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养殖有哪些手续?
问题二:私人养殖户需要什么证件?中国非常关心水产养殖业。羊、牛等品种可以补贴。
对其他水产养殖没有太多的限制和要求。
一般农民需要办畜牧业和工商业。
有些地区需要卫生许可证(奶牛等。)、环保证、防疫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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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经营农场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经营农场,但是一定要注意地段,这些东西一定要一起。你应该不会养牛和羊。* * *不会支持。个人兴办规模养殖场,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乡镇批准,然后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场名预核)手续,再到畜牧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以上手续齐全后,终于可以去畜牧兽医部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了。具体步骤如下:1。写一份农场的可行性报告,并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2.凭建设单位法人证书和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经营者凭身份证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和环境保护合格证明。3.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然后凭营业执照和财务制度办理税务登记证。4.最后,凭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和环境保护合格证明、税务登记证,向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证。5.以上五证齐备后,即可按计划建设农场及附属房屋。完工后记得报建设局和检验检疫局验收。
问题四:办养殖场手续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处理条件:
1,国家对养殖水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许可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许可证。
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用于养殖的海域和内陆水域的使用权;
(二)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的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经营的有关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的承包经营权;
2.对于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换发证书。尚未取得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办。
对不符合养殖计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要限期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主管部门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水产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海域、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应用。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信用证明材料和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2.复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划界,核实有关情况。
3.认可。经审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有审批权的人批准,并发给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的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水,承包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后,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 * *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已经发放的养殖证进行登记,对已经发放的海域和内陆水域绘制标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育种证书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在养殖水域和内陆水域实行的一种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许可证。
问题5:在农村办农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
其中,D规定: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经乡(镇)人民同意后,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申请,经审核备案。
(二)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畜牧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乡(镇)国土所应积极帮助协调选址,经县级畜牧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需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应当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由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和绿色隔离带占用耕地的,应当签订复耕保证书。不能恢复原址的,应当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租赁、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完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相关手续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者个人的要求重新落实新增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6:个体养殖场办养殖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到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并审核厂房条件,然后去畜牧局办理防疫合格证。
基本上这些文件,都有一些细节要看懂。祝你成功!
问题7:私人养鸡需要什么手续和营业执照?无证经营的话,光罚款是不够的。
营业执照办好后,再做税务登记,包括国税和地税;说到专营的东西,比如盐和烟草,你得是相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是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盐务局、烟草专卖局。办证很快,你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只需要几分钟。至于提交什么资料,还得咨询。没有统一的规则。钱,也就是生产成本,估计一个家庭才180。当然,这还不包括需要提前缴纳的管理费或税费。
你办完这些事情之后,还要按规定缴纳工商管理费和税。这个要看你的业务规模。一般是每月固定的费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可以咨询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开店。
至于不办证的后果,这么说吧,工商,国税,地税都有权对你罚款,罚完后再让你补办手续。他们也有权关闭你的商店。盐务局和烟草专卖局有权没收你的相关商品。
当然现实中很多事情都有空间。可以找熟人,把名额定低一点。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救济(比如下岗职工)。
万事靠人为。祝你顺利开业!
问题8:申请个体养殖工商执照需要什么手续?你必须向当地畜牧局申请一份养殖防疫条件证明。只能凭该证在工商部门开个体工商户,否则工商不予办理。
问题9:农村个体养殖需要办证吗?前期小规模养殖不需要办理相关证书,因为家庭小规模养殖属于实验阶段。比如我们家养的家禽,没人管。如果你形成规模,我们可以在相关部门申请证书。
问题10:私人收养孩子有什么手续?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想收养孩子,但不知道自己的条件是否符合,也不知道需要经过什么程序。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收养孩子的要求以及法律要求的程序。希望能帮你解答关于领养孩子的问题。
1.收养一个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子女所需的条件分为收养人的条件和被收养人的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办理收养登记,合法收养孩子。
(1)收养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即精神健康正常,能够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成年人;
2.至少35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不受此限。收养继子女的继父母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
3.没有孩子。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不受此限。收养继子女的继父母不受此限制。华侨也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代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孩子,但孩子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也可以收养健康的孩子;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有正当职业或可靠收入来源的,可以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合法的收养目的,不违反社会公德、国家法律和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如果是玩女人或者长期同居,收养异性孩子,就不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同意,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但是,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
(二)被收养人的条件:
1,14岁以下。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
2.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子女,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
3.如果被收养人年满10岁,必须征得他/她的同意。被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2.收养一个孩子有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子女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以及对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能力等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宜收养儿童的疾病的体检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证明;其中,查找不到弃婴或者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和收养人与养父或者养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按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大陆公民和大陆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港、澳、台、华侨和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部门或者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4)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成立登记。
总而言之,法律明确规定了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