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生物新课程标准

生物新课程标准的解读如下:

课程性质

生物学是研究生命现象和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具有高度复杂性、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生物世界。义务教育阶段的生物课程注重研究和实践,以丰富的生物知识为载体,通过各种教学活动展示人们认识自然现象和规律的思维方式和探究过程,体现自然科学的本质。

课程理念

1,核心素养为宗旨。

2.课程设计要重新衔接。

3.学习主题是框架。

4.内容侧重于大概念。

5.教学过程中强调实践。

6.学术评价促进发展。

计划目标

生物课程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主要包括生命观、科学思维、探究实践和态度责任。

课程内容

生物学课程选择了七个学习主题,包括:生物体的结构水平、生物多样性、生物学与环境、植物生命、人类生理与健康、遗传与进化、生物学与社会、跨学科实践。每个学习主题包括内容要求、学术要求和教学技巧。

课程实施

教师要在认真学习和理解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设置教学目标应体现发展核心素养的要求

教师要准确理解核心素养中生命观、科学思维、探究实践、态度与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每个方面都是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综合体现,根据课程目标、内容要求和学业要求制定教学目标。

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是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策略。教学目标应注重实践教育,体现实验研究和跨学科实践活动的要求。

围绕大概念组织教学内容和活动。

教师要深刻理解“内容重在大概念”的内涵和意义,围绕大概念组织教学,使知识结构化。要注重大概念在解决相关生物问题中的广泛指导作用和在学习中的引领作用,体现“少而精”,注意引导学生主动建构概念,加强概念之间的联系。

同时,要以学生所知道的丰富的、有代表性的事实为基础,为概念的形成提供支持;组织和引导学生围绕事实的相同属性和本质特征进行抽象和概括活动,建立并正确表达生物学概念;注意帮助学生辨别真伪,树立科学观念。