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不在商业保险报销范围内。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由专业保险企业经营的营利性保险形式。商业保险关系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同关系。被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因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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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的特点: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反映的保险关系体现在保险合同中。
3.商业保险的客体可以是人和物(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客体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利益、责任以及与财产有关的信用。
4.商业保险的经营应以盈利为目的,获取最大的利润,以保证被保险人能享受最大的经济保障。
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工程保险和信用保险。
第二,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1.按投保人数可分为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
2.按投保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保险期限的长短也可以和投保人的数量结合形成团体短期保险和团体长期保险,也可以和个人结合形成个人短期保险和个人长期保险。
3.根据保险责任分类
a)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了保险条款规定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以获得固定的赔偿。
b)医疗保险又称医疗费用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c)伤残保险又称收入损失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是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收入和财产损失的保险。
4.按损失类型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
a)费用保险: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在医疗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的赔偿。
b)补贴保险(定额给付保险):补贴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提供这类产品的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和医生),并组织选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有严格正规的操作规程保证服务质量,医疗服务的使用情况也经常被审核。参保人按规定程序寻找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即可享受经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