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的餐饮发票今年如何参加网上二次抽奖?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分为三种形式-
1.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的奖励:
消费者提供违法纳税企业材料,让胡路区财税部门将按照相关政策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小于65438+万元,大于100元)
2、有奖发票抽奖:
每两个月开奖一次,每期六个奖,总奖金40万元,大奖65438+万元。
3.门票累积奖励:
每次在活动范围内索要发票,获得一分十分即可在社区获得相应的礼品。
让胡路区有奖发票活动实施后,消费者可登录让胡路区政府网站进入发票有奖录入系统,输入发票号码并参与抽奖,中奖信息将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让胡路区有奖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市政府直属各部门:
现将《让胡路区有奖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165438+10月11
大庆市让胡路区有奖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缴,强化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维护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20110)和《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黑帝水莲〔2008〕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庆市让胡路区有奖发票的参与、兑换及相关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奖发票是指本年度在让胡路区行政区域内个人消费取得的,由该区国税、地税部门发售的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
第四条让胡路区有奖发票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有奖发票的范围和形式
第五条参与有奖发票的行业包括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修理修配、洗浴、娱乐、美容美发、健美健身、租赁。
第六条发票中奖活动分为三种形式:
(一)举报发票违法行为奖励。
(二)发票抽奖。
(3)累积门票有奖品。
第七条税务机关对在我区消费的单位和个人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第八条采用电脑摇号方式,每60天对消费者输入的有奖发票进行随机摇号,并向有奖发票的中奖者支付相应的奖金。
参与有奖发票抽奖的机打发票“付款人姓名”栏填写消费者真实姓名,以身份证为准。
第九条。赢票是指消费者在活动范围内每索要一次发票,就可以累计1积分。如果积分超过65,438+00分,他可以在该区的社区工作站兑换相应的奖品。
第三章是有奖发票抽奖活动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参加有奖发票抽奖的消费者可通过手机在线录入、手机发送短信、电话语音提示、电脑在线录入四种方式录入有奖发票信息,录入的发票信息将自动进入“让胡路区有奖发票抽奖系统”参与抽奖。
单张发票进入奖池后,将不再参与以后的抽奖活动。发票中奖后,将不再参加有奖活动。
抽奖系统由让胡路区有奖发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发和维护。
第十一条让胡路区有奖发票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月11至当月10之间录入的发票数据汇总,形成当期彩票奖池。当月6月16日,由摇号系统公开中奖发票,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
中奖发票信息在抽奖现场当场公布,中奖公告连续五天在网站和公共媒体上公布。
第四章有奖发票奖励活动的具体奖励措施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举报收缴入库金额,给予举报人654.38+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财政厅现行相关文件执行,由让胡路区税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奖发票抽奖活动2个月抽奖1,* * *每年抽奖6次。每期共设6个奖项,共计1159个奖项,总奖金40万元。其中特等奖1,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5438+万元;一等奖两名,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6名,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50名,每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四等奖100,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五等奖300名,每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六等奖70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元。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活动范围内每次索要发票,可累计1积分。如果分数超过65,438+00分,他可以在各个社区工作站兑换相应的奖品。分数越高,他可以选择的奖品就越多。奖品主要是纸烟、洗衣液、洗漱用品、电饭煲等日常用品。具体奖品以让胡路区累积门票有奖活动最新公告为准。
积分活动奖品暂定如下:
累计积分超过10分,可兑换三个纸杯;
如果累计积分超过50分,可以换一管牙膏;
如果累计积分超过100积分,可以兑换两块洗衣皂;
累计积分200分以上,可抽一张兑换纸(三包);
如果累计积分超过400分,可以换一桶洗衣液;
累计积分超过800分可以换一桶豆油;
累计积分满1000积分,可获赠一套三件套可换浴巾;
累计积分满2000分,可兑换一个养生锅;
如果累计积分超过5000分,可以换一个电饭煲。
原则上,集票有奖活动将收回消费者提供的所有发票进行兑换。如果消费者有维权问题,需要发票原件,各社区工作站要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并加盖专用章返还给消费者。
第十五条若有奖发票在兑奖过程中出现奖项空缺,且当期未产生符合条件的奖项,则该空缺奖项及相应奖金自动转入下一期奖池,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三期。
第十六条区有奖发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有奖发票工作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有奖发票的获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第五章救赎
第十七条发票违法行为举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到相应的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相关奖励。
第十八条发票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兑奖期满未办理兑奖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兑奖资格,放弃的奖品和奖金自动转入下一期奖池。
第十九条中奖发票的彩票奖金由中奖者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领取。办理领奖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中奖发票原件;
(二)获奖者和获奖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中奖者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
(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载明委托事项并由中标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为A4纸,一式两份,由中奖者或委托代理人当场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打印后,由相应税务机关留存。
第二十条发放奖金前,税务部门人员应对获奖者提供的发票的真实性、填写是否规范、业务和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发票原件将不会作为原始凭证退还给获奖者。如果消费者有维权问题,需要发票原件,由两个税务部门登记,留存复印件并加盖专用章返还给消费者。
第二十一条有奖发票彩票奖金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
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在开具有奖发票时,应当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区有奖发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对获奖者信息保密,未经获奖者同意,不得向社会披露或发布。
第二十四条中奖地点为社区工作站发票窗口。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空白发票、假发票和已被宣告失窃、作废、作废、作废的发票;
(二)票面破损严重、票面内容无法辨认或者被涂改的发票;
(三)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者加盖的印章与发票领用人不符的发票;
(四)已超过兑现期限的发票;
(五)不按规定项目填写或填写不规范发票的;
(六)发票上填写的付款人姓名与兑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不一致的(不含普通定额发票);
(七)区税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为不予开具发票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应税服务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经营者因故未能提供发票的,消费者有权举报其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消费者取得发票时,应当认真核对。取得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1-5项所列发票的,应当要求经营者重新开具有效发票或者向区税务机关申报。
第二十八条区税务机关应对涉嫌偷税、漏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区有奖发票兑奖工作人员在审核中,如发现消费者通过伪造、变造的有奖发票等欺诈手段骗取发票奖金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因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发票抽奖或换领工作延误或未能如期进行的,将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其他原因导致发票抽奖或有奖工作未能如期进行的,发票中奖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有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与有奖发票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当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日”是自然日,“日”包括本数。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该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届满的次日;期限内连续3天以上有法定节假日的,按节假日天数顺延。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15 12 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