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文件2003年第25号
鲁发[2003]25号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今年省委工作会议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现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战略意义和目标任务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是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全省综合经济实力的战略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采取了推进县级综合改革、实施强县战略、支持欠发达县开展改革开放试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省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2年,县域经济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75.5%,完成财政收入占8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占4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72.3%,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占68.9%,15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域经济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与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强县不强、弱县问题更加突出。当前,我们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县域经济发展不仅面临着传统优势弱化、竞争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也面临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新机遇。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顺利实现“提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规划,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实现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县域经济发展全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干事创业,艰苦奋斗,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外力与内力相结合,经济手段与组织措施相结合。坚持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开发开放统筹,全面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提升世代经济结构,基本形成发达县率先发展、中等县加快崛起、欠发达县跨越赶超的新格局,全面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省上下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切实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搞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城镇化进程。在工作指导上,以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经济欠发达县为重点,扶强扶弱,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结构明显优化,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财政状况明显改善,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到2007年,县域经济国内生产总值比2002年翻一番,大部分县(市、区)地方财政自给有余。争取20个左右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那些已经进入全国百强县(市)的县(市)力争前移。
二、切实把握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着力点。
1.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们要深刻认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解决“三农”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鲁发[2003]6号),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优质高效农业产业带(区)。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大力发展有效代表农民利益的各种经济合作组织,让农民在产前、产中、产后各方面都享受到实惠。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引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高度重视农村路、水、电、医、学的发展,大力发展林业和畜牧业,搞好环境绿化,加强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高度重视耕地、基本农田和农民切身利益的保护。高度重视粮食生产,改善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正确处理调整和保护粮田、增加农民收入和粮食生产的关系,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
工业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要把加快工业化进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低、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结合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发挥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县域特色产业结构。有条件的地方,经省政府批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定位,突出特色,办好工业园区,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避免重复投资和设施浪费,使园区成为推进工业化的主要载体、高新技术孵化器和城市建设新区。坚决停止低水平、高消耗、大浪费和严重污染项目的建设。
第三产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要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繁荣城乡贸易。积极培育要素市场,健全和完善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发挥地方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推广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社区服务等新兴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2.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要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根本动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今明两年基本完成县乡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任务,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引导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县域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业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县乡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加大县乡行政和机构改革力度。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全面清理超编人员,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负担。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严控“三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实现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3.聚焦“三大亮点”,努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是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要选准主攻方向,抓住日韩欧美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全方位的经济技术合作。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突出重点,以更大的勇气和灵活性拓展招商引资思路,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实现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的新突破。发挥现有优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提高加工制造能力和外贸水平,多元化、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要按照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消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淘汰一切落后的管理方式和行为,在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发展政策等方面对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做到思想上放心、大胆,政策上放宽、工作上放手,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科技和人才是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力度,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科普教育,加强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坚持自主创新和选择性引进并重,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和引进一大批县域经济用得上、留得住、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者以技术入股、合作攻关等方式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和经营活动。引导和鼓励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基层领办企业。
4.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搞好县域经济必须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要推进城乡一体化,科学合理利用县域资源,最大限度提高使用效率,增强城镇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当前要把发展县城和1-2中心镇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县城要与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统筹考虑,与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规划相衔接,实现统筹发展、基础设施享有、产业互补、资源高效配置,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与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卫星城。
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省、市、县政府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进行户籍登记,依法享有当地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加大对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事业。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社会事业。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合理配置农村教育资源,巩固农村基础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支持县(市、区)办好1-2所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2-3所重点专科,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高级技工学校。着力建设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救治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做好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站等现有卫生设施整合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搞好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途径。
5.简政放权,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更宽松的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营造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以支撑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和完善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管权等经济社会管理权。有效精简各类会议、文件、检查和评比。今后全省一般不组织大规模评比检查,保证基层集中精力搞经济工作。
