行使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职能,共设内设机构18个(正局级),其中与食品管理关系最密切的是法规司、质量管理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产品质量监管司、食品生产监管司、执法监管司。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其在食品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①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商行政规章和政策。(二)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相关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系统建设,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总局共有13个内设机构(正局级),其中与食品管理关系最为密切的是法规司、消保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企业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