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按照“一切落实、权责统一”和“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的原则,将投资项目决策权下放给各类投资主体。除国债项目、财政预算内项目、统借统还国外贷款项目和国家限制类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再审批。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各级出台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违反国家和省现行规定的,一律取消;留存费用要进一步降低,省市比例要适当降低。今后,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我省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省内各类金融机构要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为增加对县域投资者的授信额度,市、县(市、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吸收的资金(含邮政储蓄)应主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人民银行要继续发挥支农再贷款的政策性作用,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贷款。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按照国家改革试点的要求,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农村金融组织,发挥其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在民间借贷较为活跃的地区,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不会上浮。创新信贷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市、县(市、区)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促进银企合作。省级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和省级高新技术投资要向发展县域经济倾斜。
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地方党委共管机制,省级垂直管理部门对县(市、区)、乡(镇)延伸机构实行党群关系属地管理。主管部门任免县(市、区)、乡(镇)领导干部,要事先征求并充分尊重县(市、区)、乡(镇)党委的意见。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是垂直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垂直管理部门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地方党委政府要支持垂直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做好本职工作。
6.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大力加强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稳定工作。按照“重心下移、加强基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及时排查调处化解各种矛盾。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大力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平安城市”、“平安县城”、“平安乡镇”、“平安村”等建设活动,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防止影响全局事件的发生。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和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防范重大恶性事故,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加强团结为重点,切实把县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班子,努力培养一支乐于奉献、勇于奋斗、求真务实、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干部队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扬干事创业精神,把政治可靠、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特别是强县(市、区)、乡(镇)党政正职。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加熟悉经济工作的成员在班子中的比例。要督促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要任满一届。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定期检查,把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每年考核一次,表现突出的县(市、区)每年由省给予奖励,每五年表彰一次。如果工作不力,及时进行调整。
对于优秀的国家公务员,经审批可以提前晋升。
从2004年起,县(市、区)和乡(镇)两级财政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额纳入预算,并保证及时支付。发放工资确有困难的,省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逐步帮助解决。
第三,推进经济强县,增创发展新优势
经济强县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确定30个基础条件好、经济实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县为全省经济强县。经济强县要放眼国际经济发展大局,立足自身优势,瞄准全国先进水平,放开手脚抓发展,尽可能快,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基本实现现代化。30个经济强县发展的指导目标是:以2002年为基础,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
1.给予经济强县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权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在规定的编制总数内,经济强县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调整设置县级行政机构,不要求对口。
2.扩大经济强县的分配自主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和财政增长情况,经济强县经批准可酌情减免农业税,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
3.该省在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上向经济强县倾斜。
4.将经济强县的县城驻地和国家、省批准的重要园区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网络规划,加快建设。
5.鼓励经济强县进一步增加利用外资,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实际利用外资和出口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省市按不同档次给予奖励。
6.简化出国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实行一次性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的有效办法。省、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县级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出国留学和招商引资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7.对经济强县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三年调整一次。
第四,加大支持力度,帮助欠发达县快速发展。
加快欠发达县发展是欠发达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是促进全省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全省繁荣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选择30个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发展潜力大的欠发达县给予重点帮扶。欠发达县要注意防止和克服畏难情绪,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选准路子,以资金、人才、项目的引进和劳务、产品的输出为重点,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30个欠发达县(以下简称欠发达县)发展的指导目标是,力争接近或达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左右。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欠发达县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创造适合欠发达地区特点的发展环境,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2.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县的倾斜力度,并制定相应政策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从2003年起的5年内,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每年上缴省市财政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收入,高于上年的,由省市财政全额返还。
3.国家和省对交通、通信、能源、环保、流通、旅游、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资。是倾向于欠发达县的。
适当降低欠发达县重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比例。
4.鼓励欠发达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从2003年起五年内,对引进省外项目,根据实际到位资金和形成的固定资产,由省、市财政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省与有关市县和大型企业* * *共同设立省级担保基金,今年将达到3亿元规模,未来5年将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专项用于支持欠发达县重点经济建设项目贷款担保。
6.制定和实施稳定和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多种方式向欠发达县流动。稳定欠发达县现有人才,为他们发挥才能、创业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和国内优秀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欠发达县就业。根据本人意愿,他们的人事关系可以放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从2003年起五年内,到欠发达县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工资由省财政给予补贴;到欠发达县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由欠发达县所在地市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7.积极支持欠发达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培训和劳务输出。加大对欠发达县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支持欠发达县每个县办1-2职业中专或1-2职业技术学校,所需费用由省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欠发达县劳动力市场建设,发展劳务输出组织,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扩大欠发达县劳务输出规模。未来五年,每个欠发达县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以上。省内大中城市在招收外来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欠发达县输出的劳动力。
8.支持欠发达县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从2003年起的5年内,国家和省组织的重大展销会和展览会,优先推荐和安排欠发达县参加,所需展位费由省、市财政给予支持。
9.省市* *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欠发达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帮助欠发达县每个乡镇发展一所重点中小学,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彻底解决九年义务教育学生辍学问题。大中城市教师、医生下乡服务,支持农村教育卫生工作,优先支持欠发达县。
10.欠发达县可以进行试点,经批准后公开选拔确定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11.建立省领导与欠发达县联系制度。省里统一组织联系欠发达县,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欠发达县的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对口帮扶1个欠发达县,由1名副厅级干部带队,组成了强大的工作组,历时5年。
12.加强干部交流。从省直有关部门选派了一些德才兼备、文化水平高的年轻干部到欠发达县挂职锻炼。从省直部门等地区到欠发达县,工资福利仍可在原地方发放。
13.30经济强县和30个欠发达县相互帮助,开展经济合作,兴办合作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东部地区向欠发达县进行产业转移,特别是兴办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经济强县要积极接受欠发达县干部的培训、学习和挂职锻炼。
14.省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省市党校、行政学院开设欠发达县县乡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五年内轮流举办,所需经费由省市财政承担。
五、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成立全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市级党委、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力量对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欠发达县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进行测算,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跟踪考核和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廉政勤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杜绝统计虚报、弄虚作假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附:
1.30经济强县名单
2.30欠发达县列表
2003年12月23日
附件1:
30个经济强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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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30个欠发达县名单
武城县宁津县莒南县平原县陵县平邑县
惠民县沂南县、峄城区、东平县、无棣县、费县
苍山县东阿县梁山县汶上县嘉祥县莘县
阳新县庆云县山亭县曹县东明县运城县
冠县成武县巨野县定陶县鄄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